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

2024-05-04 12:34

1. 青岛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

2022年城阳区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认定条件、 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      一、认定条件      1、具有城阳区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      二、申领范围      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一、二级下同)残疾人。      2、城乡非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      (1)城乡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岁,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单身重度残疾人。      (2)城乡非低保家庭中30周岁以上,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离异或丧偶重度残疾人。      3、上述范围之外的年满18-55周岁就业年龄段的其他重度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按本区每人每月低保标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每月人均领取低保金之差发放就业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另按照一级每人每年800元、二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加发就业生活补贴。      计算公式:就业生活补贴每月发放额度=(当地每人每月低保标准-家庭每月领取的低保金总额÷家庭成员人数)×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数+(800元或600元)/12。      2、城乡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岁,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单身重度残疾人和城乡非低保家庭中30周岁以上,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离异或丧偶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按照当地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就业生活补贴。      3、上述范围之外的年满18-55周岁就业年龄段的其他重度残疾人,按一级每人每年800元、二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就业生活补贴。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至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救助。      2、评估、公示。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后,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和收入评估,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青岛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将相关申请材料和公示结果报街道审查。      3、街道审核、审批。街道残联、民政完成对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已享受低保金额等工作后,街道残联在审批表中填审核、审批意见。

青岛2022年残疾人补贴政策

2. 青岛残疾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二、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3. 2022年残疾人护理补贴会涨吗?

大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摘要】
2022年残疾人护理补贴会涨吗?【提问】
你好,亲爱的,每年残疾人的工资和护理费都是上吊的,就是浮动的问题,有大有小,不等,现在对于残残疾人是有专门的政策的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回答】
你好,亲爱的,每年残疾人的工资和护理费都是上吊的,就是浮动的问题,有大有小,不等,现在对于残残疾人是有专门的政策的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回答】
涨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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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不等的呢【回答】
大概呢【提问】
江门恩平四级残疾人监护人每年多少钱?【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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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回答】
320块标准是恩平吗?【提问】
是国家政策哦【回答】
你发一下国家消息给我参考一下【提问】
好的,稍等哦【回答】
https://m.shebao.southmoney.com/  dongtai/202109/175145.html【回答】
亲,点击网页查看哦【回答】
查了只有社保问题没有残疾人信息【提问】
查了只有社保问题没有残疾人信息【提问】
继续往下看是有补贴标准的呢【回答】

2022年残疾人护理补贴会涨吗?

4. 青岛聋哑残疾人补贴政策

目前青岛市残疾人可以享受的福利:我市户籍,纳入城乡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府补助,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困难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等类别的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安养、居家托养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户,可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摘要】
青岛聋哑残疾人补贴政策【提问】
目前青岛市残疾人可以享受的福利:我市户籍,纳入城乡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府补助,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困难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等类别的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安养、居家托养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户,可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回答】

5. 青岛聋哑残疾人补贴政策

[开心]您好青岛残疾生活补贴标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市内三区残疾人,按照一级残疾每人每月375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294元;三、四级残疾每人每月193元的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以上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拓展内容:一、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二、护理补贴发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摘要】
青岛聋哑残疾人补贴政策【提问】
[开心]您好青岛残疾生活补贴标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市内三区残疾人,按照一级残疾每人每月375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294元;三、四级残疾每人每月193元的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以上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拓展内容:一、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二、护理补贴发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回答】

青岛聋哑残疾人补贴政策

6. 青岛残疾人最新政策

1、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上限,切实保障残疾人积极就业的权利。2、按照国家文件说明,残疾人可以申请补贴:一种是低保补贴,另外两种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一、残疾证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残疾人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1、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2、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三、辅助器具优惠政策1、对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免费适配辅助器具。2、对贫困缺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3、对贫困0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7. 2019年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1991年5月24日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1年6月22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1991年6月26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1991年10月1日施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鉴定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标准进行,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人证。
    第三条全社会应当发扬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遗弃、虐待残疾人。
    第四条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为贡献力量。
    第五条政府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事业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残疾人工作,并指导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兴办为残疾人服务的福利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组织、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第七条市和各区、市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八条残疾人事业经费来源:
    (一)政府拨款;
    (二)残疾人福利基金增值和以多种形式募集的资金;
    (三)国内外团体、个人捐助。
    残疾人联合会应加强对上述经费的管理,接受各级政府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福利企业事业单位残疾人组织,可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零点八提取活动经费,企业单位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事业费中列支。有残疾人组织的非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为残疾人组织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
    第十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和扶残助残、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第十一条市设立康复医疗中心;各区、市设立康复医疗点,对残疾人实施康复医疗。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应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社区康复站,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各区、市应设置学龄前聋童语言训练班,对学龄前聋童实行语言康复训练。凡达到规定标准的聋童,普通小学应予接收。
    残疾人购置必备的专用辅助器械费用,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国家确定的康复医疗范围内,残疾人为恢复或补偿功能,进行医疗康复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属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参加合作医疗的,按规定由公费或者合作医疗负担;不属此范围的,由本人或亲属负担;对确属贫困的残疾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当地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少年、儿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各乡、镇和街道负责动员帮助残疾少年、儿童按时进入学校学习。
    市盲校对全市盲童实施盲教育。市和各区、市聋哑学校对所在地聋童实施聋教育。各区、市设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各乡、镇设弱智儿童辅读班;农村学区小学要开办随班就读,对弱智儿童实施弱智教育。
    各中、小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残疾儿童可就近入学。各中、小学校对残疾人无当地户口的子女就学应给予照顾。
    第十三条市盲校、聋校和各区、市聋校举办职业技术教育,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民政、教育、劳动部门举办残疾人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对残疾青年、职工进行职业技术教育。
    上述学校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录用后,其工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市和各区、市民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统筹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对符合安置就业条件的待业残疾人,市政府每年按实际情况下达就业指标,完不成就业指标的,应交纳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
    第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残疾职工身心障碍情况分配适当工种和岗位,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提供适合残疾特点的劳动保护。
    残疾职工在获取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和转正、定级、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与健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歧视残疾人。
    企业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实行股份制、租赁制或承包经营责任制、优化组合时,必须安置好原企业残疾职工的工作。
    对社会福利企业和从事个体劳务、修理、服务性行业的残疾人,税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减免税照顾。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重视发展盲人按摩事业。设置按摩医疗的单位,应优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员从业。
    第十七条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报刊、广播、电视等应开办专题栏目,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积极支持残疾人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残疾人在参加集训、比赛、演出期间,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如下优待:
    (一)到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优先购票,优先入场;
    (二)游览公园及风景点免费,并准予残疾人乘坐的专用车辆通行;
    (三)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看车处应免费存放;
    (四)搭乘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优先搭乘;
    (五)盲人和无行走能力的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六)优先挂号就诊;
    (七)乡、镇(城镇街道办事处)、村应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第二十条在城镇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的建设和改造中应逐步实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并设置方便残疾人的各类设施。
    新建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实行无障碍设计。
    原建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逐步进行无障碍设计的改造。
    第二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推诿、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青岛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8. 青岛对下肢残疾人有什么政策?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简介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字体: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简介一、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可申领奖励金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对已达到或超过1.5%的规定比例,又新增加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与残疾人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残疾人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并为残疾人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给予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金。用人单位每超比例新安置1名残疾人,合同期内,市内四区每年奖励用人单位8000元。五市三区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奖励金按年度申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到单位所在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填报《青岛市超比例新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并提供上年度新安置残疾人及原安置的残疾人证复印件、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投保手册、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增减变化表、上年度工资发放表。单位申报的相关材料经市、区两级残联、财政部门审批核准后,经银行拨转用人单位。二、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残疾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度拨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应于招用人员次年1月底前,填写《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招用残疾人属于市内四区的,报劳动保障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招用残疾人属于五市三区的,报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企业工资支付凭证、招用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及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报的其它材料。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属于市内四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对相关资料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准并拨付补贴至用人单位帐户。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属于五市三区的,由五市三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准拨付。三、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在领取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还可到残联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是指具有本市户籍,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的大龄残疾人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自2011年1月1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残疾人失业人员)、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盲人、低视力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属于就业特别困难条件的残疾人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区市残联进行认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户籍属市内四区的,由市及市内四区财政部门另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其他五市三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补贴额。安置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用人单位申领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可向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残疾人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证明。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填报《青岛市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青岛市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属于市内四区的,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核对相关资料后,报市残联、市财政部门核准并拨付补贴至用人单位帐户。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属于五市三区的,由五市三区残联、财政部门核准拨付。四、单位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可申领补贴单位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单位申领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可到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五、用人单位可否同时享受以上各项补贴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可以在申领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另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金、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安排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补贴其中一项优惠政策。政策依据: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08]5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残联教就字[2009]6号)咨询电话:0532- 地址:瞿塘峡路34号市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0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