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的新政

2024-05-06 23:46

1. 如何理解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的新政

个人税优健康险是个新东西,它是对个人健康保险给予税收优惠,纳税人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就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说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 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

税优险的额度
政策规定,税优型商业健康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人民币,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80万元;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税优健康险的报销比例
在个人自付药费中,社保目录内100%报销,目录外80%,个人赔付比例达到90%。

如何理解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的新政

2.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一、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二、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投资者涉及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天使投资个人),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四、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六、2017年7月1日前,关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七、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取得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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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第一条的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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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4.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解读,真的优惠吗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指的是纳税人在购买商业保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扣税限额为2400元/年,均摊下来就是200元/月。简单来说,买了这类产品,投保人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市场价格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 国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以此减轻普通百姓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这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2017年7月1日,全国推广税优健康险,鼓励老百姓购买适合自己的综合型商业健康保险。

5.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解读,真的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二、关于适用对象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规定:“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通知》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二、《通知》所称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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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出台的背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全国31个试点城市的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进行税前扣除。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规范纳税申报和降低扣缴义务人税收风险,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申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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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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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

8. 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2015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据了解,目前在美国,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时的免赔额和2700美元两者取较大值的金额可以税前列支;自由职业者购买健康保险则100%免税。在澳大利亚,私人医疗保险投保人可获澳政府回赠30%保费。在南非,购买私营健康保险可享受不同比例税收补贴。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还仅针对企业,主要为“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在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商业健康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
因此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国务院提出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可能是依然由企业统一为所有员工购买商业健康险,然后可以按每人最高每年2400元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那么就相当于每个月列支额度是200元。同时,也有可能进一步放开到个人自愿购买商业健康险时,可以将保费信息直接与个人税务信息实现数据共享,自动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但有税务人士表示,后者的执行难度肯定更大,因为我国目前实施的是个税代扣代缴制度,这就涉及个人投保信息与代扣代缴单位的信息对接问题,可能会增大单位的财务复杂程度。
商业健康保险试点个税优惠政策解读,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