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4-05-05 14:28

1. 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但不管工资的高与低,都不能超过社保规定的上下限标准,也就是即使职工工资低于3368元每月,公司也必须按3368元为基数帮职工交社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2.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3.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四、菏泽市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暂定缴费基数,由本市确定并报我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法律依据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菏泽市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暂定缴费基数,由本市确定并报我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4. 山东社保费缴纳

法律分析: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人员变更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每月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5.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山东省各市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 年第21号)第一条: 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6.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您好,亲,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如下:1、养老保险26% (单位,18%,个人8%) ;2、医疗保险9% (单位7%,个人2%) ;3、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 ;4、生育保险0.5% (单位缴纳) ;5、工伤(由单位缴纳,标准费率为,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 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摘要】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如下:1、养老保险26% (单位,18%,个人8%) ;2、医疗保险9% (单位7%,个人2%) ;3、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 ;4、生育保险0.5% (单位缴纳) ;5、工伤(由单位缴纳,标准费率为,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 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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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与单位比例多少【提问】
26%,其中个人8%是96年之前的吧【提问】
1996年之后个人账户改为11%,对吗?【提问】
稍等~【回答】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现在的比例是这样的【回答】
职工养老保险最早是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呢?【提问】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回答】
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回答】
昨天社保的说现在职工养老个人账户比例是11%,请问您有相关文件吗?【提问】
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个人账户计入比例由11%变为8%【回答】
96年个人账户改为8%【提问】
我这边查到的信息是养老金个人账户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时均按照8%的比例计入。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的20%比例划入养老保险统筹,个人缴纳的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全部比例20%中的8%比例划入个人帐户,11%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回答】

7.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如下:1、养老保险26%(单位,18%,个人8%);2、医疗保险9%(单位7%,个人2%);3、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4、生育保险0.5%(单位缴纳);5、工伤(由单位缴纳,标准费率为,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8.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法律分析:一、2021年山东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底,山东人社发布了《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在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暂定为190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暂定为3457元/月,并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也按这个标准执行。
待山东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过或低于上下限标准的人群采取多退少补。
二、2021年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