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退股流程

2024-05-07 17:03

1. 减资退股流程

流程: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然后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职权,因此减资退股需要征得股东会同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职权。

减资退股流程

2. 股东以减资方式退股是否有效

,当事人自愿协议减资退股的,也应当属于有效,法律上是予以认可的。以减资方式退出股东身份,减资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登报及通知已知的 债权人 ,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应当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如果减资程序不当,很可能构成变相的抽逃出资,股东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公司减资股东退出的方式

(一)股权转让
(二)公司减资
(三)要求公司回购
(四)解散公司
(五)破产清算退出
(六)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七)利用撤资(减少注册资本)退出
(八)利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退出。
一、公司减资的程序
(一)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二、股东退出减资流程
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公司的成立、发展有赖于股东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可在转让其股份时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
首先应当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一)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二)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五)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公司减资股东退出的方式

4. 股东减资退出

法律分析: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 股东通过减资退出公司

法律分析: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通过减资退出公司

6. 股东通过减资退出公司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什么样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投资入股怎么退资及利息退资
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
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 股东可以通过减资退出公司股份吗

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退出公司股份吗
股东通过让公司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股东资格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法》第74条是法定的减资退股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5条、根据《公司法解释五》第5条规定,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或公司股东有重大分歧产生的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愿意协商以减资方式让其中一部分股东退出股东身份,使用公司得以存续的,法院确认其效力。
因此,从上述的法律规定来看,除了《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法定减资退股的情形外,对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当事人协议减资退股的情形,法律上是认可其效力的。因此,当事人自愿协议减资退股的,也应当属于有效,法律上是予以认可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减资方式退出股东身份,减资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登报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应当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如果减资程序不当,很可能构成变相的抽逃出资,股东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退出的程序和法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的法定情形为: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另外,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上述事项的决定,在股东会上投了反对票的股东也可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而且股东要求退出公司时首先就应当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另外一种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式是在股东与公司长时间不能就股权收购等问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那么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就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对股权收购事项作出裁判。

股东可以通过减资退出公司股份吗

8. 股东减资退股流程:

流程: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然后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职权,因此减资退股需要征得股东会同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