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组织委员任职一年内能否转为副书记?

2024-05-10 10:53

1. 乡镇组织委员任职一年内能否转为副书记?

乡镇公务员是科员或者办事员,乡镇领导是乡科级,乡镇长是正科,副乡镇长是副科。
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需要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科员的任职时间不包含公务员试用期。
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名乡镇公务员工作满4年,就具备了提拔为副乡长的条件【摘要】
乡镇组织委员任职一年内能否转为副书记?【提问】
应该是不行的【回答】
乡镇公务员是科员或者办事员,乡镇领导是乡科级,乡镇长是正科,副乡镇长是副科。
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需要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科员的任职时间不包含公务员试用期。
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名乡镇公务员工作满4年,就具备了提拔为副乡长的条件【回答】

乡镇组织委员任职一年内能否转为副书记?

2. 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任职几年

法律分析:在农村,每一届的任期是3年,届满之后就要进行换换届选举,一般村主任、副主任等村官都是可以连任,但最多不能超过三届,最多不超过9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三年。

3. 乡镇党委副书记一般任期几年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各基层党组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另做要求,但党龄等条件不应少于以上规定。

乡镇党委副书记一般任期几年

4. 乡镇组织委员是什么级别

1、乡镇组织委员是副科级,同副乡长一样都是乡领导班子成员。副乡长不参加党委会,从政治待遇上来看,乡镇组织委员要高于普通副乡长。
2、在一些地方从副乡长调整为党委委员就算升格了,但在有些地方二者的待遇区别不太大。乡镇机构改革前,乡镇组织委员较多,分别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办公室等工作,但机构改革后,乡镇专职委员只有一个,协助副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3、副镇长一般都是乡镇组织委员,乡镇组织委员分管不同的工作,通常每人主管几个部门。单纯的乡镇组织委员则一般不分管工作,例如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委书记都不分管工作。
4、理论上乡镇组织委员当然级别高,但主管工作多自然实权大,主管越大的部门,权力越大,工业、民政、计生都是比较好的部门。

扩展资料:
乡镇组织委员的主要任务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按照干部四化方针。
2、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发展党员教育,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资料:人民网:如何当好乡镇党委组织委员

5. 乡镇领导几年一换届

法律分析: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据此,乡村领导五年的任期结束后,即进行换届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乡镇领导几年一换届

6. 乡镇组织委员是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乡镇的组织委员是党委的职务,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工作,论级别是乡镇的中层干部,最低一级的官员。乡镇组织委员是副科级,同副乡长一样都是乡领导班子成员。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7. 镇党委书记一般任职几年

法律分析:现行法律规定乡镇政府5年换届一次,镇上书记也5年一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七条 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镇党委书记一般任职几年

8. 乡镇书记几年一换届

法律分析:国家法律规定乡镇政府5年换届一次,村委会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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