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2024-05-13 00:54

1. 投资者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一、公司能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吗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要约收购的条件有什么
要约收购条件如下: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份;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义务;
3、收购要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不得超过60天;
4、收购人不得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撤销收购要约;
5、收购要约期满前15天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有竞争要约的除外。被收购公司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辞职。
三、应怎么接受要约收购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投资者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2. 投资者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进行。
一、关于企业的资产重组
目前我国没有资产重组的准确定义,约定俗成的资产重组定义是上市指公司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资产重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资产置换。1、收购兼并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2、股权转让此处的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3、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而由此获得收益的行为。根据出售标的的差异,可划分为实物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4、资产置换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
二、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之后在上市吗
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再上市。拟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再上市的,需要在收购活动结束三年后才能申报上市。
上市狭义的意思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
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三、上市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上市公司承担的责任。上市企业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如下:1、必须向公众披露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2、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自己范围内的社会责任;3、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不能随意变更股东造成股票动荡;4、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5、上市公司应当承担分担国家就业压力的责任;6、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3. 投资者通过哪些途径收购股票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六十五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投资者通过哪些途径收购股票上市公司

4.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购,甚至全面收购。

  很难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报,如果你要全面收购就要做大股东,不一定要收购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消息透漏可能会导致股价上涨,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
  部分收购的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对控股权,而全面收购的目的则在于兼并目标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购,后者是兼并式收购。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不等于全面收购,因为部分收购也必须采用这种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发出收购要约,体现或强调的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平等待遇原则。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售出的股票数量超过了收购人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要约人还必须按比例从所有承诺人处购买。而全面收购则表明要约人欲收购目标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图。
  另外,全面收购的结果也可能只获得目标公司的达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这与部分收购只计划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况是不同的。全面收购除当事人自愿进行的以外,多数属于强制收购,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购义务。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5. 投资者以什么名义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法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一、被上市公司收购也算上市吗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不会因此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家公司,既然被上市公司收购了就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时,一般会通过增发或者借贷来解决收购资金,收购完成之后,被收购公司就成为上市公司的资产或者子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分析结果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一、要约收购:
1、全面要约收购。
2、部分要约收购。
二、协议收购:
1、收购股权+重大资产置换。
2、收购股权+资产出售+资产置入。
3、重大资产出售+新增股份吸收合并。
4、资产转让+换股合并。
三、要约收购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第一步:制作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还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可行性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五)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提供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第二步:公告收购要约。
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第三步: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

投资者以什么名义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6. 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三种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股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称为“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
  
据不同标准,可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作如下划分:
  1.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标的公司的个别股东订立股份转让协议,以实现收购目的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公开向标的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股票的要约,在受要约人承诺后进行股份转让,以实现收购目的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2.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部分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全面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3.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任意公开收购,是指由收购人自行决定的公开收购。强制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具备法定情形时,依法必须进行的公开收购。

作为一种独立的收购方式,依国外法学界的一般观点,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于证券场所之外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达成股份购买协议以谋求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由于协议收购是仅在收购人与目标公司少数大额股东之间的行为,而将大多数中小股东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大多数中小股东在并购中容易陷于被动的局面,难于贯彻公平原则,而且很难监管。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都不支持协议收购的方式,即使在证券市场发达、监管措施较完备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也只是通过判例确定了一些规则,在成文法中是没有关于协议收购的规定的。

7.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收购上市公司分为两种方式: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即被公开收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市值价格购入所欲收购的股票,在达到法定比例时,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不需要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同意。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须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的转让股权的协议。
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
(一)要约收购的程序
要约收购是收购方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而进行的收购,它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最常见、最典型的方式。其程序如下:
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事项。
2、要约公的发布和效力
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的不可撤回,指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其中的灵活规定也充分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这是为了保护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体现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收购要约一经发出,在要约期限里要约收购便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唯一方式,我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购近几年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是较为多见的,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一步的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有关的具体的解决方式,需要有关的公司进行一定的参考才能促进自己利益的维护。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8.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其他合法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必须依法达成收购协议,并及时书面告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一、请问要约收购的流程是如何的?
要约收购的流程:
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
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3、公告收购要约;
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六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二、什么是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定义是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获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后,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达到母公司上市的效果。收购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公告收购情况。
三、企业资产重组如何进行?
1、收购兼并。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3、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4、资产置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