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

2024-05-19 17:14

1. 如何防范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

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五个环节:
1、限额管理。
2、信贷审批。包括贷款定价、贷款发放环节。
3、贷后管理。贷款转让、贷款重组等。
4、经济资本计量与配置。
5、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

如何防范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

2. 如何防范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

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资产的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例如使银行贷款资金有可能遭受损失事件发生。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分析 政府行政干预带来的风险。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国有银行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在现实中,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在人事、行政、业务上不受政府直接管控,但并不等于不受政府影响。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并未从实际运作的干预中退出,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 社会保障机制滞后带来的风险。由于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不完善,国有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法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银行法、票据法等许多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大多内容比较简单,有些内容有待于重新修订,并且有些法律与国家的某些政策相悖,银行在保全债权方面将会遇到较大的阻力,加大了银行的信贷经营风险。 缺乏科学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表现在: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隐患;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 借款人(企业)还贷意愿不确定带来的风险。借款人(企业)还贷意愿与其(法定代表)的信用相关,还贷能力强的借款人(企业)还贷意愿不一定强;还贷能力弱的借款人(企业)还贷意愿不一定差。并且,信用度很难进行比较准确的考查、判断。所以,借款人还贷意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必然带来一定的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控制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通过上述对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信贷风险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治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职能。政企不分一直严重困扰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我国信用的深层次问题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政府行为和地方保护主义。由于政府尚未完成由市场的参与者向市场的管理者的转变,为了政绩需要而急功近利,期望短期内地方经济有较大起色,过分干预银行贷款,削弱了市场功能作用和市场法则权威。因此,必须重新界定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政府职能是弥补市场缺陷、维护社会公平,着力为企业经营提供必要的经济环境,同时支持并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务,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全社会信用是提高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保证。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恶意欠款的单位必须受经济和法律制裁。作为政府部门,央行应对企业改制中兼并、重组、破产等跟踪监督,协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应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严格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和信息处理标准化,并提高信息公开程度,以降低银行系统风险。

3. 如何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如何防范信贷风险次贷危机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启示是,在经济增长阶段忽视风险必将导致经 济减速阶段的风险甚至是危机的爆发。当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时,商业银行的贷 款质量将首当其冲 一要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高度关注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自 2002年中国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以来,境内商业银行在旺盛的贷款需求 下产生巨大的盈利冲动,同时流动性过剩导致其面临巨大的盈利压力。在盈利冲 动和压力的双重推动下,大多数银行更多地注重盈利而忽视和放松了风险防范, 贷款尤其是个人贷款增长速度居高不下。次贷危机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启示是,在 经济增长阶段忽视风险必将导致经济减速阶段的风险甚至是危机的爆发。从当前 宏观调控态势和运行环境看,中国经济在经历了近6年的快速增长后,未来几年 中国经济高位增长的势头可能放缓。当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时,商业银行的贷款 质量首当其冲。同时,对中国的银行而言,必须认真考虑如何更好地防范全球金 融体系中的风险。我国金融业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 同时,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风险不容忽视,必须深化改革,改进风险管理能力,提 高综合竞争力。 二要科学设计信贷产品。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金融机构 为了逐利而不惜降低借贷标准。面对房价不断上涨,忽视住房贷款的第一还款来 源亦即贷款人自身的偿付能力。贷款公司和银行为了营销推出了一系列金融创新 产品,将这些贷款证券化,把风险从银行账本上转移到资本市场,风险本身并没 有消失,而是为危机埋下祸根。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审慎经营,科学设计信贷产 品。同时,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必须恪守原则与标准,打好风险防范的基础。 三要把握宏观经济走势与具体产品的关系。目前,中国房地产处于上升周期, 房价上涨较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展得非常快。2007年以来,商业性购房 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呈逐月加快趋势。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来看,房价 的快速上涨往往会掩盖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银行一定要高度重视房地产 市场发展中的各类金融风险。对此,银监会对银行一再发出风险提示,要求银行 不能放松借贷标准,严格“三查”,严防假按揭和虚假贷款,并多次就银行房地 产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在房价不断上升的环境下,银监会还提示银行要高 度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 四要做好预警,控制规模与风险。近年来,出于战略调整和经营转型需要, 境内商业银行普遍将个人信贷作为收入的主要增长点。在目前资产价格快速攀 升、存在回调压力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应高度关注个人住房信贷及个人住房抵 押贷款的风险,不能简单地将个人贷款或消费性贷款视为低风险贷款而不加选择 地大力发展。从上海地区银行房地产信贷投放看,个人信贷快速增长强化了银行 信贷长期化的势头,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隐患加大。因此,吸取次贷危机的教训, 我国商业银行应高度关注个人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强信用系统建设,提高风险防 范能力。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防范和制止金融机构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 的贷款。在当前动荡的金融环境下,金融监管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五是金融创新要坚持“谨慎经营”原则。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所 谓金融创新中,次贷不仅很快衍生出各种金融产品,还被分配到各种金融机构的 投资产品组合之中。对冲基金及其他高杠杆机构以其财务杠杆工具几十倍、甚至 上百倍地放大与次级债有关的各种交易,这导致衍生产品价值与其真实资产价值 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割断,放大了相关投资和交易风险,使金融活动背离了金融机 构的“谨慎经营”原则。当风险集中爆发时,再追溯原生信贷产品的发行质量, 为时已晚。因此,在产品设计与每一单合约执行过程中,就应按照谨慎经营原则, 合理评估无风险约束下的放贷行为

如何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4. 我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 
  银行间恶性竞争。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和入世后金融准入的逐步兑现,外资银行将大批涌入,银行竞争强度日益加大。各银行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大搞储蓄大战,为争夺客户、抢占市场不择手段,银行在面临吸存工作的“量”与放贷的“质”间的矛盾时,很难正确地处理二者间的关系并把握好“度”,这就给了企业可乘之机,多头开户、多头贷款、短贷长用现象屡禁不止,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无法了解贷款企业的真实风险状况,致使监管失控,金融秩序混乱。这种恶性竞争循环的后果就导致许多贷款成为不良,信贷风险大增。 
  行政干预多。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干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信贷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资本化现象频频出现,商业银行成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实际承担者。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各级银行都受制于当地政府,这就为政府行政干预提供了可能。行政干预利益与干预损失间的不对称助长了干预之风,这种特定体制下行政干预的再生产机制导致银行贷款自主权难以落实,成为供给财政资金的口袋和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的牺牲品。有的地方政府则将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完全寄托于银行贷款数量的多寡。为提高任职政绩,地方官员会千方百计令银行放贷。贷款一经发放,银行就犹如掉进了无底洞,因为这些项目往往由地方财政支出,而地方财政每年都在透支,拆东墙补西墙,常常只能勉强支付利息,银行出于终止贷款会得不偿失的考虑,只能给企业展期或要求企业资产重组。地方干预导致银行贷出了不少不合规的款项,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信贷操作不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仍存在责权利不明晰的问题。虽然各行信贷管理上都强调“三查”,但往往重贷轻管,由于贷前调查不细致、贷中执行不到位、贷后监督不得力而最终流于形式。比如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乏企业信息资料数据库,加之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期,经济结构、法律制度等变动很大,历史数据年度过短,不具强可比性,不仅给风险计量增添了难度,同时也不利于信贷员的贷前调查;很多贷款在批复时要求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而基层行执行时却往往置之不顾,在相关手续尚未办妥的情况下就将贷款一次性发放出去;此外,信贷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没有做到位,贷款档案严重短缺,不仅使银行的资产保全工作丧失了时机,同时也给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设置了障碍。 
  贷款资金趋向长期化。由下表可见,近年来我国银行短期贷款逐年减少,而中长期贷款占比则逐年增加。这将导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信贷资金周转速度减慢,同时,贷款资金集中化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对经济平衡发展带来负面效应。虽然长期贷款可暂缓风险的到来,但却增加了潜在风险。加之我国信用环境不完善,企业信用评级的波动概率很高,贷款期限过长,无疑将会增大银行的信贷风险,一旦累积的信贷风险暴露出来,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信贷损失,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银行内控机制存在问题。首先,银行管理者贷款决策过程缺乏制约,行政化色彩浓厚,“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其次,银行内部控制还存在空白点,比如很多银行都拥有额度较大的抵债资产,但还未制定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等;此外,银行多层次的组织架构导致银行市场反应迟钝,影响了全行统一的风险控制和风险-收益的匹配,导致经营效益低下,不良资产大增。 
  信贷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我国商业银行中,信贷员对贷款的发放享有表决权,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信贷员工作的风险与回报难以平衡,致使这一职位流动率颇高,很多高学历的毕业生不愿从事这一工作,间接造成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尤其是懂经济、计量、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抵押物估价过高、决策失误以及以贷谋私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信贷损失。 
  借款企业的原因 
  企业体制不健全是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产权制度不完善、利益约束机制不对称,使得银行在信贷活动中处于被动状态,信贷配给、投资饥渴症、企业行为短期化等问题接踵而至。转轨时期,大批企业亏损甚至倒闭,很多银行贷款化为虚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支持国家保持社会稳定的政策,往往还得发放大量政策性贷款,诸多风险因素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 
  在体制转轨期,伴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不少濒临危机、无力还贷的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悬空银行债权。即使有的企业具有还贷能力,但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诸如虚报利润额、非法转移资金、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也层出不穷,给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巨大损失,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申请正常破产的企业,银行的第一索赔权得不到应有保护的情况也十分常见。目前我国贷款违约案件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结案审判难、强制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加上诉讼费用高昂,令有些银行不愿诉诸法律,从而大大降低了法律效力,使得失信行为的法律解决机制大大弱化。 
  企业为获取贷款,不择手段,导致了寻租行为的出现,这些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些银行高级官员被拉下水,成为设租的源头,为一些不合条件的贷款开路,而这些贷款十有八九成为不良贷款,这种现象不仅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化设置了障碍,而且动摇了社会的信用基础,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外部环境的原因 
  社会信用环境缺失。据郑州市企调队对该市107家企业调查,发现企业信用缺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107家企业参加资信评估的占53.3%,其中没有达到A级的企业占51.5%,AAA级企业只占18.7%。还有近1/2的企业资信观念淡薄,不愿接受评估。银行业是由信用支撑的行业,社会诚信体系不单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生命线,而且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基本保障。然而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之中,加上法制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骗、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信用缺失者的行为得不到处罚,就会使恪守信用者产生信用缺失“有利、有理”的认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敢轻易发放贷款,“惜贷”现象一度盛行,同时也导致信贷风险呈现集中化趋势。若任由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最终整个经济领域的公信力将会丧失,信用缺失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成为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壁垒,给银行带来的只会是信贷风险的剧增。 
   

  法制不健全。虽然目前我国已陆续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仍有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信托法》、《政策性银行法》、《社会保障法》等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致使银行在债权保全工作上障碍重重。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调查,我国国有企业的破产过程对债权人保护不够,债权银行一般只能回收其3%-15%的债权。1998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为289万件,约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其中,判决未执行的案件数量达53万件,1999年1-5月份,又激增至85万件,未执行的标的数量达2534亿元。“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宣判,宣判不执行,执行不见效”这句顺口溜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由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常常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故银行一般不愿采用这种途径。如此一来,不但加大了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更加剧了社会信用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金融市场发育迟缓且不规范,使得信贷风险的产生成为必然。一方面,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在直接融资有限的情况下,只好转向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居民投资无门,大量资金以存款储蓄形式涌入银行。对借款人的软债权和对存款人的硬债务,使得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聚集地,在当前我国信贷衍生工具较为匮乏的条件下,银行只好被动地接受风险。另外,利率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也可能会使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进一步下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不良贷款比率高问题十分突出。在利率放开以后,银行间竞争将趋向白热化,为吸引资金流入,商业银行将不得不提高存款利

5. 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信贷风险的防范

1.建立健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信贷管理机制。银行可根据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一些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包括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款“三查”制度等。

  (1)改变现在工商、农业信贷分口管理的模式为“审、贷、查”相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成立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稽核等信贷管理机构,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和权限。贷款调查主要是对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法人资格和法人代表的合法性、抵押物的变现能力进行调查,对借款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贷款用途及使用效益进行调查。贷款审查主要是对调查情况特别是核定的风险度进行核实,对贷款的类别、金额、期限、利率、方式以及是否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贷款审批要成立专门的委员会主要是负责根据贷款调查和核实的情况,决定贷与不贷或贷多贷少。贷款稽核主要是对发生的每笔贷款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解决。

  (2)信贷管理部门之间要相互独立,互相制约。信贷管理的各个部门都要对信贷质量和自己的信贷行为负责,实行贷款逐级审批责任制,建立权限管理、体制约束、风险逐级控制的内部制约机制。各信贷管理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某一项工作结束后,迅速转移下一个部门,并不得影响和干扰下一个部门的业务。贷款质量出现问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哪一个部门的责任,由哪一下部门承担,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察责任。

  (3)建立信贷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制度。信贷管理涉及各个部门,是以审批人为核心的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的贷款管理系统。各部门都要审批人负责,每个部门都要建立第一责任人。明确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权限,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对信贷管理中的问题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2.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哲学,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极大化、金融风险极小化而努力工作。

  以强化风险意识为核心,全面增强信贷人员的素质和信贷人员风险意识。要解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质量不高的问题,必须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从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

  3.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模型。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可以对企业因财务变动、经营状况变动、重要管理人员变动等所导致的问题贷款的可能出现发出及时的报警信号,使信贷人员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减少或避免损失。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是就企业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诸多项目进行打分,然后加权平均得出总分值,并确定其风险级别,进而确定其贷款方式和贷款定价等。

  4.实施贷款定价管理。随着市场利率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银行同业间规范竞争的发展,央行应放宽对贷款利率的限定,允许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预期收益、筹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等构建自己的贷款定价模型,制定恰当的贷款定价策略。

  5.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及财务制度的企业违约分析模型和破产预测模型,加强对贷款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的分析和监测,建立贷款企业资料数据库,加强企业违约、破产的预测、预报。

  6.运用资产组合管理法,降低和分散信贷风险。贷款组合管理是西方商业银行广泛采纳的降低风险、增加收益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良好的贷款组合是广泛分散的组合,应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行业前景、企业发展及银行利益等多方因素。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适当借鉴西方的一些做法,如“一揽子贷款证券化”、“贷款直接转让”、“浮动利率票据”、“双重贷币贷款”等。

  总之,随着银行呆帐、坏帐的不断增加,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已成为一个日趋重要的问题。这里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首先,在实际操作中应综合使用各种方法,以取得改善资产质量的最佳效果;其次要注意,虽然上述各种方法在银行中是非常必要的,但仍不能完全确保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完善

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信贷风险的防范

6. 防范银行信用风险的措施

为了防范银行信用风险,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强化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至上。培养公民的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培养企业的信用意识,使企业认识到良好的信用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培养政府及其经济管理、司法部门的信用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经济秩序的保证。   2、加强政策引导,净化信用环境。推行信用公示制度,综合治理破坏银行信用的行为。经常组织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一批企业信用等级,让诚实守信企业得到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支持;让不讲信用的企业受到曝光,并受到联合制裁。  3、建设信用记录制度,防止银行误入“信用陷阱”。商业银行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建设信用记录制度的经验,按市场化运作,建立经营银行信用信息的专业化公司,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银行、税务等部门全方位地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诚实守信情况等综合信息,形成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同时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   4、理顺产权关系,明确银行信用关系的主体。使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真正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产权关系清晰的市场经济主体,从而真正奠定银行信用往来的基础,使信用交易的授信方有清晰的产权边界,能够独立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7. 什么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
  基本解释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我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建立和健全内部授权授信制度,制定、贯彻和执行信贷操作程序,以及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等诸多相互协调、制约的制度系统及其对制度执行效果的监督系统。狭义上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仅指贷款发放前的调查工作、贷款存续期间的管理工作以及贷款出现风险后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工作。本文采纳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概念,在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对策。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二、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为:审贷分离机构设置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前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三、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或有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四、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3)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4)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5)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规定,维护银行的依法收贷权。   五、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2)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3)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六、违规账外经营严重。违规账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 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账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造成违规账外经营的主要原因包括:(1)前几年规章制度不健全,下放基层行权力过大,加之地方经济发展过热,资金需求与规模控制矛盾突出,导致了一些基层行经营行为出现严重偏差,违规经营逐步扩大;(2)个别行领导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无视国家金融法规,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存在侥幸心理,隐瞒不报,结果漏洞越来越大;(3)部分行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不严,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从根本上看,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贷管理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制度、机构以及激励和约束系统。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权授信规定、信贷工作程序、信贷工作每一程序的内容和目标。信贷管理机构主要解决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分工,从机构这个角度确保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分清信贷工作部门的职责,保证信贷工作中的每一项权力都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激励和约束系统致力于发挥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明确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大对信贷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保证信贷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具体来说,商业银行解决信贷管理低效率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岗位权限以及行使权限的条件进行运作,加强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实行对业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制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该包括的内容、调查方式、核实手段等,以避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信贷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严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尽快将贷款的审查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   其次,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应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贷款审批决策问题。该委员会可以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但应当由行政领导和业务专家组成,业务专家负责提供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贷款风险分析报告及专家意见,贷款审批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将贷款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职能部门。贷款风险定期评估是监测贷款风险度的一项具体工作,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转移风险。因此,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是为了防范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利用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在信贷权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但为了保证信息的流动性,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占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资信信息,还应该建立信息在有关部门流动的制度,防止划地为牢、公共信息被一个部门私自占有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两项措施旨在解决商业银行单个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问题,但是由于单个分支机构的业务领域仅限于某一地区,不可能全面掌握现有借款人,特别是未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因此,商业银行还应该在其系统内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统,让其所有的信贷业务部门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地方经济运行状况、国民经济运行状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宏观或微观经济政策。目前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统可以收集有钱不还、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企业运行状况较差、贷款风险度过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编辑本段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述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信贷风险的类型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市场性风险和非市场性风险两类。市场性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借款人)的生产和销售风险(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变动而引起的风险;非市场风险主要指自然和社会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 主要是不良信贷的防范。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 也难以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 ”我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 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 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因此,研究信贷风险意义重大。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三)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二、商业银行信贷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一、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概念:入市承诺的兑现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 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 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在协议第段所给的定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 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 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 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 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 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解决操作风险的方法, 根据新协议, 主要有基本指针、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三种, 核心是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配置资本。但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 由于个人住房信贷操作风险数据收集困难和业务开展时间尚短, 基本上无法采用统计法和信息模拟, 操作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在我国尤为突出, 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流程的管理   1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 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 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 更谈不上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 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 将严重影响   到业务的发展。   2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市场调研, 进免盲目投入、无效投入和高风险投入。目前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产品更新逐渐加快, 各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 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办理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 但这些创新是否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操作风险审查, 值得怀疑。据了解,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推出一个新的个人住房信贷产品前, 很少进行精确的数据分析和预测, 住往根据经验和领导的主观判断,这既是由于数据库尚未建立, 也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调研的不重视。应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 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 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点上做得还不够, 尤其是对提前还款的处理, 银行在理解到提前还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后, 采用立即加收违约金和限制提前还款的措施, 因在借款合同中并无相应规定, 造成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规范严格制订业务手册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人员, 应该有详细的管理手册。目前, 部分商业银行有了类似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 但还远远不够。一本内容齐备的业务手册是基层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必要条件。相当多的情况下, 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 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三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对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已经引起重视, 并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住房信贷数据库。需要指出的是, 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认识到一个好的数据库对业务发展的良好推动作用和在操作风险防范中能起到的指导作用。个人住房信贷的数据库, 并不仅仅是   个人信息的数据库, 它还应当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没有这些全面的数据信息, 就无法通过数学模型对个人, 住房信贷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 也无法制订出最终行之有效的政策。对目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个好的操作风险防范手段, 是建立防范假按揭发生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 提取出高度相关的因素, 方便在具体操作中对假按揭进行防范。但遗憾的是,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 但类似的数据库却从来没有建立过, 直到现在,防范假按揭风险的唯一手段, 也仅是通过信贷人员对开发商的静态报表和项目情况的经验判断。   四加强人员管理, 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里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人员同公司业务的信贷人员有明显的不同, 他们既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审批, 又负责对借款个人的调查、审批和手续办理, 也可能仅仅负责两者中的一块。所以, 对操作人员的管理, 是防范操作风险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环。经验数据表明, 一旦有银行内部职工的参与, 操作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 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 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因此, 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 风险经理制” , 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 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 在信贷审查、检查和不良信贷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二、担保风险   1)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目前,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机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的标准。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没有明确要求。实际情况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另外也没有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担保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1)银行必须健全保证人担保制度,加强对保证人的风险审查,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一是从单个保证人出发,考核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其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对外保证的数量,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其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二是从风险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证的保证人视作一组借款人,审查其信用集中情况,防范由于保证不充分而导致的风险过度集中;三是设定授信企业的担保额度,严格限制超额企业的信贷准入。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目前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2)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分析。要按照Mark to Market的原则评估抵押物、质押物。对于抵押物,要考虑抵押物的可变现性和未来的清算价值;对于股票、股份和收费权来说,要考虑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股票未来的价格变化,也要考虑学校、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不确定性,以切实保护银行的债权。   3)银行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和声誉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是否存在资金或其他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4)规范信用担保机构。一是对于担保公司要视同信贷客户管理,经过统一授信确定其担保额度。同时,在授信时,探索建立符合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的评信授信体系。二是认真审查担保公司披露的担保额度是否全面,担保额度是否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倍数,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注意防范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联合欺诈银行产生的风险,考察担保机构所设定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完备。对于担保机构所出具的受担保企业的评估报告,银行还需派人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等。
  三、道德风险
  1)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成为近年来商业银   行风险防范的研究重点。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层次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并具体表   现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的决策层主要是各级行的领导和信贷审批人员。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进行信贷决策的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而且在目前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决策人员对信贷所创造的风险和收益所承担的责权利也是不对等的,这是决策层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主要指各级管理行的信贷业务管理人员。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指信贷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他们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防范对策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的原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就必须内外部、制度和人及产生道德风险的各层次进行综合防范。   首先,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作用仍然有限,产权不清、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股东大会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将我国商业银行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变为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将风险控制分为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进行分别的研究与设计。要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加强各部门内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项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风险,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在道德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充分发挥银监会及银行同业公会的作用,如建立金融从业人员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业银行获取人力资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业银行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等等。同时也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外部监督的及时有效。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用时不仅仅限于银行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而且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第四,以法约束,加大对信贷人员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订严格执行刚性的法律制度对防范银行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据香港   《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香港法例第201 章) 规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为本人或亲属接受客户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金钱、礼物、职位、服务、优待等利益,从而在处理信贷业务中给予优待,即为违法,其最高刑罚是入狱7 年及罚款港币50 万元,同时将招致最高7 年的禁止担任任何法团或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职位或在任何专业中执业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刑罚,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慑作用,遏制了信贷业务人员的贪欲,使信贷业务人员不以身试法,防止了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五,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   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运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级员工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基础。如果各级信贷业务人员都能自发地维持高的道德标准,则银行无须担心违法活动的发生。通过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要经常留意各级信贷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要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防止其对信贷人员进行腐蚀;要通过内部投诉机制,举报各种舞弊行为;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安排周密的培训计划,如经常开展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防范教育,使信贷从业人员认识到风险,加深其对法律、监管规定、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警觉性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技巧。

什么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8. 我国商业银行放贷风险与防范

  信贷风险防范相关的建议与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国有商业银行研究落实针对性强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监控管理,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具体包括:
  1.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形成于思,所以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是建立风险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更要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风险管理理念是否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目前,改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展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未形成,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通过沟通去消除文化上的差距,业务流程前台和后台的矛盾往往被动解决,而不是通过沟通来消除这些差异,换位思考不够。
  2.构建先进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内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全面风险管理,这既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应对未来挑战的要求。运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技术,贯彻全面风险管理思想,构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应对面临的严峻金融风险的挑战的重要举措。当前商业银行应加快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垂直化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重点应该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3.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对客户进行全程管理
  要在商业银行内部彻底实现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就要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体制要符合业务流程的要求,就是在确保风险管理体制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横向延伸、纵向管理”,推进风险管理关口的前移。在商业银行内部,要逐渐树立“大风险管理”的观念,即风险管理是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职责,而不单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任务。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风险管理窗口”,通过“窗口”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窗口”的工作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窗口人员的任职资格应该有认定的责任。这样既保证了银行风险管理的统一性和独立性,又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实现风险管理理念在业务部门的前移、风险管理意识到位。这种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也是对客户进行全程管理,一是严格按信贷规则进行管理,对每笔贷款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坚持做到选准优良客户,严把贷款准入关;二是严格贷后跟踪管理,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
  4.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及早利用信息技术
  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更要及早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国内风险管理和全球风险管理体系。如果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先进风险管理理念为银行强大的风险管理功能提供了必要的保证,那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则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业务和风险管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的需要也是不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不是取决于任何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单独使用,而是所有风险管理技术综合运用的结果。从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看,风险管理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及其成果的有效运用,是增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工具开发和运用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商业银行要加紧推进内部评级工程建设,加快信息系统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依托先进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提高实际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强化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
  在风险的管理中,人才是关键。我国商业银行同国外相比,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风险管理的高级人才相当匮乏,这制约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化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效果。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加紧人才的引进充实风险管理的各个阶层,尤其是基层,另一方面应加紧提高现有职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这样,既可以从源头上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又可以建立一支优秀的清收不良资产队伍,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快对不良资产的迅速处理,以活化不良资产。事实上,事前的控制同事后的控制一样的重要。一般来说,不良资产形成的背后都有某些不良的人、不健全的规章制度、不良的理念。如果还用不良的人进行放贷与清收,很可能助长这些行为。因此,要把优秀人才吸收到放贷与清收盘活队伍中来,这样,有一支优秀的队伍,再配以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良贷款产生将会更难,而其清收将会更易。
  6.要建立依法管理贷款制度,强化依法管理贷款,降低贷款风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确保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离不开依法管理贷款。国际上商业银行管理信贷均采取合法的贷款担保制度,是实现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保证。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面临众多的法律困境,如恶意逃废债现象严重,法律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制裁缺乏应有的惩治力度,还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处置工作在准入资格和依法管理能力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而法院判决的结果往往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的意愿相悖,再如资产处置中的多重行政制约和高额费用造成“处置即损失”现象发生。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不仅要靠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民事案件风险处置机制,而且也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法律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内部律师”的培养,逐步将法律规避风险方法用于金融资产管理。
  7.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认真执行奖惩制度
  完善的考核体系与优秀的奖惩制度能实现有效的事后控制。严格奖惩考核,严格执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贷款质量的提高。由此可见,贷款质量的高低,事在人为,凡是贷款质量低的基层行多是由于领导班子管理松弛。为此,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必须要坚持以点带面、对领导班子应进行轮岗,并认真执行奖优罚劣的严格管理措施。考核体系上应健全完善反映贷款客户风险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在KPI考核中,建议优化新增贷款质量指标,加强存量贷款管理,以新发放贷款不良率、关注类贷款占比、信贷成本、不良贷款额、风险基础管理等指标为考核指标,鼓励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优化存量贷款结构,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及时保全资产,盘活不良,提高贷款质量。
  8.进一步加大呆账核销的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有拨备条件下的核销政策
  国际先进银行之所以能长期保持较好的资产质量,除了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外,足额提取拨备并及时核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按照国际标准和实际风险状况计提了拨备,但由于不能满足现行的核销政策,致使相当部分的呆账无法及时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呆账核销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呆账核销政策,及时核销符合政策的损失类贷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研究在有拨备条件下的核销政策,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让拨备真正起到核销呆账、改善资产质量的作用。同时,已核销的坏账、呆账还应派专人进行管理,负责催收,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决不放弃。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