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钱能拿出来吗

2024-05-07 14:57

1. 住房公积金的钱能拿出来吗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的钱能拿出来吗

2. 住房公积金的钱能拿出来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备注:住房公积金的钱提取以后会对后期的贷款有影响,提取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

3. 公积金的钱可以拿出来嘛

法律分析:能,公积金是能够提取出来的。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1、对房屋进行购买,建造,翻修等;2、离休,退休人员;3、已经完全失去劳动的能力,并且劳动关系解除;4、出境定居人员;5、需要偿付购房贷款本息的人员;6、房租多于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钱可以拿出来嘛

4. 住房公积金的钱能拿出来吗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62 号中有明确规定: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 
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 
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另外,在领取之后如果你还符合公积金发放的规定,依然继续享受公积金发放待遇,也就是你说的继续扣或者继续给。
回答者:

5. 公积金里面的钱能不能取出来?

公积金里的钱取不出来。
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里面的钱能不能取出来?

6. 公积金能拿出来吗?

不好意思啊,刚才说的有些不清楚:

回答:可以。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 
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 
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 
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 
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 
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 
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 
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 
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7. 住房公积金能拿出来吗?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能拿出来吗?

8. 公积金里边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公积金里的钱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取出,具体内容如下:1、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