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2024-05-05 03:02

1. 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法律分析:单位应该在入职30天内去社保局办理职工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只要30天内办理参保就是合法的(如果月底入职,很可能单位是在下个月月初才办理参保)
超过30天不办理,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从入职开始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2. 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法律分析:
单位应该在入职30天内去社保局办理职工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只要30天内办理参保就是合法的(如果月底入职,很可能单位是在下个月月初才办理参保)
超过30天不办理,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从入职开始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单位应该在入职30天内去社保局办理职工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只要30天内办理参保就是合法的(如果月底入职,很可能单位是在下个月月初才办理参保)
超过30天不办理,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从入职开始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社保卡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啊
办理社保卡的具体流程: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申报参保后,再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最后把社保卡交给职工;如果当事人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则需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二、刚交一个月社保辞职怎么处理
刚交一个月社保辞职可以转移社保。办理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参保凭证》;
2、再将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45天左右完成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三、离职后跟新单位的社保怎么衔接
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后,想要办理社会保险的,需要由新的用人单位或当事人自行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当事人应当在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准备个人身份证件到新入职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登记,继续缴纳社保费用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入职就交吗

4. 养老保险入职多久交?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 养老保险入职多久交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一、五险一金是不是入职后直接交纳啊
新入职员工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30日内,才给缴纳五险一金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多久开始买社保
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离职后个人怎样缴纳社保
离职后可以直接去社保局以个人名义来缴纳社保。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入职多久交

6. 入职就要交社保的吗

入职后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作为一个企业,员工从入职开始,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补充办理,否则可以去社保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当事人还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入职后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先到劳动部门备案,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保险办理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7. 工作了就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养老金是一种强制储蓄,只要你工作了,只要你的工作单位正规,每个月,不管是你个人还是单位,都要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在广州,国企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民企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2%,而职工个人为8%。也就是说,单位给你发一笔工资,首先,28%或者20%要进入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其中个人缴纳的8%进入的是个人账户,而单位缴纳的部分则进入了统筹账户。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颇为复杂,特别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过渡金的时候。由于养老金的缴纳涉及几十年,养老金的计发也要绵延几十年,而且国家每年还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养老待遇进行调整,所以本文的计算排除了工资增长、利息、养老金调整以及物价涨幅等因素,在目前的数据基础上做静态分析。但从其计算的替代率来说,也能部分说明问题。为计算简便起见,我们分别用社平工资、社平工资的三倍和社平工资的六成来进行核算,这样在进行指数化平均工资的时候也更为简便。

  广州当前平均替代率为54%
  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广州的平均养老金为2614元,广州的社平工资为4789元,其平均替代率为54%,与上述的计算比较接近。
  市人社局养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能简单地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作为个人的本金和成本。因为在养老保险的制度设置上,单位缴纳的有部分就是为了支付当前养老金空账的,一部分是留给后来发放资金的。同时他并不赞成这样将养老金的缴费和待遇进行简单化处理,谁也无法预料未来经济的发展和变化,社平工资每年都会变,养老金也每年都会进行调整,简单化的计算与实际总是有出入。
  该负责人表示,养老金的替代率并不是越高越好,虽然老百姓希望待遇越高越好,但要考虑基金的承受力和社会的承受力。
  养老金计发向低收入者倾斜
  从下图的三个标本可看出,养老金的替代率和缴费基数呈反比。出于社会公平方面的考虑,养老金计算在设置上,缴费水平越低,工资替代率越高。比如缴费工资为社平工资六成底线时,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为六成;以社平工资为基数的话,替代率为五成;以社平工资的3倍为基数的话,只有四成。但是从计算公式来说,每多缴费一年,就多一个百分点,缴费年限越高,养老待遇越高也是成立的。
  有社保专家建议,在职员工由于重头部分由单位承担,所以缴费基数越高越好。但对职工来说,基本上没有选择缴费基数的余地,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现有养老金缴纳都是按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只要在职就必须缴纳,所以缴费年限也没有选择余地。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由于个人的负担比例重,所以可根据个人承受力在缴费基数上进行选择。相对来说,缴费基数太高,替代率反而降低,而缴费基数太低,也会影响今后养老金的水平,以社平工资为基准的缴费,是比较理性的。

工作了就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8. 新员工入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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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什么是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1)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2)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3)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4)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3)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4)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计发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⑥监督企业缴费。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3、各类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1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2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的退休条件??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关于个人帐户??关于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