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何会失败?

2024-05-09 04:33

1.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何会失败?

  王安石领导的“熙宁变法”,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变法失败后,士大夫不是对变法利弊得失的权衡总结,而多是对王安石个人的嘲弄和攻击,他们或从形象、习惯入手,或从性格、经历着笔,给王安石贴上了一系列神神叨叨和稀奇古怪的标签,颇见搞笑的一面。
   宋人正史或野史,连篇累牍地围绕他的外貌做文章,或说:“虎头牛耳”,或说:“脸孔黧黑,肤理如蛇皮”,或说:“目不停转,视物如射”。北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记载,宋仁宗邀请大臣们钓鱼,王安石以知制诰受邀,大臣们专心钓鱼,王安石却把茶几上放置的鱼饵当做零食,吃个精光。长相不堪,吃相不雅,穿着邋遢,形象猥琐,这就是宋人笔下的王安石形象。
   司马光与王安石本是惺惺相惜的知交,但经过变法,两人反目成仇。他俩曾在宋神宗面前有过一次激烈的争辩,王安石认为,国家财政困难,入不敷出,是因为缺乏理财之道和善于理财之人。司马光则认为,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国家的职责就是更加科学合理地分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他责备王安石所谓理财,不过是苛敛民财、与民争利罢了。他们的矛盾焦点在于一个“利”字。所以,司马光在《涑水纪闻》一书中,就用调侃的语调讲了一个故事,说身为宰相的王安石好言利,一次,有人向王安石献计说:“把八百里梁山泊的水放掉来造田,当一本万利。”王安石一听,眼睛贼亮,兴奋地问道:“那放掉的水,何处可容呢?”有人接口说:“在梁山泊的旁边,再掘一个八百里泊,就可容了。”在场之人,无不笑倒。司马光借这个故事,把王安石急功近利的性格大大讥讽了一番。
   北宋魏泰在《东轩笔录》中记载了一个段子。王安石任宰相期间,每当生日,那些部下纷纷献诗,僧人道士则颂“功德疏”,竞相祝贺。光禄卿巩申别出心裁,以“放生”的方式为王安石祝寿,他用大笼子装来许多鸽子,然后一只一只地放生,每放一只,他都恭恭敬敬地磕头祷告说:“愿公一百二十岁”。如此反复,极尽巴结之能事。凑巧的是,当时有一守边将军的妻子生病,手下一虞候(侍从官)竟然割股肉进献,以至远近骇笑。有好事者以这两件事做了一副对联:“虞候为县君(古代妇人封号)割股,大卿为丞相放生。”
   无独有偶,南宋李壁在《荆公诗注》中也记载了一个段子。王安石的儿子王雾,才华横溢,志存高远,20岁前就已著书数万言。国子监官员范镗为讨好宰相,献诗云:“文章双孔子,术业两周公。”把他们父子的才学喻为孔子,能力喻为周公。王安石看后特别高兴,竟大言不惭地说:“此人知我父子!”
   文人喜欢渲染,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常常言过其实。不过,仔细观察王安石的为政、为文、为人,他虽然生活中不拘小节,言语间好发高论,改革上大刀阔斧,选人用人上独断专行,的确有常人不能理解与容忍的一面,但说他陶醉于阿谀之词,狂妄到是非不分,这不符合实情。所以,这些段子和故事,颇有杜撰之嫌。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反对王安石呢?性格使然。王安石在官场摸爬滚打数十载,深谙王道而不通权变,深知民弊而不懂“官箴”。变法乃是一种利益的重新调整,必然伤筋动骨,必然触动既得利益,他急于事功而又不能因势利导,终于犯了众怒。士大夫不乏对祖宗的孝顺和国家的忠诚,但侵犯了谁都会刺猬般反戈一击,编段子、传谣言不过是他们千万手段中的一个罢了。
   当然,也有例外,像黄庭坚,虽然反对王安石变法,并因此而遭到贬谪,但他对王安石本人却既欣赏又敬佩。他曾在《跋王荆公禅简》中说:“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何会失败?

2.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是从哪一年开始至哪一年结束?

宋代王安石变法:时间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新法内容如下: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河、漳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为稳定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整顿、加强军队,建立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变法的结果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3. 熙宁变法——王安石苏轼精彩辩论

自古改革者,无不拥有莫大的勇气去直面旧体制,莫大的毅力扫清阻碍。改革无论是激进派还是温和派,政见或许有不同,但是一片公心皆为民,无高下之分。

熙宁变法——王安石苏轼精彩辩论

4. 王安石变法

宋仁宗做了四十年皇帝,虽然也用过像范仲淹、包拯等一些正直的大臣,但是并没有改革的决心,国家越来越衰弱下去。他没有儿子,死后由一个皇族子弟做他的继承人,这就是宋英宗。英宗即位四年,就害病死了。太子赵顼(音xū)

即位,这就是宋神宗。

宋神宗即位的时候才二十岁,是个比较有作为的青年。他看到国家的不景气情况,有心改革一番,可是他周围的人,都是仁宗时期的老臣,就是像富弼这样支持过新政的人,也变得暮气沉沉了。宋神宗想,要改革现状,一定得找个得力的助手。

宋神宗即位前,身边有个官员叫韩维,常常在神宗面前谈一些很好的见解。神宗称赞他,他说:“这些意见都是我朋友王安石说的。”宋神宗虽然没见过王安石,但是对王安石已经有了一个好印象。现在他想找助手,自然想到了王安石,就下了一道命令,把正在江宁做官的王安石调到京城来。

王安石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今浙江鄞县,鄞音yìn)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每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穷人的口粮接不上,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这样做,农民可以不再受大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日子比较好过一些。

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声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调他到京城当管理财政的官,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万言书(约一万字的奏章)提出他对改革财政的主张。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一听到要改革就头疼,把王安石的奏章搁在一边。王安石知道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跟一些大臣又合不来,他就趁母亲去世的时机,辞职回家。

这一回,他接到宋神宗召见的命令,又听说神宗正在物色人才,就高高兴兴应召上京。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单独进宫谈话。神宗一见面就问他说:“你看要治理国家,该从哪儿着手?”

王安石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开始。”

宋神宗要他回去写个详细的改革意见。王安石回家以后,当天晚上就写了一份意见书,第二天送给神宗。宋神宗认为王安石提出的意见都合他的心意,越加信任王安石。公元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候,朝廷里名义上有四名宰相,病的病了,老的老了。有的虽然不病不老,但是一听见改革就叫苦连天。王安石知道,跟这批人一起办不了大事,经过宋神宗批准,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把变法的权抓了来。这样一来,他就放开手脚进行改革了。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

有一次,宋神宗把王安石找去,问他说:“外面人都在议论,说我们不怕天变,不听人们的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你看怎么办?”

王安石坦然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事,这就可说是防止天变了。陛下征询下面的意见,这就是照顾到舆论了;再说,人们的话也有错误的,只要我们做的合乎道理,又何必怕人议论。至于祖宗老规矩,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

王安石坚持三不怕,但是宋神宗并不像他那么坚决,听到反对的人不少,就动摇起来。

公元1074年,河北闹了一次大旱灾,一连十个月没下雨,农民断了粮食,到处逃荒。宋神宗正为这个发愁,有一个官员趁机画了一幅“流民图”献给宋神宗,说旱灾是王安石变法造成的,要求神宗把王安石撤职。

宋神宗看了这幅流民图,只是长吁短叹,晚上睡不着觉。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诉说天下被王安石搞乱了,逼神宗停止新法。

王安石眼看新法没法实行下去,气愤得上书辞职。宋神宗也只好让王安石暂时离开东京,到江宁府去休养。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当宰相。刚过了几个月,天空上出现了彗星。这本来是正常的自然现象,但是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宋神宗又慌了,要大臣对朝政提意见。一些保守派又趁机攻击新法。王安石竭力为新法辩护,要宋神宗不要相信这种迷信说法,但宋神宗还是犹豫不定。

王安石没办法继续贯彻自己的主张。到第三年(公元1076年)春天,再一次辞去宰相职位,回江宁府去了。

5. 王安石变法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王安石变法

6.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就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因为以前土地产量低,不等到收获季节,粮食就吃完了
均输法:
是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以打击大商人的政策,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反垄断,反倾销,哪里需要粮食就调去哪里,遏制倒卖大鳄
方田均税法:
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力求公平公正,「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收数

7. 王安石变法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王安石变法的评价,欢迎大家阅读。
 
   
      王安石变法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按照传统的评价,王安石变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引起激烈的“党争”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
 
     北宋时期
 
     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到了南宋,再次通过修史的方法对其改革进行定性,指出王安石变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灭亡(有说法指出是南宋朝廷为了推卸皇室的责任)。 (以后历朝历代均以此作为依据,对其变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以至于在宋元话本里有文章专门讽刺。但是王安石的家乡的一些文人出于同乡的原因进行了一些争辩,例如南宋时期的陆九渊等。)
 
     南宋至晚清时期
 
     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总体上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  措施  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得到较多的肯定。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  意见  有三点:
 
     1、认为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 。这个观点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国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元明清时期的官方定论,不仅为史家所认同,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大儒朱熹,对王安石变法的后果有一个评价说:群奸肆虐,流毒四海。南宋文人罗大经,写了一本著名的文学史料著作,叫《鹤林玉露》。评价王安石变法说“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
 
     2、对荆公新学进行了严厉抨击。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
 
     3、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  理财  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熙宁、元佑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民国时期
 
     梁启超《王荆公》是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王荆公》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梁启超用  社会主义  学说类比王安石新法措施,把王安石称为社会主义学说的先行者,胡适之先生亦持有相类的观点。其后研究者虽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启超的肯定性评价为大多数人所尊奉,而成为20世纪前半叶的主流观点。
 
     新中国时期
 
     1、肯定说
 
     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此派观点强调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性和阶级性,对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态度,对自南宋初以来是司马光而非王安石的传统观点的彻底否定,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是保守势力的强大、变法派内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动摇和过早的去世。代表人物有邓广铭、漆侠、王曾瑜。
 
     2、否定说
 
     __中王安石被作为法家的杰出代表,把其变法看作是儒法斗争的典型事例而遭批判和否定。在1973—1976年10月发表文章150多篇,如罗思鼎《从王安石变法看儒法论战的演变———读》。
 
     另一种是全盘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马光,亦即“尊马抑王”为其特色。
 
     3、不完全肯定说
 
     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动,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变法期间生产有所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基本上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实施过程中给劳动人民在  政治  上和经济上增加了新的负担。对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也是既承认它对商业活动的发展有不良影响,又肯定它还有对商品经济发展起积极影响的一面。
 
     国外评价
 
     20世纪俄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列宁称赞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美籍华裔  历史  学家黄仁宇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於当时的官宦  文化  ,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  成功  。王安石的变革思想,是人类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这些成果,使人类有了摆脱野蛮统治的可能和方向。
           王安石变法的时间 
     王安石变法时间有着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王安石变法时间是从1069年至1076年,历时7年。
 
     另外一种说法是1069年至1085年,这段期间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起至宋神宗去世结束,历时16年之久。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错,只是站的角度不同。
 
     第一种说法:
 
     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这是一个副宰相的职位,主要工作就是协助宰相处理政务。就在这个阶段,王安石向神宗提出了变法,改变风俗,制定并确立法度,神宗大力支持。
 
     为了让变法能够顺利推行,提拔派遣了一大批新人,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开始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新法通过“理财”和“整军”两个方面进行,颁布了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等新法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推行保甲法等来提高  军事  能力。
 
     但是王安石变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因为变法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新法推行不足一年,保守派与拥护派就发生了激烈的斗争与  辩论  。
 
     大家将矛头纷纷指向王安石,王安石两次被罢相,于1076年,王安石离开朝廷,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
 
     第二种说法:
 
     基于第一种说法的,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的拥护者,王安石离开后,这些新法拥护者有了自己的想法,以蔡京等人为首的新法拥护者,继续打着王安石变法的噱头,推行着这些新法,这些新法到了这群人手中就成为了敛财扰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百姓生活的名不聊生,最后随着宋神宗的去世,变法才得以结束。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王安石变法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格局,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其实从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就能看出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了。
 
     北宋建立初期,统治阶级通过一些列举措来缓和阶级矛盾,起初收到了良好的效益,政局稳定,经济繁荣,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矛盾加剧,集权统治其消极的一面的开始显露,并且动摇着北宋王朝的统治,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北宋中期,土地兼并现象越来越严重。建国初期,统治者采用的是不抑兼并的策略,地主公然兼并土地,还不用缴纳任何税赋,这种政策最终导致土地越来越集中,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少,国库亏空。造成的一种社会现象就是农民没地种田,田都握在地主手里,然后农民为了种地成为了佣户,受着地主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百姓活不下去就举兵起义,放下农具拿起武器,开始了反抗斗争之路,而且农民起义愈演愈烈,撼动了统治阶级。
 
     北宋时期,官僚机构环环相扣,人员众多,当官者只拿俸禄,不干事,而且官员待遇优厚。不仅如此,北宋虽有大规模的军队,但是没有系统的训练,战斗力极其低下。但是国家必须要养着这群人,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凑齐军饷,国库亏空,提前消费现象很是严重,导致情况就是国家穷,百姓穷,官僚富,穷一些人富一些人。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
 
     王安石变法就是基于这些因素,从而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革新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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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评价

8. 王安石变法的结果

主词条:新旧党争、元祐更化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免役钱激起群情汹汹、民心不稳,神宗忧形于色,寝食不安。安上门监郑侠绘东北《流民图》以告急文件特进。神宗反复观图,竟夕不眠,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 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使变法遭受重挫。 熙宁八年(1075年年),王安石再次拜相,但已经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宋神宗的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辞去宰相,从此隐居江宁,法令亦陆续被废止。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病逝于钟山。 元祐八年(1093年),在宣仁太后主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宗旧制,前后历时九年,支持变法者被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者被称之为“元祐党人”。宋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但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更加激烈,新法已成为各派系倾轧的工具。从此宋朝进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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