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4-05-01 07:01

1.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一、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2. 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有哪些流程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第二步、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 第三步、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 身份证原件 ,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以下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3.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 分公司 营业执照办理 流程是什么?    1、 代理 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 营业执照 ;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 身份证 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 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提交 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 依据《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 子公司 ,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 公司名称 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我们国家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在发展和经营的前提也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其中就包括了营业执照,那么在营业执照中也会写明公司的 经营范围 以及经营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有任何的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进行营业,也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4. 分公司申请营业执照流程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 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如下: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保存好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条【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注册办理的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6.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7.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开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x0d\x0a1:分公司的法人、监事、股东、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x0d\x0a2: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x0d\x0a3:确定分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为:20年、30年或永久);\x0d\x0a4:确定分公司注册资本(可认缴,30年需要补齐)、营业范围、股东占股比例(法人可不占股,监事也可不占股,法人不可担任监事);\x0d\x0a4:提供办公场地(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场地不可为居民用房,可为商住房或商住两用房)。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8. 如何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流程: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颁发营业执照;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