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2024-05-17 08:33

1.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一、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区别如下:(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3)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优先于物权的情形有什么税收收优先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2.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1)概念: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性质、特征:物权等于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债权等于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客体:物权是物;债权包含了物、行为、智力成果。
(5)内容:物权等于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债权等于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6)权能:物权等于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债权等于请求权和受领权。
(7)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8)实现方式: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9)效力: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按照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4.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含义不同。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权利性质不同。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3、权利期限不同。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包括哪些呢?
1、返还原物请求权。2、排除妨害请求权。3、消除危险请求权。
所谓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可能造成对他人的妨害,并且构成一定的危险,权利人有权请求消除已经存在的危险。4、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后,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使财产恢复原有的状态。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债权和物权的区别

按照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债权债务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区别是:债权是以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约定的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由于合同、侵权、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些行为的权利。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借给债务人。
二、现代债权法都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的特点在于,权利人欲实现其利益,须借助他人的行为。他不能直接取得这种权利所体现的利益,只能请求义务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间接地取得利益。债是具有特定性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标的物之前,不能直接支配该标的物,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行为,他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利益。
三、债权请求权有哪些
债权请求权,是由债权关系引起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指物权人的物权在受到损害时,能向行为人请求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要分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之债请求权。其民事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责任。民事主体可以依据请求权向公权力机关寻求帮助,若无法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和物权的区别

6.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
2、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3、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物权与财产权的关系
物权与财产权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财产权是一个总概念,物权只是其中的一个大概念。简单说,财产权包括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事务享有直接支配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二、物权如何理解
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其中的物指能够被人们支配控制并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源。这里的物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可以说,除人们个人身体以外的、凡能满足社会生活需要的,并且有可能为人们所支配或控制的一切自然物和劳动创造的物,均可成为法律上所说的物。
物权的特征是: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已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人。
(2)物权的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
(4)物权的客体是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种对世权;
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7.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
第四,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
第五,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8.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和物权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 债权人 只能通过请求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 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以按照依自己的意愿,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则是除了法律有规定之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允许变更物权的具体内容。 3、两者权利性质不相同;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 4、权利的客体内容不同;债权客体是为给付,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5、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性,而债权没有。 6、两者的时效性不同;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没有。 7、转让的限制不同。 债权转让 有一定限制,而物权的转让是没有限制。 根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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