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益性募捐基金不低于多少

2024-05-09 15:28

1. 全国公益性募捐基金不低于多少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全国公益性募捐基金不低于多少

2. 公募性公益基金的问题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公开募捐资格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事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规定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有依法申请和直接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两种方式。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公开募捐资格

4. 非公募基金会可否与公募基金会合作,面向公众筹款

首先,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合作,开展慈善募捐。依据是《慈善法》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其次,在合作募捐的过程中,名义募捐人应该是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而不是公募组织和非公募组织。
       第三,公募组织在开展募捐时,要注意符合慈善法关于募捐的相关规定。即应当制定募捐方案,说明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募捐地域、活动负责人的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的方式和银行账户、受益人范围、募捐款项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要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公募组织还要注意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第四,由于公募组织只是名义募捐人,因此在募捐方案中应当明确说明所募款物由谁来真正使用,要使公众了解募捐实际使用人如何使用该募捐款物。
      第五,开展募捐之前,非公募组织应当与公募组织就所募得款物的使用目的、范围、交付期限、方式、监督管理等签订协议。募得款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入公募组织的账户,并且应当由公募组织管理。公募组织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合作的非公募组织拨付,但公募组织并非只是“被挂靠”的组织,而是要承担起监管责任,一旦非公募组织在使用募捐款物时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募组织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6. 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可公开求助

《慈善法》16日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近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阚珂说在立法中的一个考虑是,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本法更多的是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行为;慈善人人可为,但做好事最好是拿自己的钱,法律禁止个人募捐。
  1,怎样理解《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活动?谁可以开展慈善活动?
  阚珂:慈善法没有对慈善下定义。第3条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公益活动都是慈善活动。从捐赠财产和提供服务角度来看,内地居民、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开展的符合本法第3条规定的活动都是慈善活动。
  同时,按照第8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受益对象是“面向社会”。“面向社会”这四个字是在审议过程当中增加上去的,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它有它特定的含义:将学者的学术用语“不特定大多数人群”转化成了法律语言“面向社会”。
  根据第3条、第8条,就可判断具体的一个活动是不是慈善活动。
  2,怎样看待第60条关于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的规定?
  阚珂:慈善法第60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确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既要有利于促进慈善组织规范运作,又要符合实际。根据调研及测算:募集财产能力强、规模大的基金会,能达到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公募基金会每年管理费用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规模小的基金会要达到管理费用不超过10%这个标准,还有一定的困难。
  法律规定的10%的管理费用的标准,实际只是对很少的公募基金会的规定,对于定向募集款物的基金会没有作这个规定。在北京调研时了解到,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有378家,其中公募基金会41家,公募基金会占北京市的公募私募基金会总和的10%多一点。天津市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有64家,其中公募基金会20家,公募基金会不到1/3。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形式,如果这样去算,即使从大的比例上算,它也只是占这三类组织的1/6。如果再细算,公募基金会占基金会的总数比例是很小的。
  3,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阚珂:第60条的确立了两个原则:一是“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要求慈善组织把社会公共资金及时用到需要的方面和地方去,不能沉淀得太多;二是“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由于慈善组织的财产不是自己创造的,要根据本慈善组织的章程、宗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同于营利组织,不同于企业,它的人员的工资标准不能高,现行的规定是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4,个人遇到困难,还能进行求助吗?
  阚珂:个人求助法律没有禁止,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遇到困难,向社会求助,本法是不禁止的。
  但是,个人募捐,本法规定得很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是不能开展募捐的,募捐活动要由慈善组织来做。
  5,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有什么区别?
  阚珂:个人求助是个人遇到困难,求助社会给予帮助,是为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进行求助,比如说发微信求助。
  为自己募,不是慈善,用老百姓(603883,股吧)的话说,那叫乞讨。比如,遇到困难了,写一张纸放在在马路上,让过路的好心人帮帮我。实际上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质没有变,就是为了自己。
  个人募捐,是为非亲非故的人来筹集款物,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本法更多的是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慈善组织是依法设立的组织,对它政府是有管理的,要求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要向社会公开相关的信息。个人募捐有很大风险,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不足以让人们充分信任。
  6,不允许个人募捐的话,在对接机制上有保证吗?
  阚珂:弱势群体遇到困难,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我们有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病医疗保险等。有了慈善组织,并不等于政府要减轻责任。现在慈善财产太少了,一年在一千亿元左右。
  遇到困难,可以找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按照其章程、宗旨,面向不特定的大多数人提供帮助,而且不得有关联关系。有学者认为,慈善是第三次分配,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
  慈善是人人可为的。个人做好事情,最好是拿自己的钱。简单地说,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
  7,对于求助进行转发,如何看待?
  阚珂:个人有困难向社会求助,自己可发微信朋友圈募集款物。朋友圈是特定对象,我发朋友圈了,你是我的朋友,在这个圈里,你要再转发,在另外一个圈又扩大,其实转发人是做了背书——担保求助的人是真正有困难。如果是欺诈,给转发人带来一定的麻烦。对此,在立法过程中是考虑过的。我们希望,做这个事情的时候要慎重。现在互联网很发达,有微博微信,有时候是公募和私募很难分得清楚,要判断好是个人求助和还是个人募捐。
  8,在本社区、单位内的互济“抱团取暖”不允许了吗?
  阚珂:第110条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
  这和通过慈善组织做的慈善是有区别的,是“抱团取暖”。今天我有困难了大家帮助我,明天你有困难我们大家再帮助你。慈善有四个特点:自愿的、无偿的、捐出去的款物是不能索回的、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的募捐和个人募捐、一对一的帮助、本单位或者本社区内的互济互助活动是有区别的。
  9,国外一些富豪,把自己的遗产很大比例或全部捐给社会做公益。慈善法出台后,有法律的完善和社会重视,能否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也会出现这样一些慈善家?
  阚珂:在立法当中的一个考虑就是,要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慈善法第80条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问题,做出这个规定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是想让捐赠更方便,有利于出现大慈善家。
  现在一些企业家要捐赠,但有不方便之处。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法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规定:企业捐赠超出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就纳税所得额时抵扣。这不是有利于企业家捐赠得更多吗?
  第84条,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现在的慈善法,解决了一部分问题。

7. 什么样的组织才有公开募捐资格

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有公开募捐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扩展资料:
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什么样的组织才有公开募捐资格

8. 非公募基金会能否接受个人捐赠

当然可以接受个人捐赠。
 
以下报道可参供考:
SEE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是由国内近百位知名企业家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其主要捐赠收入来自于约200个固定的SEE会员,这些企业家承诺固定每年向基金会捐款不少于10万元,这部分收入每年约有3000万。
   事实上,SEE基金会2011年通过的新战略规划显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对环保行业累计投入不少于5亿人民币的公益资金。现在看来,其募集到的资金显然与此相比还有一段距离。“整个经济形势不好,我感觉对公益很有影响。”刘小钢说。
   面临筹资压力的非公募基金会不仅仅是SEE基金会一家,即使有着非常专业的金融背景的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下简称真爱梦想)也难逃经济下滑带来的影响。
   针对其捐赠收入,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吴冲介绍说,从2012年初到现在,基金会共募款4500万,同比去年约增长40%,已经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但是“对比以往的增长率,40%算是很低的”。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2008年8月成立,由国内曾从事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以私人财产创立。因为每年详细公开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并从2009年开始公开举办年报发布会,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因而成为国内首家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公开发布年报的基金会。
   但是,即便如此,2011年,基金会投资还是出现了亏损,虽然亏损总额不到10万元,但是,“我能明显感觉到经济的虚脱。”吴冲坦言。
  公募基金会“没什么影响”
   相对于非公募基金会的“心里没底”而言,有着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会受经济危机的干扰则要小得多,捐赠收入几乎没什么影响。
   “企业对基金会的捐赠,并未因经济危机而减少。”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理事长魏久明说。他表示,今年共收到捐赠8000多万,其中有655次企业捐赠,一共捐了4300多万,个人捐赠近3900万。按百分比算下来,企业捐赠占54%,个人捐赠占46%。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涂猛虽然表示,基金会起初对于经济形势的下滑,的确“没有信心,而且感觉不安全”。但现在看来,“今年募款达到目标问题不大(2.5亿元)。”但他也表示,企业税社会公益式的捐赠是财富创造的效应,经济下滑肯定会受影响。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也感受到了来自经济形势下滑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但值得高兴的是,“大额捐赠下降,小额捐赠却在稳定持续的增长。”秘书长杨鹏表示,因此壹基金现在还是筹到了3470万元,预期年底会达到4500万元,比去年增长20%左右。
   但杨鹏也坦言,即便这样,在进行结构分析时却发现企业的捐赠下降。企业捐赠下降不是企业捐赠数量的下降,而是单个企业的捐赠额下降。“比如原来说好捐100万,因今年经济不好只给30万。”
   作为大型的、老牌的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却没有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反而做了一笔大单,“他们赚了10亿。”王振耀笑着说。
   王振耀称,在今年10月17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微小贷款扶贫试点合作协议,将双方合作金额由2亿元提高到10亿元,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这是目前国内小额信贷领域最大的一笔批发贷款。
   对此,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没有感到惊讶,他表示,在中国,企业与公益组织合作的动机大多都是与政府的沟通与博弈,即通过向公益组织的捐赠来和政府换取利益。原因在于,“公募基金会有政府资源,它们可以给予捐赠企业以各种各样的荣誉和隐形好处,所以很多大企业会选择给传统公募基金会捐款。”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是由腾讯公司发起的,成立于2007年6月。基金会成立之初,董事会就承诺将企业每年不超过一定百分比的利润捐赠给基金会。“所以我们基金会也不存在募款问题。”窦瑞刚笑着说。
   窦瑞刚还分析说,从美国来看,经济形势好坏与否,基金会决不会讨论筹资问题,只会说因为股市不好,投资收益少了,所以只能减少资助支出。“基金会有筹资问题,恰恰说明在中国没有美国典型意义上的基金会。”窦瑞刚说。
  走出筹资困境
   自2004年以来,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猛。截至11月20日,2012年中国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达到1591家。但因为生非贵胄,筹资问题就成了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永远的“硬道理”,而在经济形势趋紧时期,这一问题变得尤其重要。
   魏久明就在会场上分享了儿慈会的三个募款经验:一是先项目后募款。“项目是基础,把救助和募款相结合,比如基金会为打拐的孩子募款,设计了一个项目叫‘回家的希望’,受助儿童会得到生存救助和医疗救助两方面共计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我们把这个项目设计出来,钱说清楚,拿着项目再向社会募捐。”魏久明说。
   二是“合作募资”,即设立专项基金。魏久明举了个例子,有一个老板捐了5万元要救助西部儿童,于是基金会就专门设立了一个“西部儿童救助基金”,让老板自己来管理,基金会再配备专职人员一起做。
   第三个方法就是奉行“把捐赠者当上帝”的原则,做好捐赠者和受助者的服务,“基金会要求在收到捐赠后,5天之内一定要把感谢信和发票寄给捐赠人,捐一块钱的也要寄,感谢他为基金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所有善款的去向及时公开,用公开透明来增加机构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