教育救助的中国教育救助的内容

2024-05-08 00:42

1. 教育救助的中国教育救助的内容

中国教育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救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救助的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残疾人特困家庭子女;没有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的子女。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教育救助的对象包括: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高等教育阶段教育救助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特困家庭以及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首次入学费用的家庭子女;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贫困线以下以及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首次入学费用的家庭子女;因天灾人祸,家庭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的学生;家庭困难的烈属子女及没有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人特困家庭子女。2.救助内容对于符合上面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对象,减免学杂费,对其中特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减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特困家庭住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对于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资助,国务院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了中部和东部地区。据统计,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别为180元和140元。对于符合上面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的救助对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计划生学费标准,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适当补助生活费。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也就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目前,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全国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3.救助资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地方财力状况,分省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未享受中央补助的省份,其免学杂费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担。

教育救助的中国教育救助的内容

2. 教育救助的教育救助的作用

①具有很强的反贫困功能。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国家,教育都是减轻甚至消除贫困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人力资本不足的个人因为受教育程度低、工作能力差、就业经验不足,往往会削弱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消除贫困应以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为主,提供经济支援和医疗救助等现金支持、职业训练或就业辅导的服务支持来补充贫困家庭的收入不足,并增进家庭中个人的人力资本,促进其脱贫自立。 ②体现了教育公平。由于教育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③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发展,归根结底需要高素质的国民。此处国民不仅仅指社会精英,而是全体公民;素质则是指包括技能在内的文化素质和各种能力的提高。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将扩大,这就意味着每个公民在接受教育的机会上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弱势群体急需教育救助。只有社会整体素质提高了,国民经济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3. 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1、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2、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4、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扩展资料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CSC统一印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
3、来华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200字);
5、在中国境外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或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者,需出具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在中国境内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需出具报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6、申请学习音乐、美术专业者需提交本人的有关作品的录音带或照片。
参考资料:中新网教育部详解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4. 简述教育救助的含义?

教育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
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教育救助的作用
①具有很强的反贫困功能。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国家,教育都是减轻甚至消除贫困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人力资本不足的个人因为受教育程度低、工作能力差、就业经验不足,往往会削弱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消除贫困应以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为主,提供经济支援和医疗救助等现金支持、职业训练或就业辅导的服务支持来补充贫困家庭的收入不足,并增进家庭中个人的人力资本,促进其脱贫自立。②体现了教育公平。由于教育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③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发展,归根结底需要高素质的国民。此处国民不仅仅指社会精英,而是全体公民;素质则是指包括技能在内的文化素质和各种能力的提高。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将扩大,这就意味着每个公民在接受教育的机会上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弱势群体急需教育救助。只有社会整体素质提高了,国民经济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5. 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1、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2、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4、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扩展资料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CSC统一印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
3、来华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200字);
5、在中国境外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或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者,需出具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在中国境内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需出具报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6、申请学习音乐、美术专业者需提交本人的有关作品的录音带或照片。
参考资料:中新网教育部详解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6. 教育救助的中国教育救助的背景

全球普遍认为,公共教育的普及对国家的整体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从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60年间快速成为世界头号工业强国,其中教育科技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奇迹般的飞速发展,公共教育的作用更是功不可没。在日本,教育机会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对待贫困家庭的教育救助更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加强义务教育普及的同时,采取各种鼓励高等教育的救助措施,不断增强国民素质。 在教育制度改革前,我国一直把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福利事业,基本上实行的是免费教育的政策,如初等教育免收学费,只是收取少量杂费。大学本科教育学费、杂费均免缴,研究生教育不仅学、杂费免缴,而且事实上是拿工资上学。这是由我国当时实行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所决定的。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现实国情表明了教育福利化的做法在普及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必定会受到制约。截至1988年,我国中学入学率为37%,大学入学率仅为适龄人口的2%左右。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僵化、缺乏竞争激励、应试教育制约创新等诸多弊端日益显现。教育产业化就是在这样特定的背景下提出的,旨在改变我国当前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事业公益化的局面,借鉴世界各国公立、私立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的先进经验,按照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扩大教育供给能力,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此同时,教育费用的大幅度提高在所难免。相关调查显示:173户城镇居民中家庭中有54%的家庭子女就学一个学期人均支出1208元;培养一个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20年共需花费5.5万元,还不包括学生生活费;大学期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每年个人支出在9000元左右。而目前许多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0~300元左有,很显然,如此庞大的教育支出使他们难以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在顾及教育产业效率提高的同时,关注相对贫困地区和贫闲学生的教育公平问题,这便是教育救助的使命。

7. 教育救助的介绍

教育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1]

教育救助的介绍

8. 社会救助的形式包括哪些

社会救助政策的形式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人员应根据造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正确选择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而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一:社会救济社会救助一词,有些也称为社会救济。通常来说,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措施,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而救助则更多反映了一种积极的救困助贫措施,作为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因此,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二: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所谓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构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生存权)。这是当前学界和实务部门面临的首要任务。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关键在于法律制度建设,即在我国建立完整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而社会救助法属于第三法域,相对独立于公法、私法两大法律板块。三:公共援助也称为公共援助。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的作法是: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社会救助可以根据不同出发点,不同依据和标准,从多角度做出不同的划分。依据救助的实际内容来划分,可分为生活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依据救助手段来划分,可分为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等等。以贫困持续时间的长短变化为划分,贫困可分为长期性贫困、暂时性贫困和周期性贫困,因此社会救助就可以分为针对长期性贫困的定期救助(如孤寡病残救助)、针对暂时性贫困的临时救济(如多数情况下的失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和针对周期性贫困的扶贫(如贫困户救助)之分。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五)促进社会力量参与18.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对互联网慈善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防止诈捐、骗捐。19.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20.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21.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