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贸易进出口的境外收入,如何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

2024-05-04 17:34

1. 非一般贸易进出口的境外收入,如何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

能不能将这笔美金报到单子里去呀?有什么样品单什么的,否则真的无法申报诶~~

非一般贸易进出口的境外收入,如何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

2. 什么是涉外收入申报

涉外收入申报指的是接收境外汇入的外币汇款,由于资金来源性质不同需要进行的申报。
根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第三条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第七条 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保存期限至少为24个月,保存期满后可自行销毁。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境内银行应按照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有关规定,将涉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项下的纸质《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外汇局留存联”报送外汇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3. 怎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添加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我们是贸易公司。

让你公司的收汇银行在平台上先录入,过一段时间,你再登陆你们公司的在平台上的账号和密码后,就会看到这条申报信息,然后你在这条信息的基础上添加相应的数据,如是资本性的收汇还是贸易性的收汇,填写完后,保存,就会自动到你们当地的外管局系统里,等着外管局批复就可以了。。

怎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添加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我们是贸易公司。

4. 货物贸易收汇监测系统 和 国家外汇局网上申报有什么区别啊

货物贸易收汇监测系统想下,有企业信息,点开就能看到了。8月1号之前在企业名录里的,都是A类企业,只要这期间没有违纪的。你再看一下吧
求采纳

5. 请高手教我怎么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需要操作的有几个方面,具体怎么操作...

需要申报,需于1月之内申报。具体操作:如1月1日收汇,需在1月30日或之前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入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再进入预收货款报告即可。
若不申报或延迟申报的话,外管局会对企业进行降级处理,以后再做类似的业务的时候,外管局会审批的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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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口货物收款时,涉外收入申报编码如何选择?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企业注意事项

最近我们这里当地有些银行操作的预收货款或者汇入美元现在轮到企业去网上操作了,每个公司还派人去培训,当然也不是免费的了,下面是其中一些培训的资料,供大家参考@!有些图片不会插入进来,只能上传张主要的,详见附件!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企业注意事项(摘要几点如下)
十二、进行网上申报时,国家代码、交易编码等栏位均须手工录入,如何方便快捷地找到对应的代码?
一方面用户可以通过“公共代码查询”中的“国家地区代码”获取国家(地区)代码信息,可以通过“公共代码查询”中的“涉外收支交易代码”中获取交易编码信息,并且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加以熟悉。
另一方面,在申报单录入界面,诸如国家代码、交易编码、相应币种等公共代码信息,用户只需录入第一个字母或数字,系统自动会出现选择菜单,用户可以快速定位所需代码。示例如下图所示:
1.在“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代码及名称”代码栏位中输入字母U,即出现以U字母开头的国家(地区)代码及名称选择列表。

2.在交易编码栏位中输入“1”,即出现以“1”开头的交易编码选择列表。

十三、一般贸易与预收货款混收的申报与核销
对于一般贸易与预收混收的款项申报,由于交易编码均为“101010”,只能在一栏中进行填写,但要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出口xxxxx收汇xxxx美元”“预收出口xxxxx收汇xxxx美元”
对于一次收汇中包含预收货款的,核销时,填写包括一般贸易与预收货款的全部金额,核销单号码仅填写一般贸易相对应的核销但号码,待预收的实际出口后到银行进行核销专用信息补充申报。银行应在核销专用联上补填核销单号码,并加盖业务公章。
十四、核销专用信息申报时限
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有时限要求,详见《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出口单位的境外收汇,应当在进行涉外收入申报的同时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境内收汇的,应于收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手续”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银行应按规定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于付汇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所有进口付汇核销信息,特别是境内付款信息,不得积压数据、集中录入和传送,确保进口付汇电子信息与纸质付汇凭证一致”。“逾期未申报”是指出口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申报的一种行为。对于逾期未进行核销专用信息申报的,外汇局将比照国际收支统计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五、错汇款退款的申报
对于境外汇回的各种错汇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种错汇款,申报主体及其解付银行/汇款银行应当请求删除该笔申报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并说明删除理由,经外汇局同意后予以删除。
对于从境外汇回的各种退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种退款,申报主体应当在“退款”一栏的空格内打“√”,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汇入或汇出款项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无相对应的交易编码,则填写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因价格调整而退回的货款,应当选择“退款”,并应当申报在与原汇入货款相对应的交易编码项下。
十六、保税区汇入款项的申报与核销
对于保税区汇入的款项不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仅在企业网上申报中的核销专用信息录入(境内)项进行核销信息申报,存在该项业务的企业请随时打开查看信息并及时进行核销信息申报。
十七、邮寄样品收入、邮寄货物货款收入所使用的交易编码为109000(货物贸易-其他收入),客户称此类业务无报关单,在录入申报信息时,“是否核销项下”应如何选择?如果选“是”,核销单编码信息如何填写。该问题同样也存在境内汇入(保税区、离岸账户)如何申报的问题。
答:企业应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中“是否核销项下”选“否”,对于国际收支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且不用于出口核销的收汇,银行不得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十八、一笔收汇系统仅提供两栏可申报的性质,如单笔收汇存在三种交易性质,并且同时包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该如何申报?
答:目前,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和外汇金宏系统中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收入/支出)提供了两栏,如果一笔涉外收入/支出款项为多种交易性质,则在第一行填写最大金额交易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第二行填写次大金额交易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如果涉及进出口核销项下交易,则核销项下交易视同最大金额交易处理。例如:一笔涉外收付款(举例10000美元)有三个以上(含)交易性质,其中最大金额为服务项下交易(5000美元),次大金额(3000美元)和第三大金额(2000美元)均为需要办理进出口核销业务的货物贸易项下的交易。该笔款项填写交易编码时,首先根据货物贸易核销项下优先的原则,在第一栏内填写货物贸易项下较大金额(即3000美元)的交易编码;然后根据金额从大的原则,在第二栏内填写服务项下交易编码,相应金额填写余额,即7000美元,但应在交易附言栏内注明其中5000美元的交易性质和2000美元的交易性质。

7.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

(一)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二)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其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
对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OSA账户),应区别由居民开立还是非居民开立,居民开立的OSA账户不应视为非居民。
2.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的申报。为便于境内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及时办理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非居民向境内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报文的付款附言中注明“OSA PAYMENT”或“NRA PAYMENT”字样。境内收款银行收到上述来自境内非居民的款项时,应当通知、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OSA/NRA非居民款项”字样。
3.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的申报。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非居民,则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OSA/NRA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三)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经办银行应按照22号文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如下:
1.经办银行应当为其非居民机构客户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
2.经办银行应将《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报送给外汇局,无需打印相关凭证。
3.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其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02031”,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4. 驻华使领馆、驻华国际组织和外交官个人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其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应当申报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的相应项目下,与境内所发生的收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四)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境内居民应在收付款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其中,境内居民收到境外居民汇入的款项时,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性质进行申报;境内居民向境外居民支付款项时,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
对于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其既涉及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也涉及境外居民与境外非居民之间的收付款。境内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7号)中《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收支情况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申报以下数据:境内企业的出口收入存放在境外账户时,应按照出口收入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境内企业将境外账户中存放的出口收入直接用于境外支付时,应按照支出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此外,当境内企业将存放在境外的出口收入调回境内时,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在“货币和存款收回—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01031”。
(五)境内居民与境内银行之间的交易,例如因支付境内银行费用或者归还境内银行贷款等导致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内银行的境外账户支付款项等属于国内交易,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银行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制度》((96)汇国发字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申报其境外账户变动及余额情况。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

8. 外汇收入2.5万美元,填写申报单写劳务费就行了吗?

外汇收入2.5万美元,你的外汇金额比较高。所以是必须填写申报的。可以填劳务费。不然外汇管局那边很可能不会批准。外汇就被打回去了,可以结 汇。
中国是个外汇管制的国家。个人接受外汇汇款如果单笔折合美元在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需要向银行进行申报。即要填外汇申报单。所以建议你如果有 大于2000美元的款项要收。叫汇款方分开来付。这样 就不用进行申报。随时结汇。
相关规定如下:
2017年7月1日起,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了!
《管理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央行规定,金融机构通过内部预警、分析等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首先,是对换汇目的进行严格审查和过滤,控制极少数情况才可以换汇。新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无论柜台或是网上银行办理购汇,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更详细的调查。
允许的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购汇用途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共9大项。
其次是对换汇人员的关系进行控制,增加“关注名单”。根据《申请书》,如果违法违规套汇,除了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此后两年都取消了5万购汇额度外,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罚款,以及5万元以下罚款。
除此以外,还对换汇和转款环节的金额进行了严格把控。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这意味着,新政实施后,跨境汇款1万美元及等值外币都需要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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