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2024-05-16 02:05

1. 社保中的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社保中的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女性职员分娩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和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4、部分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
5、例如长沙要求生育职员连续缴费10个月方可,但深圳对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没有限制。
参考自,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险

社保中的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2.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分别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地方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 ,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产假计算:基本产假98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 ,可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 ,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 ,给予42天产假;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 ,增加35天;晚育的 ,增加15天;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 ,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 ,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 ,其中 ,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 ,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 ,标准为500元 ,其中 ,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 ,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 ,个人自负30% ,医疗机构负担30%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 ,个人自负30% ,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 ,标准为15元/人次 ,累计限额30元。另外 ,生育津贴 ,是职工缴费基数除以30 ,再乘以可以享受的产假时间(常规产假+难产假+晚育假)。产假期间给报销是指生育津贴 ,不给奖金 ,不违规。

3.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资料地方标准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产假计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4. 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一、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5.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一、2018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
2、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
二、2018年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所以能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有一点可以明确的就是剖腹产一定比顺产报销的多。以下为网上公布的报销费用!
1、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4)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1000元。
2、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环
130元
(2)取出宫内节育环
130元
(3)取残环、嵌顿环
200元
(4)皮下埋植术
150元
(5)取出皮下埋植术
1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术
200元
(7)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8)药物流产
300元
(9)输卵管结扎术
1000元
(10)输精管结扎术
500元
(11)输卵管吻合术
4800元
(12)输精管吻合术
3000元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数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1)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2)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举个例子:张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平均工资9000,最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6. 五险中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有五险一金,生育待遇报销按生育保险条例申办就可以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

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8. 社保中的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说明如下: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温馨提示】: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四、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规定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资料拓展1.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产假:指女性职工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即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2.生育保险报销计算
生育保险金 = 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