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10:47

1. 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2. 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 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一、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对方可以拒绝吗
被执行人无权提出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
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二、债权凭证的含义具体是什么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三、结束本次执行程序司法解释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4. 执行标金额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的金额就是要执行的金额。看上面截图,你这是个财产保全的执行,就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执行人0.2万元,执行法官准备查封、冻结0.2万元。执行标的金额不是最终支付的金额。
再举个例子,比如法院判决对方欠你1万元,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还不给你这1万元,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就是1万元。

5. 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

      执行标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由于执行标的内容的多样性,所以,相应的强制措施也是多样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执行规定》,主要有以下执行措施:一是对金钱交付的执行措施;二是对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措施;三是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措施;四是对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措施;五是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等。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啊?

6. 执行标的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执行标的 ,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 给付 内容的 法律 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台湾诉讼法学者对此作了如下说明:“ 强制执行 之标的,指得用以实现 债权人 请求之 债务人 所有之物或权利而言。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条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7. 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8. 执行标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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