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自查报告

2024-05-12 16:04

1. 资金自查报告

 资金自查报告范文(通用7篇)
                      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资金自查报告范文(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金自查报告1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资金自查报告2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xx〕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xx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xx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资金自查报告3    按照都财发【xx】79号文件和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xx—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资金自查报告4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xx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资金自查报告5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一次全面自检自查报告,我公司自收到该文件后,积极响应文件要求,由财务部、综合部、销售部及工程部配合对我公司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作出了严格的检查。
    对我公司自项目筹备建设、预售许可证办理及资金账户设置、预售资金使用及审批等方面作出检查:
    一、我公司自项目筹备开始就严格遵守国家房地产开发及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单位集资建房、团购商品房等国务院规定的违法项目。
    二、项目开工严格遵守建设要求,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开工建设,不存在提前施工等违规行为。
    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要求,我公司均在项目建设投资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后提供所需申请材料,按照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且不存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理就进行商品房定金收取、购卡或销售等违规情况。
    四、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首付款我公司均存入工商银行泸西县支行资金监管账户,但针对客户贷款方式及要求我公司贷款有三个资金监管账户,分别是工行泸西县支行、建设银行泸西县支行及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我公司在预售资金的用途、审批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用款计划、购销合同或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或发票)上,严格遵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每笔款项都到房管处进行审批备案,无商品房预售资金用途不明,支付混乱情况发生,项目一直处于良好开发建设阶段,能按照交房标准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交房。
    资金自查报告6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自查报告7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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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

2.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1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财字[20xx]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2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
    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
    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
    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29.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xx3xx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xx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xx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xx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xx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xx65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336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2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186人,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自主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对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507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103.8万元。
    (三)就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共投入就业技能培训资金597.7万元,培训人数4866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依托省就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共录入71万余条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园区民营企业英杰精工、春秋塑编等企业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共审批贷款申请6630万元,银行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74万元,其中企业贷款750万元。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共举办2期创业培训,落实240人参加。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要求操作,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全面推行全省就业资金网上审批管理,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就业资金信息系统运行总体较好,但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金运行中与系统要求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新老更替,对办事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悉,认定时间较晚;二是基层站所在申请就业援助队形认定时把认定材料和申请社保补贴材料打捆上报,导致认定时间与享受补贴时间有冲突。这种现象已解决,20xx年将不再存在。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xxx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xxx镇XX年1—4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XX年1至4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1至4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XX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xxxx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4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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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自查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7篇),欢迎大家参考!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05]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 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17]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出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4.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些自查的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一: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二: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1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1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1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1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07年至2009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1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10]260号);核对后,2007-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09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06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07—2009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1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1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08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08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08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08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08]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08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08]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08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08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08年度以习财农[2008]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06--2007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08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1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1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07—2009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11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07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09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5.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自查报告也应跟上时间的脚步了。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1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xx]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
    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xx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3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20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
    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
    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
    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
    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
    通过项目实施:
    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
    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4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5    根据柞监发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  20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6.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好的自查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1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局对近两年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收入2493.1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896.2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587万元(其中妇女贷款贴息568万元),小额贷款奖励金6.2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1.63万元。
    2.支出:20xx年支出2910.30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67.14万元;培训补贴支出29.51万元;社保补贴支出802.40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651.69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150.71万元);岗位补贴支出890.39万元;宣传费等其他支出20.03万元;小贷贴息支出1096.71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52.77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1043.94万元);小贷奖励金支出3.82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0.3万元。
    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当年收支结余-417.19万元。
    (二)2014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14年1-9月收入2500.4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771万元(第一批中、省资金1752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9万元),小额贷款贴息728.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0.52万元。
    2.支出:2014年1-9月支出2037.24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48.88万元;培训补贴支出33.74万元;社保补贴支出461.xx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0.63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6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其他支出19万元;小贷贴息支出835.29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39.82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795.4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3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两年来,我们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20xx年和20xx4年1-9月公益性岗位分别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089人和937人,主要安置在城市管理、乡镇场镇保洁、敬老院、学校宿管和食堂、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继续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援助政策,20xx年为469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0.71万元,并于当年12月份全部兑现到位。2014年该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有序开展。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市区联合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20xx年和2012年1-9月分别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金29.51万元和33.74万元,分别对548名和52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机械加工、服务类等7个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一是全区15个乡镇街道、34个社区均建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配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2014年投资47万元为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配置了电脑、一体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
    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xx年为107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01万元,5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1000万元;2014年1-9月为72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29万元,2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0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以廉政讲坛、现身说法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发〔2012〕55号),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制定实施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六项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安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申报单位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四、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从20xx年的647人增加到20xx年的1089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出从20xx年的605.91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542.08万元,2014年预计支出1575万元,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区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支出压力非常大。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是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作为重点。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社保补贴和见习生活补助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抓住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搬迁之机,打造标准化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二是加强基层平台示范点的建设,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补贴标准较高,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2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
    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3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05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4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5    根据《XX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规定,XX县水务局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开展自查,XX县20xx年计划今年4月中旬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
    前于楼村青年沟位于楼新村西部,紧靠县重点项目禾景园区,青年沟与内河、姚子沟相通,由于沟底较浅,水系一直无法沟通,本次拟按引水沟的标准进行治理并兼顾排水,通过内河与姚子沟把涡河闸上水引入青年沟,青年沟治理后既美化新村环境同时可满足附近农业灌溉用水的要求,青年沟疏浚长度1090米、疏浚土方量:17368立方米。
    后于楼新村沿省道S307线路边沟北侧进行生态护砌,路边沟南侧S307线公路建设已进行浆砌石挡土墙砌筑,路边沟北侧生态护砌长度532米、护砌面积2819.6平方米。
    杨王村北沟由于多年没有治理,淤积严重,杂草丛生,排水不畅,北段靠近村庄水沟由于生活垃圾倾到沟内,致使水质污染严重,杨王村北沟本次治理拟与红旗沟疏通,挖除淤泥,净化水质,疏浚长度933米、疏浚土方量:7866立方米。
    郭寨新村是省级新村示范村,目前正在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幸福沟目前紧靠新村北边,按新村规划向北延伸后,该沟穿流于新村中心地带,东段已进行疏浚,本次计划疏浚西段,与东段贯通,幸福沟通过银沟闸可调节水位,净化水质,把郭寨新村幸福沟变成活水,营造环境优美的宜居家园,该段疏浚长度:870米、疏浚土方量:9013立方米。
    单集村蒋湾沟由于多年没有治理,淤积严重,杂草丛生,排水不畅,蒋湾沟本次治理拟与青阳沟疏通,挖除淤泥,净化水质,蒋湾沟治理后既美化新村环境同时可满足农业灌溉用水的要求,蒋湾沟疏浚长度2390米、疏浚土方量:24166立方米。
    曹青沟起于殷家河,流入曹市境内北淝河,全长10余公里,曹青沟部分沟段位于高长营新村西侧由于生活及建筑垃圾倾到沟内,淤积严重,致使水质污染,本次治理拟挖除淤泥,清理岸坡,净化水质,达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的,疏浚长度2210米、疏浚土方量:37877立方米。
    XX市财政局、水务局财农[20xx]195号《关于下达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市级水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批准实施,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已于20xx年12月2日在XX县招投标中心开标,目前,工程已完成。该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0.5提高到0.75,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资金来源
    XX市以财农[20xx]195号文《关于下达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市级水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下达了投资计划。总投资为100万元,全部为市级投资。
    3、资金主要用途
    县级以上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除涝工程、灌溉工程。
     二、组织保障 
    1、组织成立
    水务局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成立了以水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工程、财务,项目承办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自查。
    2、检查工作安排
    为做好此项工作、水务局及时召开了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整个项目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制订了工作计划。下一步按照县财政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目单位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支农资金来和项目检查情况 
    1、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县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和办法,如《XX县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XX县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XX县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监督管理办法》、《XX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例会制度》。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及有关规定办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2、资金到位情况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总投资为10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的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批复要求,国家、省、县级投资能够及时到位,群众投工投劳也能足额到位。
    在资金使用上,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局分管负责人签字由财政局农业股支付。由于资金管理规范,已通过竣工审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4、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已投入使用后,发挥了一定的效益。该项目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增产增收、减灾、节水、省工等方面。项目实施后,一是改善了灌溉用水条件,提高现有灌溉面积的灌溉质量和灌溉保证率,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二是减少跑水、漏水、漫水等现象,节约的水量可以扩大灌溉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三是减少了劳动强度及劳力投入。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四、自查结论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四制”,组织得力,操作规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资金管理规范,没有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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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1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13〕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1〕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12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12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12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12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13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13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13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12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 报告 ,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关于财政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8. 省对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落实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二、自查结果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