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双录的规定是什么

2024-05-09 10:08

1. 保险双录的规定是什么

你好,关于您得问题已经帮您整理好资料。以下就是关于保险双录的规定。一、  保险双录的规定1. 以上告知,在录音录像时必须有投保人的明确答复或回应。 2、‘双录’视听资料应真实、完整、连续,且能清晰辨识人员面部特征、交谈内容以及相关证件、文件和签名,录制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剪辑。  3、视听资料文件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5到10年;如果遇到纠纷,在纠纷结束后还要再保存2年。二、双录要准备什么资料   1、所有签字材料都需要交回。2、纯微投不支持双录,建议用微电一体和电投。(泰康)  录制内容  出示:销售人员有效证件;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责条款的纸质版。  说明: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产品责任等相关信息。  答复:投保人对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清楚、明白、知道了等)  签单:投保人亲自签字、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等 特别提醒 1、投、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被保险人需在现场,隔代投保监护人必须在场。双录过程中,代理人、投保人、被保人(监护人)要始终出现在屏幕中,不得中途离开。 2、代理人和客户出示证件的证件,客户抄录的文字内容及签名,必须清晰可辩。 3、万能险的费用扣除明细、保单免责条款必须逐条阅读。禁止跳过或省略。 4、双录视频必须连续、完整、音画同步且不能中断,一旦中断必须重录。 5、泰康代理人双录:Mss系统自核时提示双录,在‘泰行销’App中可收到提示,并在该软件中操作双录流程。6、投保正常划款后,如果要求双录的保单,不进行双录则不予承保。双录内容不合格,‘泰行销’App会提示质检问题件通知。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重新录制完毕,超期撤单。7、双录保单100%质检,出现问题按品质管理办法对代理人进行惩罚。 拓展资料:「双录」这个词,顾名思义,录音和录像。意思就是说,代理人受投保人委托,进行保险投保时要录音、录像取证并保存。这其实是种保护措施,对于消费者和保险销售人员来说,是好事。  2017年6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录音录像方式对保险销售过程进行可回溯管理(简称54号文)。本通知己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什么样的产品要双录  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要求双录。通知的第六条明确约定:  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总的来说,个险、银保、经代、银保渠道受通知影响,销售投资连结险和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作为双录重点,60周岁以及上人群要遵循此项通知。

保险双录的规定是什么

2. 保险双录规定什么业务要双录

法律分析: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要双录。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3. 保险双录规定什么业务要双录

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要双录。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法律依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保险双录规定什么业务要双录

4. 什么是保险双录

保险双录是指相关销售机构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便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披露,保险双录是指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应该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如果是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需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扩展资料:
保证双录落实:
首先在机制、制度方面,为了保证实施的效果,设计了质监环节和内外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可回溯管理资料进行质量检测,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说停业整顿。     
在监督检查方面,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投诉处理进行专项检查。调令保险公司可回溯的管理资料,加强可回溯管理责任的监督。
如果在检查中间发现保险公司有没有落实可回溯相应的管理要求,或者是保险侵害消费者合法行为的,保监会会在监察中间责令保险公司立即的停业整改,倒逼公司强化制度的实施效果。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保监会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5. 保险双录规定

法律分析:2021年保险双录的规定遵照2017年颁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详情可见该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实施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录制内容至少包含以下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告知投保人所购买产品为保险产品,以及承保保险机构名称、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和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应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说明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合同指定医疗机构、续保条件和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等。(四)投保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五)投保人签署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文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录制内容应包括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还应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产品说明书、投保人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句等。

保险双录规定

6. 什么是保险双录

保险双录是指相关保险销售机构,需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方式,来记录或者保存保险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从而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的目的。比如说: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应当实施全险种全过程的录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若是通过保险代理机构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需对关键环节录音录像;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需对关键环节录音录像等。保险双录覆盖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重疾险、分红险、万能险等。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披露,保险双录是指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应该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如果是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需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7. 哪些险种需要保险双录

7月10日,保监会公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市面上主要的险种进行双录。那么,哪些险种需要保险双录?要求对市面上主要的险种如重疾险、分红险、万能险的销售进行录音录像,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有哪些好的重疾险推荐,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保险公司热门重疾险排名!
在银行等非保险公司渠道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需要双录。双录的范围涵盖了重疾险、分红险、万能险等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寿险产品。不管在哪,只要购买的产品属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者爷爷奶奶们(60周岁及以上年龄)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都要双录。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新规要求兼业代理渠道卖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需要双录,而保险公司代理人是专业代理渠道,因此可以免于双录。新规还表示,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客户需要双录,但是在代理人渠道,这类客户并不多。
之前对保险公司(产寿险)以及一直要求有录音的,也是监管检查时候的重点之一。另外,寿险与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的电销,银监方面也对销售录音保存、质检有要求。保险公司也一直在做。不过,之前的文件并没有要求保留中介电话销售的录音,《办法》之后,中介机构做电销业务也必须要有配备电话录音的电销系统。
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则仍按照此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保监会称,这是因为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以及向60岁以上的人群销售长期人身险产品时发生销售欺骗误导的风险较大,本着问题导向的原则将其纳入双录实施范围。
保哥提示:哪些险种需要保险双录?双录的范围涵盖了重疾险、分红险、万能险等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寿险产品;其次不管在哪,只要购买的产品属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者爷爷奶奶们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都要双录。

哪些险种需要保险双录

8. 保险双录的意义

保险双录指的是录音和录像,它的意思是指保险公司要通过录音、录像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便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目前,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1、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