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质环境管理对策分析

2024-05-04 20:40

1. 上海市地质环境管理对策分析

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逐步变革,上海市目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环境管理体系(图7-3),对地质环境形势的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市的地质环境管理机制与对策措施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从地质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来说,上海市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地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颁布的《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确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是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负责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地下水开采和回灌管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建设工程管理。由于地质环境管理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对各个部门职责予以清晰界定是政府管理地质环境的前提条件,避免职责交叉重叠造成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等问题。
在地质环境状态管理方面,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上海市三维地质调查、地面沉降易发区划分、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料共享与发布制度等工作。2004年,国土资源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启动了“上海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合作项目,按照“中心城区-新城产业带规划区-一般地区”三个空间层次,开展了以建立三维地质结构为目标的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包括基岩地质调查、第四系结构调查、水文地质结构调查和工程地质结构调查。上海市在国内最早建成了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近年来在地面沉降监测中引入了GPS、InSAR技术、自动化监测、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目前,上海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由27座监测站、36个一级监测网点、108个二级监测网点、330眼地下水监测井组成。上海市于2006年建立了对辖区范围内从事地质工作所获取的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的制度,要求桥梁工程、地下隧道工程、轨道交通线、铁路干线、地下储库工程、码头工程、10层以上居住建筑、群体面积超过5万m2的建筑所开展的工程地质勘察须汇交相关地质资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利用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地质钻孔空间分布、地质资料成果档案目录及其基本信息,公众可在线查询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报告。

图7-3 上海市地质环境管理体系示意图

在物质流管理方面,上海市水务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会同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地下水开采量和工程建设进行调控。市水务局会同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面沉降监测结果和供水专业规划共同编制地下水开采和回灌年度计划,并作为审批取水许可证和组织实施地下水回灌的依据。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会同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深基坑开挖项目的建设项目、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依据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
在问题与灾害管理方面,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水务局会同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开展了防汛和挡潮工程、市区排水工程、地下水人工回灌工程建设等防治工作。为了弥补地面沉降造成的地面高程损失,上海市先后4次大规模进行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建设,修建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和挡潮闸工程。为了治理地面沉降造成的积涝问题,市政建设了配套的排涝泵站工程。自1966年开始上海开始地下水人工回灌,回灌量持续增长,最高年回灌量达2750万m3;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回灌工作有所削弱;近年来得到有效加强,2007年全市回灌总量达到1725万m3。
在地质环境监管方面,上海市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府定期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制度。针对地面沉降防治,上海市在1963年就出台了《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了《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管理办法》,1997年修正了《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2006年颁布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地面沉降管理、监测、防治和相关法律责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会同水务局、建设与交通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包括地面沉降的防治目标、重点防治区、防治项目和防治措施等内容。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报上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对于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基坑开挖深度超过7m的建设项目、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管理办法》还规定,深基坑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基坑周围区域的地面沉降影响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并采取治理措施。

上海市地质环境管理对策分析

2. 对当前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思考

梁叙
(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广州 510080)
摘要 地质资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但我国目前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仍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当前地质汇交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其环境因素影响进行分析,针对如何完善汇交制度,在制度的原则、框架、制定和执行、当前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地质资料 汇交 制度
地质资料是人们在了解认识和利用地球过程中开展的各种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活动及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工作中获得的科学成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无论是为国家扩大内需项目提供服务、地质找矿工作,还是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都是以齐全、完整、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为基础。但现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资料汇交仍存在不及时、应当汇交的没有汇交、部分汇交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有待于通过完善现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以促进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1 现有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局限性
在对各省市地质资料汇交情况的了解中发现,由于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及环境因素的影响,现行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难以很好地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服务。
1.1 制度本身的局限性
目前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一是缺乏针对地质资料的法律条文;二是《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没有对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作详细的规定及严格的惩处措施;三是各省市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规章没有强大的约束力。
可以说,现行的汇交制度中,无论是国家出台的条例或各省市制定的规章,都缺乏强制性规定,只对资料馆所在部门存在微弱的约束力,对于汇交难度大的地矿系统外单位和部门,约束力微乎其微。
1.2 环境因素的影响
地质工作覆盖面广,地质资料除了存在于地矿部门,地矿系统外的建设单位和部门也拥有大量的地质资料,有的地方甚至是地矿系统内部的地质资料只占少数,而行业利益的冲突往往阻碍了地矿系统外单位主动汇交相关地质资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地质资料的需求日益加大,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由供给驱动转变为需求驱动。社会的发展要求提高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功能,汇交诉求加大成为大势所趋,地质资料汇交成为紧急而困难的任务。特别是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只有获得详细的项目建设地的地质情况才能安全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同时详细、规范、严谨的地质资料也为项目承担单位免去重新进行地质勘测的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可以说,无论从地质资料汇交制度本身来看,还是从环境的转变和需求来看,现行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已无法进一步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由于缺乏严格的惩处制度,这一漏洞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单位不主动汇交的原因。面对我国社会对地质资料需求不断加大的状况,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到了必须加以完善的地步。
2 对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完善的思考
地质资料是社会潜在的财富,地质资料服务体现了国家矿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充分的地质资料有利于矿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地球科学的研究和国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因此,在制定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过程中,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解决中央统一制定汇交制度基本问题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地方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汇交制度,共同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
2.1 完善制度的原则
在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4个原则。一是整体性原则,从唯物主义系统论的角度来说,做任何事情一定坚持整体、联系的原则。二是可操作性原则,任何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是实际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三是渐进性原则,构建新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解决制度的局限性和现实环境影响造成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付诸实施。四是精简原则,在制定制度时,尽量避免两个制度存在重复的地方。
2.2 制度的框架
国家制定有关公共信息或针对地质资料管理的法律。国土资源部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外,通过制定相关的地质资料汇交惩处办法或激励办法,针对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提出目标,按照完成情况加以通报表扬或批评。各省市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严谨的汇交管理规定、惩处措施、激励手段。国家制度注重原则和基本问题,地方规定应侧重于细化、符合自身实际,中央和地方相辅相成,从而有效地促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
2.3 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首先,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通过邀请各个环节的专家和负责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管理部门的领导,研讨制度的制定细节。例如建设单位如不汇交相关地质资料,可在审批或上市某个环节做出限制。同时可以赋予各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使得各省市相关负责机构能够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可行的规定。其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管是汇交责任人或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人员,很多人存在“能不交则不交,能省事则省事”的思想,要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做得更好,必须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例如,上海市制定的《地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明确了汇交地质资料给上海市地质资料馆的单位就可以享受获得上海市地质资料馆其他地质资料的权利,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再次,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制度制定后加以执行的过程中,应注意各个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例如,上海市2006年6月,为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加强实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统一汇交工作,建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汇交机制,由市建设交通委法规处牵头,会同市建管办、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市招投标办、市房地资源局法规处、矿管处及市地质资料馆等单位和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和研究,达成共识。这极大地提高了建设单位汇交地质资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制度执行的力度。
2.4 当前做好汇交工作的重点
推进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充分认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社会大众对地质资料的重要作用并非十分了解,更谈不上对地质资料相关工作的监督。在公共信息的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效用最大的监督力量就是社会大众了。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知晓地质资料的重要作用,知晓它们对地质资料这类公共信息的知情权和使用的相关权益,提高对地质资料工作的关注度,以公众舆论的力量促进相关汇交责任单位主动汇交。
二是要深入调研,摸清总量。提高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制定详细的汇交制度,首先要摸清地质资料的总量及分布,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汇交制度。大多地方地质资料汇交负责部门都不清楚本地区有多少种地质资料,具体分布在哪些单位,这导致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人员处于被动地位,只能等着汇交责任人主动来上交。只有进行主动深入调研,摸清本地区地质资料的总量及具体分布,才能为进一步促进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要推进标准化建设。地质资料涉及范围广,不同类别的地质资料文件标准各异,同类别的有的也是各式各样。尽管国土资源部已颁布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但这只是总纲式的规定,具体到地质资料汇交文件,仍千差万别,造成了入库及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从制度层面来看,各地区应该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本地区地质资料种类的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地质资料汇交的格式规定,针对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从字体、用纸、图标等各个方面各个角度进行详尽规定,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
四是要制定工作流程。在制定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制度时,首先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流程图,从哪一点做起,具体怎么做,一环衔一环,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才能最后赢得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良好局面。
3 结束语
由于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缺乏汇交范围的详细规定、缺乏具有约束力的措施,公众对地质资料认识尚需提高。因此,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促进我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不断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加大宣传,提高公众认识,从摸清地质资料总量做起,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工作流程,不断落实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王燕.新形势下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
辛继升.试论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国土资源情报,2008,(11)

3.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研究与试点应用

连健1,2 许百泉1,2,3 颜世强4
(1.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全国地质资料馆;3.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4.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 本文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研究项目开展基础上,对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进行总体研究,提出了相关模型和模式,一方面夯实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建设和资源的集聚、服务的集群和产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关键词 地质资料 资源 汇聚机制 应用
0 引言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的有效汇聚,是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家汇交地质工作成果的义务,是对投资收益的保障,同时也是地质工作成果服务于社会大众的重要保障和基石。加大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研究,拓宽地质资料汇聚渠道,形成完善的地质资料汇聚监管与法规保障体系,创新经济发展、矿业投资增长、信息技术进步、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等新形势下的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模式,对于推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形成完备的、成体系的地质资料管理模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研究项目(简称“两化”)开展基础上,对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进行总体研究,提出了相关模型和模式,一方面夯实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建设和资源的集聚、服务的集群和产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1 地质资料汇聚机制总体框架
“两化”各省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的经验充分证明了一件事:没有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没有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的相对集中,没有地质资料数据的有序管理,就没有集群化,没有高效服务,更谈不上产业化。在对现行业务流程、项目研究成果以及部分地区业已开展资料汇聚模式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总结出地质资料的汇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质资料的汇交,用以提高地质资料集中度;二是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用以提高地质资料的关联度,促进资料有序化管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可进一步细化归纳为汇交信息化监管机制、汇交激励约束机制、数据库更新维护机制、地质资料收集与交换机制、欠交地质资料清理与催交机制、市县职能延伸机制等6个方面,见图1。
其中,汇交激励约束机制和数据库更新维护机制属于常规汇交业务范畴,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开展地质资料的正常汇交、接收、验收、转送和相关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等工作。在常规汇交业务基础上,通过建立汇交监管平台,实现了三大类的地质资料一体化汇交管理,创新性建立商业性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约束机制,形成地质资料收集全面化、整理标准化、录入格式化、管理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及汇交信息化监管机制;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欠交清理,研究形成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构成欠交地质资料清理与催交机制;为了丰富地质资料馆藏资源,在正常资料汇交渠道之外,开展境内外地质资料的收集与交换工作;同时,开展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向市县延伸的研究与试点。

图1 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框架图

总结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创新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汇聚渠道的创新;二是资料汇交政策机制上的创新。其中,汇聚渠道的创新是指拓展原有的国家级馆藏机构—省级馆藏机构—委托保管机构的管理体系与汇聚渠道,向冶金、煤炭等行业扩展,向地市级地质资料馆藏部门延伸,向境外相关地质资料的回归拓展,极大地丰富了地质资料的来源与范围;汇交政策机制的创新是指开展法规约束、利益共享等资料汇交机制研究,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约束的前提下,制定并出台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充满地域特色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设计汇交流程和方法,建立汇交资金保障制度,明确牵涉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实现地质资料的应交尽交和公开共享。
2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方式方法
2.1 地质资料汇交激励约束机制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及违法责任。“两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国土资源部起草发布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进一步明确了油气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明确了地勘单位在地质资料汇交方面的连带责任,明确了欠交地质资料处理办法。《关于加强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和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油气、海洋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实行委托管理,保证目录共享开展服务。这些创新点,从法律制度上鼓励汇交,限制欠交,有力地促进了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
2.2 地质资料汇交清理与催交机制
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清理,“两化”试点项目开展以来,研究形成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下达了《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下发了《关于地质资料清欠工作有关要求的函》(国土资储函〔2010〕32号)。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10年10月下发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地质资料清欠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落实部地质资料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在国土资源部统一领导下,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协调下,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下,组织开展全国各类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工作,为全国各类地质资料清理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3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1〕78号),决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全程监管,实现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其监管范围为: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形成的地质资料;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以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2.4 境外地质资料的回归研究
为促进境外保管的与我国领土有关的地质资料回归祖国,加强境外地质资料的汇聚,保障我国地质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增进国际交流,推进地质资料公开共享,围绕境外地质资料回归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回归方式方法,包括网络下载、馆际交换、境外购买3种形式。
1)网络下载。大多数境外地质资料公开服务较好,基本都公开了馆藏目录,有部分资料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下载,部分资料虽然不能直接下载,但可以通过专业的手段把内容复制下来。
2)馆际交换。一是加入合约,资料共享。有一些中国的地质资料在图书馆的介绍中可以获得相关的资料目录,但是具体的资料内容还需要和保管机构进行接触和协商才可以得到。目前,国外存在一些资料相互借阅的合约,可以通过加入合约,共同实现资源的共享。二是国际交换,互通有无。有一些中国的地质资料在境外保管机构的网站上可以查到目录,如果需要获得具体的资料,可以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相对应的保管机构进行协商和交换,进一步加强双方地质资料的交流与共享。三是召开会议,赠送资料。可以通过召开国际会议,推介馆藏机构的地质资料,在交流与协商的基础上,互相赠送有关的地质资料,扩大地质资料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境外购买。可以通过与境外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联系,购买相关的地质资料。
2.5 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试点研究
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市县延伸已经在部分市、县得到了较好的试点开展,各市县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矿证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1)上海市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研究
上海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地区,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相关地质资料较少,城市地质工作研究程度高,工程建设活动密集,相应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多,地质资料汇交重点、汇交要求、汇交时限以及开发利用具有本地的一些实际特点,因此探索适合于上海市的地质资料汇交与共享机制非常必要。通过广泛社会调研、专家咨询,在梳理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有益探索。从2006年至今,经历了部门共建共享、行政发文干预、地方立法3个阶段,形成了统一告知、统一标准、汇交技术把关、入库、服务的汇交与共享机制。
(2)安徽省县(市)级地质资料汇交机制研究
通过合肥市及区(县)国土资源局协调,召集相关部门(如国土、发改、建设规划、人防、地震、交通、公路、水务、环保等)以及城建档案馆集中开展调研工作,了解非地质调查(勘查)行业形成的地质资料保存现状、汇交路径与方法,收集对地质资料汇交和共享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合肥市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及标准,明确汇交工作流程,对汇交地质资料格式、数据提交格式等进行规范。提出《合肥市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该规定准备以城建档案馆为汇交节点,工程建设单位在汇交工程建设档案时,提交1份工程勘察报告给国土资源局,否则不予发放工程建设验收许可证。
(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汇交机制研究
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副厅长牵头,以福建省国土资源档案馆为主要成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等其他单位辅助,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小组,通过建立有效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与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地质资料的收集,服务国家、地方建设的需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出台了专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汇交标准,设置专门部门人员负责地质资料汇交接收工作,目前已接收了工程地质资料。
3 总结
地质资料的汇聚是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基础。本文在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地质资料常规汇聚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地质资料汇聚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并开展了相关试点应用。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研究与试点应用

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的函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你局《关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收悉。部领导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自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在讲话中提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的任务和要求。你局组织相关单位认真落实,行动迅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全面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对在全国推进该项工作发挥了示范和引导作用。经部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等工作函告如下:
一、你局结合实际提出的《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初步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总体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较强,在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部原则同意你局的《工作方案》。
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部决定把你局列为试点单位,并安排你局作为基层联系点。请你局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重点考虑如何进一步增加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探索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的内涵和外延,及如何进一步集成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希望你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胆探索,为推动全国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三、部定于明年统一部署全国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纳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主流程和国土资源财政保障体系,制定可行方案,努力使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全面提高我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地质工作根本性转变。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5.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标准规范研究报告

研究单位:全国地质资料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子课题负责人:单昌昊
子课题研究人员:丁 锋 马飞飞 王正平 刘向东 李景朝
张立海 单昌昊 周 舟 贾文珏 颜世强
报告编写人:颜世强 马飞飞
第一章 地质资料信息制度标准规范现状
一、地质资料信息制度标准规范总体框架
地质资料信息制度标准规范总体框架,纵向上由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两个层次组成,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各级规范性文件,标准包括不同级别的工作标准、规范,横向上由地质专业制度标准、信息化制度标准、地质资料馆藏服务制度标准组成,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
本章重点介绍制度标准规范现状,从地质资料服务、地质专业、地质信息化三个方面,分法律、标准两类详细说明。
(一)地质资料管理及服务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现状
1.地质资料管理和地质科技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地质行业地质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地质矿产部岩矿心管理规定、原本地质档案验收办法(试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等11项。
2.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技术标准规范
主要有: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档案馆建筑设计要点、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细则、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图文地质资料扫描数字化规范(试行)、石油地质原本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地质矿产部测绘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地质矿产部基本建设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海洋地质原本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探矿工程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设备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地质矿产部实验测试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1∶5万区域地质调查原本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试行)、全国汇交地质报告质量验收试行规定、矿产和地下水勘探报告审批办法(试行)、原本地质档案验收办法(试行)、地质矿产部地质学院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暂行条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孔技术档案说明、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等29项。
3.地质资料保密相关规定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保密文件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
4.地调局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文件
主要有: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资料接收保管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资料管理办法等两项。
(二)地质专业及资料信息化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现状
1.跨行业通用标准及其相关标准
(1)国土资源数据描述标准
国土资源信息元数据。
(2)国土资源应用系统与网络建设标准
国土资源应用软件设计开发规范、国土资源应用软件质量要求与测试、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3)通用标准的相关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续表


续表


2.地质矿产行业信息化标准
(1)数据描述标准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万)DZ/T017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9649-88
(2)数据库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续表


续表


3.地质调查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区域地质调查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5.城市区域地质调查标准
城市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Z/T0094-1994。
6.海洋区域地质调查与监测标准
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1∶1000000)DZ/T0147-2009。
7.海洋矿产勘查标准
大洋金属结核矿产勘查规程GB/T17229-1998。
8.海洋地质其他标准1∶50万海区磁力异常平面图编图规范DZ/T0234-2006、1∶50万海区地貌图编图规范DZ/T0235-2006、1∶50万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1∶50万海区自由空间重力异常编图规范DZ/T0237-2006
9.陆地油气金属非金属矿产调查勘查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0.陆地油气金属非金属矿产调查标准
战略性远景调查规范(1∶5万)DD2004-04、固体矿产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估算技术要求、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自然重砂数据库建设标准。
11.陆地油气金属非金属矿产勘查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2.水文工程环境灾害地质调查勘查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3.水文地质调查与监测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4.工程地质调查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5.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标准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DD2004-02、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规范(1∶50000)DD2008-03。
16.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7.地球物理勘查与方法通用标准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1993、地球物理勘查图图示、图例和代码及色标DZ/T0069-1993、岩矿石物性测定技术规程DD2006-03
18.重力勘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19.磁勘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0.电勘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1.地震勘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2.放射性勘查与方法标准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3.应用地球物理勘查与方法标准
固体矿产预查普查中物化探遥感工作要求DD2003-03。
24.地球化学勘查与方法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5.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技术标准
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技术规范(含采样、钻孔、岩石、坑道)DZ/T0248-2006。
26.土壤地球化学测量技术标准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包括不同比例尺、各阶段的要求)DZ/T0145-1994。
27.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技术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8.气体地球化学测量技术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9.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0.应用地球化学勘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1.遥感地质调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2.应用遥感地质调查与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3.钻探坑探技术方法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4.钻探技术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5.坑探技术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6.地质测量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7.地质图底图编绘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8.地质专业测量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39.地质实验测试通用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0.岩矿石样品分析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1.土壤样品分析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2.水样品分析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3.同位素方法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4.物化性能测量标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45.地质实验测试标准物质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三)各试点省集群化建设备用标准规范
1.上海和湖北集群化试点采用标准
结合上海地区地质资料的特点,既按照全国地质资料馆有关地质资料信息化的要求执行,又要制定适合上海的地方具体信息化的要求标准。主要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图文地质资料扫描数字化规范SZ1999001-2000》、《地质资料档案着录细则DA/T23-2000》、《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SZ1999002-2001》、《归档文件整理规则156.5DA/T22-2000》、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汇交格式、地质资料信息化技术要求、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入库数字化要求、上海城市三维地质信息系统各专业属性表格设计。
湖北省参照上海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湖南省集群化试点采用标准
主要有:D2004-04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试行)、DD200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01-91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127-94固体矿产矿点(床)地质数据文件格式、DZ/T0179-1997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9-1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规定、DZ/T0216-2002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GB/T193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687-92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4498-93工程地质术语、GB958-89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13923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9649-88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7408-2005/ISO8610∶2000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17798-2007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等。
3.青海省集群化试点采用标准
主要有:GB2260-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958-89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648-88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1398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编号、GBT17694-1999地理信息技术基本术语、DZ/T0001-91区域地质信息总则(1∶50000)、DZ/T0197-1997数字化地质图图层及属性文件格式、DDB9702GIS图层描述数据内容标准、DZ9701资源评价工作中地理信息系统工作细则、DZ/T0179-1997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DZ地质资料著录文件格式、地质矿产勘查标准汇编(1999)、全国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南(2006年9月修订)、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2008年7月)等。
二、地质资料信息工作制度标准规范存在问题
推进“两化”需要标准先行,尽管已基本形成了地质资料服务、地质专业、国土资源信息及地质调查信息化标准体系,但从国家“两化”的总体需求来看,已经形成的这些标准还远不能满足“两化”工作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是推进“两化”的关键,在“两化”建设的过程中,标准是关键,应用是核心。目前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实现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共享关键技术的标准显得薄弱与研发滞后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方面的标准制订相对滞后,当前已经完成的标准主要集中在专业的代码标准,支持空间数据网络共享的标准仅有空间数据格式转换标准,然而由于地质资料数据的特殊性,在图例、图示方面,该标准尚不能满足地质数据转换的需求,为此这一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九五”和“十五”期间,国家在地理空间信息共享的标准、政策、运行模式方面开展了全面和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国家制订实施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奠定了基础。但大部分标准、政策还停留在“研究”和“建议”的水平。研究提出支持我国资源环境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同时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标准、管理运行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各级空间信息共享建设和应用的迫切需要。为实现信息的广泛共享,还应大力加强地质资料信息的分类编码标准、数据访问协议、数据分发标准、科学语言描述规范等标准的制定。
(二)标准体系不健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方面的标准或规范严重缺乏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经历以社会信息化和信息社会化为标志的知识经济发展过程,带动了经济全球化,建立健全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海量的地球空间信息提供利用,通过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政策导向和各种机制,使空间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了产业化,并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利益。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空间信息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没有一体化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标准,就无法建立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三)已形成的标准多属某个具体工作项目的技术约定,单个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差,制约了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开展
目前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标准或技术约定的制定大部分都是根据具体的工作项目或是某一特定的地质任务而形成的,各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较差,使今后海量、多源数据的综合一体化管理和综合应用受到限制。而应用GIS对地理、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环境、土地等多源地质资料信息进行管理与综合分析,来解决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评价、灾害预测与防治等问题越来越普遍。而且随着GIS技术应用的深入,对多学科的地学空间信息进行集成管理、综合分析的需求会越来越迫切。与此相适应,其标准化也必然具有综合的性质。要满足这样的标准化需求,孤立的单个标准是无能为力的,需要多个标准的相互协调,才能在整体上达到效益最佳,从而实现多源地质资料信息的综合应用,为政府决策、公司、企业等提供方便、快捷的综合地学信息。
(四)地质资料服务相关标准落实,影响了集群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目前地质资料共享、保密、服务等信息服务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导致地质资料服务分级分类五花八门,服务收费千差万别。其中,涉密地质资料是影响社会化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涉密标准不统一,地质资料数据相关服务机构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只能限于地质资料的目录检索、一些元数据的发布、岩石地层数据库的查询,以及小比例尺地质图的发布。一些重要的基础地质数据库,如1∶20万、1∶50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重力数据库、区域化探数据库等都因为涉密而无法通过网络提供服务。
(五)标准的宣传贯彻严重滞后
目前所完成的标准,只有有限的几个公布实施。从标准的实施情况来看,明显缺乏标准的宣传力度,主要体现在对标准的理解程度不一致或错误,导致采集的数据有缺陷,为数据集成和应用带来困难。同时支持这些标准规范实施的软件工具严重缺乏。目前的标准投资,只有研制标准的资金,没有支持标准规范实施的软件工具开发经费和宣传贯彻经费,直接的后果就是标准无法应用或很难应用。
第二章 地质资料信息标准规范建设主要目标及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中“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为目的,以执行《国土资源部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发〔2010〕113号)为纲领,按照部推进“两化”总体部署,结合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实际,针对“两化”试点和推广工作中标准规范应用现状及问题,研究建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两化”标准体系框架,健全完善相关技术指南,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全国推进“两化”工作奠定基础。
二、目标
根据“两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遵循国土资源标准化指南,建立与“两化”建设相适应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标准化体系,从基础标准、业务技术标准和行政管理标准三个层面,构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标准模型,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实用的国家地质资料信息接收、保管、质量评价与验收、存储与分类、交换与共享、产品开发、数据结构、元数据、数据编码、图示表达、数据整合、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等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两化”标准规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土资源标准化指南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实际,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实用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标准体系,开展信息共享、数据集群、产品研发等推进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需要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构建标准化管理机制,为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标准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第三章 标准规范建设建议
一、工作原则
1.科学性
科学性是研制标准体系时应遵从的基本原则,也是标准体系可以很快应用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贯彻执行的根本保障。
2.完整性
将描述地质资料信息所需的标准规范分门别类地纳入相应的类别中,并使这些类别协调一致,相互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框架,以完整地描述地质资料信息的主要特征。
3.系统性
系统性是标准规范体系中各标准规范之间内部联系和区别的体现,做到合理安排,层次合理、分明。
4.先进性
一方面,标准规范体系应充分体现国际标准的发展方向,与国际标准的发展趋势接轨,同时做到与国家标准相协调;另一方面,标准规范体系应能就地质资料信息采集、生产、应用等方面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描述。
5.预见性
在研制标准规范体系时,既要考虑到目前的信息技术水平,也要对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有所预见,使标准规范体系能适应领域内各项应用技术的迅猛发展。
6.可扩充性
考虑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对标准规范体系提出的更新、扩展和延伸的要求,以及水利行业不同流域、流区机构的用户对《标准》的不同应用需求,要根据信息技术、专业领域的发展和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而进行充实和更新。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标准体系参考模型
标准体系参考模型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叫标准体系参考模型,用于约束和协调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它表现为一种标准分类方法,用来对标准进行粗线条的分类,通过它可以把大量的已制定的无序的标准映射为有序子体系,划清各部分的界线,并能发现标准制定的空白领域,提出需要加强的方面。
(二)研制标准体系框架
标准体系表就是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它是标准体系的一种直观表现形式,其组成单元是标准。主要分为:
1.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是以地质工作为对象,并且在地质资料信息工作中广泛运用的标准。包括:
(1)名词术语标准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专业领域的名词术语,是表达地质资料工作事物和概念的。赋予地质资料专业领域事物和概念以规范的名词术语,为地质资料的研究与交流提供了共同语言,也为制定其他有关标准奠定了基础。
(2)地质报告标准
地质报告的质量决定着地质资料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地质报告标准,不仅是地质工作和地质管理工作的任务,也同地质资料工作密切相关。地质报告标准包括:制图标准、地质报告格式、地质报告编写内容和深度标准、地质报告编号标准、地质报告完整性标准等。
(3)专业符号标准
专业符号标准包括地质资料检索语言中分类号的构成、地质资料档案编号、地质资料馆代号等标准。标准化的地质资料专业符号,对实现地质资料现代化管理有重要意义。
(4)案卷规格和质量标准
案卷是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单位,对地质资料工作影响很大,其标准包括:组卷方法标准,保管单位编目的项目、格式和方法标准,案卷内在质量标准,卷和标准等。
(5)库房、设备标准
储存和保护好地质资料需要有一定的库房和设备条件,它们的质量直接关系地质资料的保护与安全,因此,必须制定库房、设备标准。包括:库房建筑设计标准,地质资料柜架的质地、规格标准,地质资料保护设备技术性能标准等。
(6)种类、计量单位标准
地质资料的种类是揭示地质资料内容、性质的标志,也是协调、指导地质资料工作合理、健康发展的依据。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地质资料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丰富,必须提出其种类划分的依据标准和基本种类标准。为了配合地质资料管理,还应针对地质资料的特点,规定其计量单位标准。
2.业务技术标准
业务技术标准是以地质资料工作的程序、手册、职责、要求为对象制定的标准,以及某些与地质资料业务技术工作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标准。
(1)业务建设标准
业务建设标准是针对地质资料实体管理工作制定的各项标准。包括:归档标准、接收标准、整理标准、鉴定标准、保管标准、统计标准等。
(2)著录标引标准
著录标引是地质资料信息储存与检索的主要手段,其标准包括著录规则、标引规则等。
(3)开发、利用标准
开发、利用标准是规范地质资料服务的标准,包括地质资料利用范围、阅览室工作规范、有偿服务与计价标准、利用效益计算标准、地质资料信息交流的规范、地质资料编研成品质量标准等。
(4)现代化管理标准
现代化管理标准,主要是指应用现代技术装备管理地质资料的有关标准,如数据库建设标准、新型地质资料材料质量标准、电子计算机使用与管理标准以及电子检索系统功能的评价标准等。
(5)共享服务标准
共享服务标准是推进地质资料网下、网上共享、交流的统一标准,包括唯一标识、共享服务协议、产品分级方案、共享接口规范等。
3.地质档案行政管理标准
行政管理标准是针对地质资料部门和地质资料工作者制定的标准。如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机制、地质资料产业化发展支持政策、地质资料业务职责和机构设置标准、地质资料室职能标准、地质资料馆工作规范、各种地质资料工作者的岗位责任制等。
(三)研制相关技术指南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是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地质资料信息进行集群化开发,形成能满足不同用户需要的系列产品,并提供产业化服务的工作。因地质资料信息类型不同,对其进行集群化开发的技术方法也不同,因此应针对每一类地质资料信息的特点,分别编制适用于该类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开发的技术指南。主要包括:
1)原始地质资料清理技术指南
2)实物地质资料清理技术指南
3)重要成果、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数字化技术指南
4)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
5)国家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6)三维可视化城市地质信息服务和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7)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8)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
9)地质资料电子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指南
10)重要成矿区带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技术指南
11)典型矿床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技术指南
每一技术指南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步骤;数据整理格式要求;所采用软件系统或平台。
第四章 主要结论
当前我国建立了收、管、用等方面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标准规范,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但还不能适应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需要,尤其是在数据融合、数据库建设、网络共享服务、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等标准规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加强标准体系研究,构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标准体系模型和体系框架,研发地质资料清理、地质资料数字化、共享服务、产品开发、产业化发展、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库整合等关键技术标准,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提供支撑。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标准规范研究报告

6.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指导思想与措施建议

张业成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 要 分析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了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指导思想与措施。主要包括:强化汇交监管,提高汇交意识;建立汇交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规范汇交与接收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实物库建设;开展汇交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关键词 实物地质资料 汇交 管理 措施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2008]8 号)确定了我国实物地质资料实行汇交制度。但从2008 年发布至今,尚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了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2010 年 3 月 4 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的 8 项通知》(国土资发 [2010]32 号)。2011 年 6 月 16 日又印发了《关于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78 号)。按照这些文件要求,在进一步加强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的同时,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将全面开始启动。但是,由于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涉及筛选、保管等诸多困难,所以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人、馆藏机构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分析存在的困难,并提出解决措施。
1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存在的主要困难
1.1 汇交人——汇交意识和汇交责任不强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高度重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各地勘单位都建立了岩心库或样品库,大部分实物地质资料得到及时保管。但到 20 世纪 80 年代,多数地勘单位发生严重困难,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逐渐沦为有名无实。2002 年国务院发布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9 号令)后,地质资料汇交得到加强,但基本上局限于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时至今日,许多地质工作单位和地质工作项目甚至只知道需要汇交成果地质资料,不知道还要汇交实物地质资料;或者虽然知道需要汇交实物地质资料,但不知道交什么和怎么交。因此,迄今实物地质资料随意处置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1.2 馆藏机构—缺少保管设施和筛选方法
1.2.1 保管措施
实物地质资料类型多样、数量巨大,需要专门的库房和其他设施进行保管。据初步调查,多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单位每年完成几万到十几万米勘探工作量,因此产生一万到几万、甚至十几万米岩心以及大量样品、标本。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349 号令)规定的管理责任,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企业是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其首要责任是在勘查工作完成后、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前妥善保管实物地质资料,依法向国家或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实物地质资料;此外,在完成汇交责任后,继续保管对本单位有意义的实物地质资料;其余实物地质资料按规定埋存。
按照这一规定,汇交人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设施保管实物地质资料,才能很好地履行汇交责任。然而,多数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没有专门的岩心样品库;有的虽然有,但大多数年久失修而破烂不堪。因此,多数汇交人在勘查工作中,只能借用或租用民房临时保管岩矿心等实物地质资料,勘查工作或项目完成后,大多就近堆放,导致实物地质资料损毁丢失,难以完成汇交任务。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接收汇交的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设施更是必需的基础保障。目前,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已经建成,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能满足接收保管一般性实物地质资料。省级实物库建设则进展缓慢,目前除安徽省已建成外,其他省(区、市)尚在设计或论证、申报阶段。由于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和较多经费,所以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建成,因此影响了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的接收汇交。
1.2.2 筛选方法
筛选是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的首要工作,也是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结合国家实物库工作实践,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筛选方法,这些工作成果虽然适用于国家实物资料库需要,但不能满足省级实物馆和委托保管单位需要;另外,已有工作方法只是研究成果或实践总结,还不是行政制度或技术标准,缺乏充分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1.3 地质资料行政管理部门——汇交监管能力不足
首先,监管信息缺乏——实物地质资料行政管理部门和馆藏机构不能及时掌握地质工作项目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因此不清楚有多少项目应该汇交实物地质资料,以及哪些已经汇交、哪些没有汇交,因此监管的对象或目标不清。另外,目前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没有与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地勘单位资质管理以及矿权管理等相结合,缺乏汇交的制度约束,使监管十分乏力。
2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指导思想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指导思想为:统筹部署,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分类推进。
这一指导思想是基于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特点和实际能力提出的。
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的基本特点是:
第一,类型广泛,数量巨大—据初步调查和概略统计,目前全国积存的岩矿心大约 800 万~ 1000万米;每年新产生的岩矿心估计 300 万~ 600 万米;其他还有大量副样、标本等。
第二,这些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意义和利用价值有很大差别—既有科学钻探、极地考察和海洋地质调查等取得的十分珍贵的岩心、岩屑、样品等,也有大量一般性实物地质资料,还有许多在同一矿区(地区)大量勘查工作中取得的重复性岩心等。
第三,实物地质资料产自十几个部门的上千个单位,汇交管理条件有很大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实物地质资料统一保管起来,只能在海量实物地质资料中精选出一部分,甚至是很少的一部分,汇交到国家或省级馆藏机构,其余大部分则按规定埋藏。
然而,究竟哪些实物地质资料应该汇交保管,哪些可以埋藏,这就首先需要对各种类型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进行统筹部署。具体而言,包括:对过去积存的与新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统筹安排;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统筹安排;委托保管与非委托保管或地矿系统与非地矿系统(冶金、有色、化工、建筑、黄金、油气、煤等)的实物地质资料统筹安排;国内与境外地质勘查实物地质资料统筹安排……所谓统筹安排,就是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349 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可能,进一步明确汇交责任、汇交范围,规定汇交细目,把各类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落到实处。
统筹部署的基本原则是量力而行,保障重点,分类推进。具体而言:
第一,在目前能力和条件下,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不应求全、求多,而是求精、求细,确保特别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实现统一汇交保管。
第二,在各类实物地质资料中,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保障国家财政投资的地质工作(特别是重大专项工程)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逐步推动其他地质工作的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
在分级汇交方面,由于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已具备接收保管条件,而且所保管的是代表国家地质工作重大进展,反映中国地质矿产条件的实物地质资料,所以应首先确保国家级汇交管理;省级汇交管理则应根据各省(区、市)的具体情况和能力,本着需要和可能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全面推进汇交管理;不完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以重点推进汇交管理。例如,上海市重点实现工程勘查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北京市和天津市,除重点保证工程勘查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外,着力实现重要地热勘查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
3 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措施
3.1 强化汇交责任,提高汇交意识
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349 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文件要求,落实行政管理部门、馆藏机构和汇交人的汇交管理责任,变被动汇交管理为主动汇交管理。
3.2 制定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工作规程
尽快制定《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工作规程》,使馆藏机构接到汇交人报送的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后,能顺利地进行筛选。筛选规程明确的主要内容包括:筛选原则和筛选条件;筛选步骤与工作方法;筛选机构与程序。
3.3 规范汇交前的保管和汇交后的埋藏,从源头上保障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在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中,汇交人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首要环节。汇交人的责任和任务是:保管好地质工作中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确保实物完好,标识正确清晰;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馆藏机构报送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协助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机构筛选、整理、移交汇交的实物地质资料;筛选保管汇交人自己需要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埋藏其余实物地质资料。
然而,在实践中,上述工作存在很大困难和不足;特别是不能按要求实施汇交前的保管和汇交后的埋藏,成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的最大障碍。
埋藏与汇交是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环节。在原地矿部发布的《岩矿心管理规定》和《岩矿心管理通则》等文件中,都规定了岩矿心埋藏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要求已名存实亡—有的单位随意埋藏;有的则从来也不埋藏,任凭实物地质资料自然损毁。
在这种情况下,应切实解决汇交前的保管和汇交后的埋藏问题—首先,对原来的规范文件进行修改,制定新的、更符合实际的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埋藏要求;其次,解决地勘单位(特别是甲级资质地勘单位)的岩心样品库以及用于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埋藏的费用,实现应交即交,应埋即埋。
3.4 完善国家实物库,推进省级实物库建设,解决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设施
2004 年建成的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虽然规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以满足大约 20 年实物地质资料保管需要,但只能接收保管以固体岩矿心、样品为主的一般性实物地质资料需求,不能接收保管具有特殊性质的实物地质资料。因此应尽早筹划和实施以特殊实物库为主体的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二期工程,在国家层面上确保各类重要实物地质资料都能实现统一汇交保管。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尚需较长时间,面对这种情况,应在积极推动正式的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的同时,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采用改建、扩建、租赁、委托等方式,因地制宜地落实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设施。只有解决接收保管问题,才能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落到实处。
3.5 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监管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32 号)和《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发 [2011)78 号)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措施。即首先对国家出资的、应向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汇交的地质工作项目进行监管。
主要措施:
第一,掌握地质工作项目信息,建立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第二,把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融入矿政管理和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第三,依法对不履行汇交义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其他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可根据实际能力逐步推进。
3.6 加强调研和试点,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与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相比,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要复杂困难许多,在推动过程中会有许多新的问题出现。因此,一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选择试点,开展示范性工作,总结经验,带动全面。

7.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城市安全为主线实践上海城市管理职能新突破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地质环境工作以服务城市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城市安全为主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政府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城市管理职能实践中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在部、市合作三维城市地质、中国地调局长三角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项目、上海市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工作等的共同推动下,在一系列机制体制的保障下,上海地质环境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地质环境调查环节前置,优化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流程

图1 世博会园区三维地质结构模型

上海积极贯彻落实地质环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保障作用,将地质环境调查作为基础性工作纳入到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流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海城市地质调查项目的有关成果已直接应用于世博会园区(图1)、临港新城及嘉定新城、松江新城等11个新城的规划与建设及建设用地审批上,为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与地面建筑布局规划等提供了决策参考(图2)。近几年,结合上海城市发展热点,陆续开展了虹桥商务区、迪斯尼、大浦东等规划区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有关成果直接作为规划编制地理要素底图之一。全市地球化学成果直接应用于基本农田精确落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实现了土地质量评估与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的对接。编制了《上海市城乡规划地质调查与评价技术导则》,为今后城市地质工作服务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借鉴,初步建立了城市地质工作服务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机制。

图2 规划轨道交通线路地质模型

二、地面沉降监测预警,为城市生命线工程筑起地质防护网
自20世纪90年代上海第一条地铁建成投入运营以来,地质部门就开始参与地铁长期沉降监测研究工作,通过监测和日常巡查,发现并及时预警处置了多起安全事故,成为地铁管理部门的长期合作伙伴和技术总体负责部门。“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以城市生命线工程地面沉降监测和预警为重点,在沉降防治合作机制和骨干监测网建设等方面进展迅速。2009年,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铁运管中心、天然气管网公司、磁悬浮交通等在内的6家生命线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了“生命线工程运营期间地面沉降监测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生命线工程地面沉降防治方面的各自职责。2010年,以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为切入点和示范,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申通地铁的合作推动下,双方就轨道交通监测与防治工作形成定期会商制度,轨道交通沉降监测基准网建设也被纳入了《上海市“十二五”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中。目前已经建成了由41座基岩标组成的全球首个轨道交通沉降高程控制基准网,满足了现有的11条运营线路和3条建设线路沉降监测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了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保障能力,是上海市政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行城市管理职能的实践性突破(图3)。

图3 全球首个轨道交通沉降监测基准网在上海启用

三、地质信息汇交和共享,推动成果转化和社会应用
以城市地质调查项目为契机,上海整合了自1842年以来的地质资料信息,建成了上海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截至2011年底,共收集工程地质钻孔85万个,中心城区可满足岩土工程勘察初勘阶段要求,已被纳入市规土局指挥中心信息系统、上海市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为了更好地发挥地质资料信息集群效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联合发文,与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共同梳理建筑施工管理流程,在建筑施工许可环节增加了地质资料汇交告知书和催交环节,实现了全覆盖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依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制定《上海市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纳入规划和土地管理流程。在此基础上,上海搭建了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共享服务平台,按照“共同建设、共享资源”的原则,与二十余家市政管理、岩土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机制(图4);与海事局、航道局、华师大等单位合作,形成海岸带地质环境数据的长效维护更新机制。目前,该平台可满足共建单位、社会单位和普通公众的各类地质信息需求。

图4 上海市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城市安全为主线实践上海城市管理职能新突破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0〕1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为切实做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部组织制定了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料信息的服务功能,国土资源部决定,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为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形成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具有可被重复开发利用、能够长期提供服务的重要功能。新中国成立 60 多年来,我国形成了海量的地质资料信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在地质资料管理方面长期存在资料信息分散、综合研究不够、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不高、服务渠道不畅、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使地质资料信息的巨大潜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提高地质资料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功能是国外地质工作强国的普遍做法。上海市通过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实现城市地质三维可视化的实践经验证明,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地质资料管理诸多问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对传统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能力的重大变革。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地质工作要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要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加强国内地质找矿工作的重要指示; 有利于提高地质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有利于避免地质工作重复投入、减少社会投资浪费; 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开发,拉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有利于逐步解决地质资料管理馆藏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水平和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能力为目标,构建广泛服务社会、灵活多样的服务新机制。通过对地质资料信息进行集群开发,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系列、权威、集群化的地质资料信息产品。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促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以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为基础,以地质资料增值服务为扩展,延长产业链,逐步形成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为建立服务型国土资源部门和提升宏观调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共服务
坚持公益性目标,建立地质资料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政府管理、科学研究、企业发展的需求,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进行深度综合开发利用,延伸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链。
2.坚持全面覆盖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要涵盖国家和社会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原始、实物和成果地质资料。重点要对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城市地质等重要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矢量化,整合形成可满足不同需求的系列化、集群化的地质资料信息产品。
3.坚持互联互通
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格式,开发统一兼容的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把各领域的地质资料进行有效整合与关联,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4.坚持维护权益
要将公益性地质资料和商业性地质资料分体运行,开发不同类别的信息产品,既公开公益性地质资料,又保护商业性地质资料,充分维护汇交人的利益。
5.坚持逐步推进
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加强协调,组织技术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要借鉴试点经验,选择部分地区先行开展工作,要建成一批,利用一批,不断积累完善。
6.坚持共同参与
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资料委托保管单位以及行业内所有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完成全国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对其中应数字化的重要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并建成相关数据库; 完成现有各类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整合并做好更新和维护,初步完成国家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标准统一的共享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地质信息资料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 及时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逐步推进社会发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
(二)任务
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要以汇交保障服务、以开放促进服务、以数字化和互联互通提升服务,通过集群化工作延长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链,促进地学信息的产业化发展。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重点是,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对地质资料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整合,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的集中度和关联度,形成分布式、多层次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发展。
1.部主要任务
(1)2010 ~2011 年任务
组织研究制定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制度、政策、标准和规范; 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列入 《国土资源 “十二五”规划》; 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32 号),指导全国完成地质资料清欠及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组织开展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 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专题研究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 组织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 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研究; 指导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2)2012 ~2015 年任务
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制度体系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 组织开展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 推进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 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 指导、督促、检查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确保各单位按部要求完成各自任务,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2.各省(区、市)主要任务
(1)2010 ~2011 年任务
根据部印发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省(区、市)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将本省(区、市)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继续开展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开展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0]32号文,完成本省(区、市)地质资料清欠工作,建立本省(区、市)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承担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的省(市),按部要求继续做好试点工作,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1~2个大、中型城市或重要成矿区带,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工作;开展省级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建设;针对不同需求开发地质资料信息产品,并积极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2)2012~2015年任务
完成本辖区的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和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建成省级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体系;推进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开展重要城市、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经济区、重点生态环境脆弱区、重大工程建设区和重大地质问题区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并对外提供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
3.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研究,为部提供支撑;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0]32号,完成地质调查资料清欠工作;协助部组织开展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数字化与建库,以及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与建库工作;开展现有各类地质调查数据库整合研究;协助部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建设;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为部提供支撑;根据不同需求,在现有数据库基础上,开发10余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全国地质资料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等制度及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相关政策、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承担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工作;完成原始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率达到55%,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服务渠道建设;开发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和新疆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勘查项目等服务的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承担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完成实物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做好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数字化与建库工作,完成20万米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2)2012~2015年任务
按部要求推进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清理、重要地质资料数字化、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和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完成10大类20个重点地质调查数据库整合工作;协助部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渠道;开展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及数字化工作;继续根据不同需求,开发40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全国地质资料馆:做好本馆保管的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馆藏重要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率达90%;按部要求根据不同需求开展1∶20万、1∶5万基础地质图与矿业权、矿产地等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整合工作;完成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承担全国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和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继续负责定向开发10余种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完成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完成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10万米岩心采集和馆藏15万米岩心数字化;支撑部开展实物地质资料清理和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开发2~3种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图像扫描数字化等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并提供服务。
4.部其他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要任务:参与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研究;承担部组织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承担部组织的共享服务平台、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协助部指导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主要任务: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相关政策研究。研究拟定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共享协议政策、国外地质信息服务典型模式及其借鉴,提出拟定、修改地质资料管理政策目标与建议等。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要任务:开展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
(2)2012~2015年任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要任务:按部要求建立、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共享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体系;协助部指导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主要任务:按部要求深入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相关政策研究。研究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价格、保密等政策,提出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目标与措施,同时对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按部要求指导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单位做好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5.受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的单位主要任务
(1)2010~2011年任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煤”)、延长油矿管理局(以下简称“延长油矿”)等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的油气公司,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部要求,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2)2012~2015年任务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煤、延长油矿等受委托保管油气地质资料的油气公司,按部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油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部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受委托保管的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四、技术要求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是一项由若干个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子项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按统一的标准、规程、规范推进工作,要严格执行现行的地质资料、矿产地质、区域地质、城市地质、水工环地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现行标准规范不完善的,部将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各单位在推进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数据运行环境、网络建设时要统一执行以下要求。
(一)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要求
按照元数据目录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按照专业划分的各类数据库)三大类进行建设。数据库建设中,要遵循相关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和地质矿产行业信息化标准。服务国土资源行政监管和政务管理的部分地质资料数据应满足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及其核心数据库建设要求,能够纳入“一张图”进行统一管理。
(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是分布式共享服务系统,包括元数据目录服务、公开数据服务和依申请和定制产品服务三个层次。资料数据目录和公开资料数据依托互联网形成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龙头的网络化统一对外服务系统。非公开地质资料数据依托国家、省(区、市)两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开展服务。
(三)数据运行环境要求
数据中心基础运行环境应包括主机与服务器系统、存储备份系统、基础软件和安全系统。充分考虑现有数据和系统平台基础,空间数据管理软件可选择国内外主流产品,支持通用交换格式;数据库软件可选择国内外大型主流关系数据库产品。
(四)网络建设要求
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对外提供服务,国家级数据中心互联网网络带宽不小于10M,省级数据中心不小于5M;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进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分中心与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非涉密地质资料传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重点抓好技术指导工作。厅(局)主要领导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十二五”国土资源相关的规划,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各项制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原始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成果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推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强化基层对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工程勘查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服务职责。
(三)落实工作经费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受委托保管地质资料单位负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以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机构为主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体系,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管理、维护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适应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技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