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这对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

2024-05-07 10:05

1. 中国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这对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

这对经济发展最大的影响就是能够稳定中概股的股价,同时也能够帮助中概股在国外进一步参与资本市场,更可以鼓励企业大力发展自己的业务。
在众多中概股纷纷遭到退市危机的时候,中概股的整体市值已经出现了非常夸张的跌幅,部分中概股的股票甚至已经缩水了90%的市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中概股不能摆脱退市危机,不管中概股本身的企业发展如何,投资人们始终不敢放心参与中概股的投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我们进一步表态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时候,重大股的退市危机会得到消退,这会直接拉动中概股的股价进一步上涨。
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新闻的重点其实在于中概股的退市问题,因为中概股在短短数日之内接连受挫,有些中概股甚至在一天的出现了40%的跌幅。为了进一步稳住在境外上市的公司的市值,我们将会进一步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同时也允许企业提交部分数据给相应的部门。
二、这可以进一步稳定中概股的股价。
我个人把这个消息看作是对中概股的利好消息,毕竟对于中概股来说,能够保证自己不退市几乎已经成为了稳定中概股股价的必要衔接。在满足了这个前提之后,中概股的其他行为才会获得投资人的信任的,中概股的市值也会走出相应的反弹行情。
三、这也可以进一步鼓励企业大力发展自己的业务。
在没有了解相应要求的时候,即便企业本身想发展业务,企业心里可能也需要掂量一下。在明确了自己的发展基础之后,中概股便可以放心发展自己的各项业务,甚至可以直接参与各类市场的融资活动。总的来说,这个消息将会进一步帮助中概股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中国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这对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

2. 中国继续支持企业到境外上市,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在境外上市?

据证监会的消息,为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金融运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无论在哪里上市,都需要具备足够的条件才可以,中国企业要想在境外上市,那么在条件上会比在国内上市更加严苛一些,门槛更高。具体条件内容有以下几点。

1.      企业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      企业筹资用途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相关规定。
3.      企业过去一年的税后利润不能少于RMB6000,并有增长潜力,筹资额不少于USD5000,最重要的一点: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市。

4.      企业需要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且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导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5.      企业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6.      符合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企业境外上市,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总的来说,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条件主要是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等相关规定。

境外上市的方式有三种:直接上市、间接上市、其他方式。
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同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间接境外上市是指国内企业在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是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最广泛的方式,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3. 境内企业如何顺利实现境外上市

一、建立境外直接上市的载体(或者说“造壳”)一般情况下,境内企业要实现境外直接上市,必须先到境外直接注册成立或收购公司,即先必须搭建境外上市的载体,造一个壳公司。目前欲实现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指利用境外或境内的公司、自然人等适格的法律主体在香港、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注册公司(或收购当地已经存续的公司,而且在上述地点注册或收购公司的成本是非常低的,直接委托中介公司就可完成)。然后用境外成立的公司对境内企业实现控股,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或合资公司。最后将境内企业股东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来达到或实现上市目的。选择此种造壳方式上市至少可以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达到规避国内上市政策监控,使境内企业得以金蝉脱壳,实现境外上市;二是可以利用上述境外公司注册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目前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有红筹股公司和民营公司,红筹股公司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国资企业或其关联企业控制的公司,民营公司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或境外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二、境外直接上市的程序到境外上市的程序与建立境外上市载体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种不同表述,就上市程序而言,其中最关键的程序就是境内外企业的重组程序。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为例(在其他国家上市与在香港上市程序非常相近),企业重组程序包括以下关键几个步骤:
(一)境内企业大股东取得境外身份。民营企业中持股超过50%的大股东,可以考虑移民境外某岛国或小国家,在
一、两个月时间内,即可获得合法的境外身份。
(二)境外注册控股公司。大股东以境外身份,在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司法地区注册控股公司,用以控股境内产业。这类司法地有三处: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
(三)境外公司控股境内产业。实现控股境内产业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股权置换,即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换股,不发生现金交易关系;二是资产收购,通过境外公司以现汇收购境内公司50%以上净资产,达到控股的目的;三是合资方式,即境外投入现汇,与境内公司组建合资公司,境外公司持大股。
(四)合并报表,将利润和业绩注入境外公司。

境内企业如何顺利实现境外上市

4. 证监会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这释放出了什么信号?

这表示我们可能会进一步解除对中概股的上市限制,我们也可以把这个信号理解为中概股的利好消息。
之所以会这样说,主要是因为中概股暴跌主要就是因为中概股的上市限制的问题,如果证监会能够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的话,这基本上意味着部分中概股的公司会解除被强行退市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中概股的股票基本面没有问题的话,很多中概股的股票可能会进一步上涨。
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是关于证监会和中概股的新闻,在中概股出现了连续多天的暴跌行情之后,很多中概股的市值已经缩水了50%以上,有些个股的市值甚至已经缩水了90%。在巨大的压力之下,证监会表示将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这也等于是给这些中概股注入了一阵强心剂,中概股的行情立刻在第2天暴涨了40%。
二、这释放了中概股的利好消息。
对于广大中概股来说,因为多数中概股的经营情况非常好,利润率更是逐年上升。在经营情况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中概股的市值缩水的问题确实有点夸张了。如果中概股能够避免被强行退市,这基本上意味着中概股在此之后会一路走高,这个消息也可以理解为中概股的利好消息。
三、这也说明证监会非常支持中概股在境外上市。
在此之前,证监会明确要求所有的中概股不得披露公司关键信息,但这个要求明显和部分市场的规则所违背,这也导致很多中概股的处境非常尴尬。如果证监会能够进一步放宽这些要求的话,中概股在国外市场的活力将会进一步释放,我们也完全可以相信中概股会有更好的资本表现。

5. 境外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企业赴境外直接上市,除了要满足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交易所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要满足我国证监会的如下有关规定:
1、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筹资用途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一、境外上市的方式
1、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同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取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也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和境外申请上市。
2、间接上市
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3、其它方式
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通常较多采用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大类,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但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有些中国企业会通过上市加速器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上市前服务、上市中服务、上市后服务,由上市加速器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析,找准最适合的市场,选择最有效的上市方式,缩短融资时间。
二、境外上市所有材料
境外上市所需材料,主要需要准备企业法律材料、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料这三方面的材料准备。
1、企业法律资料
(1)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正本与副本);
(2)税务登记注册资料(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护照、法人证、委托人证明);
(5)贷款卡及复印件;
(6)股本结构,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企业股东,请附企业登记执照。
2、企业财务状况
(1)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表;
(2)未来投资使用计划、资金还款计划。
3、项目资料
(1)项目立项手续批复或备案资料或核准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的详细资料;
(3)国家有关项目建设需要行业申请的其他批复;
(4)项目企业简介及管理团队介绍。
以上是境外上市所需材料,在办理境外上市时候需要做好准备。

境外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6. 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1、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
海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gkog第一个字h为名;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ewyok第一个字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海外直接上市都是采取ipo方式进行。
海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境内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2、境内企业海外间接上市,即通过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不直接在境外发行股票挂牌上市,而是利用在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与境内企业的联系则是通过资产或业务的注入、控股等方式来实现,从而使境内企业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包括两种模式,即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不论是买壳还是造壳,本质都是通过将境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
买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通过收购已在海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然后对其注入资产,实现海外间接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可以避开国内法对海外上市繁杂的审批程序,企业财务披露相对较宽松,在节省时间的同时达到实际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的不利之处是
(1)买壳成本高(如在香港市场,由于壳公司价格上涨,使收购成本大大增加),有违大多数境内企业赴海外上市的初衷;
(2)风险比较大。因为对境外上市公司并不熟悉,收购完成一旦达不到上市的目的(如购买了垃圾股票,控股后非但不能从市场筹资,反而背上了债务包袱)或收购失败,代价是很大的。

7. 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方式

(一)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1、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
海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gko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Yo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海外直接上市都是采取IPO方式进行。
海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境内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2、境内企业海外间接上市,即通过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不直接在境外发行股票挂牌上市,而是利用在境外注册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与境内企业的联系则是通过资产或业务的注入、控股等方式来实现,从而使境内企业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包括两种模式,即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不论是买壳还是造壳,本质都是通过将境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
买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通过收购已在海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然后对其注入资产,实现海外间接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可以避开国内法对海外上市繁杂的审批程序,企业财务披露相对较宽松,在节省时间的同时达到实际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的不利之处是
(1)买壳成本高(如在香港市场,由于壳公司价格上涨,使收购成本大大增加),有违大多数境内企业赴海外上市的初衷;
(2)风险比较大。因为对境外上市公司并不熟悉,收购完成一旦达不到上市的目的(如购买了垃圾股票,控股后非但不能从市场筹资,反而背上了债务包袱)或收购失败,代价是很大的。

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方式

8. 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

很多创业企业从公司筹组伊始,就将上市作为其目标;更多的创业企业在公司有了长足的发展后,希望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筹集更多的资本金,进一步壮大企业的实力。由于国内上市门槛较高,且渠道有限,很多有上市计划的企业就将目标锁定在境外上市。
香港作为内地企业首选的融资中心,既得海外上市之利,又可享受本土市场之便。从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底,内企已在香港筹资9010亿港元,占香港市场同期总融资额的49%,仅2004年度境内企业在香港筹资就达1104亿港元,其中首次上市筹资额为754亿,占香港市场同期的79%;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包括H股、红*股以及民营企业共有304家,总市值为2.02万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30%;内地企业股票的成交额已占香港股市总成交的近50%。种种数据表明,自去年以来,良好的市场环境及先期上市的中国企业的示范效应推动国内企业掀起了又一个境外上市热潮。
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模式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其中间接上市又包括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两种形式。但境内企业以任何形式到境外上市,均应报中国证监会审批。主要适用法律是《证券法》第二十九条和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简称“九七红筹指引”)。下面以香港证券市场为例,主要介绍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的模式。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境内公司的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如在香港上市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美国纽约上市的N股等。(分别取Hogkog、Sigapoe、NewYok的第一个字为名)由于公司注册地仍在内地,实质上是中外合资公司的外资股部分在海外上市,而且上市集资仍需返回大陆,所以中国证监会的政策指引是鼓励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用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其程序较为复杂,需聘请境内外中介机构较多,成本较高;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花费的时间也较长。但是,正因为需经过这些相对严格的程序,申请企业一旦获准在境外上市,将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也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