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

2024-05-13 01:39

1. 健康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1、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
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自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健康扶贫政策

2. 健康扶贫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3. 健康扶贫政策是什么

1、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健康扶贫政策是什么

4. 2022年扶贫新政策

2022年后贫困户中的特困户,依旧可以享受扶贫政策。其中特困户的范围是: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些群体依旧受到政策的扶持与保护。国家每年都会推出各种各样的优待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就可以申请,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还会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并不会取消的。

5. 2022年扶贫新政策

2022年后贫困户中的特困户,依旧可以享受扶贫政策。其中特困户的范围是: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些群体依旧受到政策的扶持与保护。国家每年都会推出各种各样的优待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就可以申请,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还会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并不会取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022年扶贫新政策

6. 2021年扶贫政策

一、光伏扶贫二、农村小水电扶贫三、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四、易地搬迁脱贫五、教育扶贫六、健康扶贫七、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一、光伏扶贫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二、农村小水电扶贫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扶贫装机200万千瓦,让贫困地区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00万贫困农户每年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助力贫困户脱贫。三、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四、易地搬迁脱贫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五、教育扶贫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六、健康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三)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六)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七、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确保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对返贫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日前,国家财政部提前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这两个通知让贫困户和残疾人的补贴扶持政策有了新发展!首先《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中明确确定了补贴总额和每个省份享受2018年政府贫困群众的资金额度;2018年政府的扶贫总额超928亿元,其中扶持补贴款最多的就是四川省,2018年扶持金额约61.57亿元;其次是湖南省和河南省的贫困扶持资金,金额为55.63亿元和54.88亿元。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的对象也在此次通知中严格规定了这四类人:1、低保户2、特困人员家庭3、孤儿4、乞讨人员此次2018年扶持残疾人的补贴款用于这四个项目:1、残疾人康复2、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7. 健康扶贫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疗(含重大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扶贫济困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救助补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给予补助。
2、一个家庭自然年度累计(跨年度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自付部分在1—2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2—4万元的,给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补助付部分在4万元以上的,给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补助。该项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健康扶贫政策是什么?

8. 2022年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1、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其引进人才身份确认和到岗工作时间均在2016年9月9日(含当日)之后的,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发满5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以及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时机,广泛宣传省引进人才政策,增强我市人才政策吸引力。 2、、要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引进人才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省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对照《指导目录》规定条件,按照《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时限,认真、及时做好本地、本单位从省外、海外引进人才及申报工作,做到及时报送、应报尽报,确保不漏1人,切实维护人才权益。 3、要规范申报程序。凡符合《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含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同)条件的对象,由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引进人才确认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报函、引进人才名单一份,以及《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经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签章后,送我局审核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经批准后可按照《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与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实施,享受相关优惠待遇。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其引进人才身份确认和到岗工作时间均在2016年9月9日(含当日)之后的,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发满5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以及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时机,广泛宣传省引进人才政策,增强我市人才政策吸引力。 二、要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引进人才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省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对照《指导目录》规定条件,按照《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时限,认真、及时做好本地、本单位从省外、海外引进人才及申报工作,做到及时报送、应报尽报,确保不漏1人,切实维护人才权益。 三、要规范申报程序。凡符合《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含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同)条件的对象,由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引进人才确认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报函、引进人才名单一份,以及《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经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签章后,送我局审核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经批准后可按照《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与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实施,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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