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去哪办理

2024-05-05 03:08

1. 失业金去哪办理

失业金的办理:
??失业金可在就近区域的社保局办理.
??需准备的材料:
??a)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办理时才填表
??b)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c)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d)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e)工、农、中、建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个人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b)、c)、d)、e)需要四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可在办理前准备好,避免来回跑
??提供了以上所有资料,还要等审核符合领取条件者,符合的发,不符合不会发!等审核通过了,还要经过最后一个部门——社保基金偿付部门复核,最后于次月10日划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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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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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失业金要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当事人应当先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再凭借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 失业金去哪办理?

您好,失业金办理需要去人社局办理,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可以领取。【摘要】
失业金去哪办理?【提问】
您好,失业金办理需要去人社局办理,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可以领取。【回答】
怎么样可以领失业金【提问】
需要先去办理失业登记,公司或者失业人员都可以去办理【回答】
自己主动辞职了都可以吗?还是要合同到期才可以呢【提问】
主动辞职可以办理的【回答】
抱歉,说错了,是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回答】
那合同到期呢【提问】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吗?【回答】
自己不预约【提问】
可能就不符合非本人意愿【回答】
买了10年社保一般可以领取多少失业金【提问】
办理失业险需要什么手续呢?单位要出证明吗【提问】
这个要看是哪个地区的,您是哪个地区的呢?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回答】
办理失业需要公司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回答】
办理失业险一般流程就是到人社局办理失业报备、进行失业登记(包括申请表、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等、银行卡等)、人社局审查通过后、发放失业金。【回答】
每个地区的材料和手续都不一样,建议您咨询当地人社局。全国的标准是在10年及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回答】

失业金去哪办理?

6.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当地社保中心。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三、个人需要携带的资料:(一)身份证复印件6份。(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3份(含原件1份)。(三)个人档案。(四)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五)近期一寸彩照8张。(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四、申领失业救济金需填写的表格(一)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二)求职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7.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法律分析】: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领取

8. 失业金去哪里办理

一、失业金要去哪里办理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六、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七、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