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创办杂志社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2024-05-18 06:56

1. 请问申请创办杂志社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请问申请创办杂志社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2. 创办一个杂志社有什么要求

一本正规渠道流通的杂志需要的一些手续:
杂志刊号(国统一刊号):有了这个刊号你的杂志才能进入流通市场才能用来卖买。否则你就是一本非法刊物。现在我们在市面上看到的一些拥有国际刊号的杂志或者DM只能免费赠阅,不能进入正规的流通渠道。有关国际刊号的问题,就是国际刊号只是一个书刊杂志的分类,要申请一个国际刊号非常容易,你只要花上几欧元去国外申请一个就可以了,但是那个刊号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也就是把你的杂志进行归类而已。只有国统一刊号才能上架销售。
杂志的广告运营证:你的杂志要做广告,要被许可做广告就必需去相关部门申请一个广告运营证,不然你杂志上刊载的广告也是不合法的,有关部门是可以取缔你的广告运营并作查封处理。

关于杂志的部门:
目前,除非我国的一些正规的大型杂志社(类似于《十月》、《收获》之类的杂志,这些目前都属于国营事业型机构),大多数的杂志都是以文化传播公司的名意制作的。一本正规的杂志除了编辑部之外,还应该有发行部、广告部、财务部等部门,当然有些比如行政部、对外连络部等如果需要也可以按排。
就编辑部而言,一般配有,记者、编辑、资深编辑、资深记者、编辑部主任、执行主编,副主编,主编,总编/总监等职务。
当然其他的部门与有根据需要配备人员,比如像发行部可能需要一些专业的发行人员,有专门的邮政专员,也有增订专员等等。

您说的杂志的宣传及品牌建立,手段有很多种,你说的《最小说》无非是利用主编郭敬明的一些名人效应建立起来的杂志知名度,这类杂志比如《收获》主曾经以巴金主编而得名。另一种手段可以通过广告交换来取得更多的资源,也就是说用杂志的版面跟其他媒体进行交换,杂志刊载别人的广告,别人的媒体发行杂志的广告,这样成本容易控制,也比较方便。当然,你也可以投资一部分钱为杂志作推广,比如参与一些线下活动,进入电视台做广告,做网络广告等等,总之宣传的策略多种多样,看你怎么去做,有多少钱去做。

您说的《最小说》为什么这么赚钱,我不知道这本杂志的发行量有多少,但是作为杂志而言,除了买杂志收回一部分印刷成本以外(当然有的也可能已经赚了一点钱),最赚钱的就是广告,广告是杂志生存的命脉,时尚奢侈品杂志是如此,商业财经类杂志是如此,所有的杂志基本都是如此。单靠发行的量来赚钱一般都是很难把本赚得回来的,除非有国家支持或者其他途径。我以一个商业杂志多年媒体工作者的身份确定,商业杂志一个是卖点,一个就是广告。

这里回答的东西毕竟有限,能说的也就是这么点,如果楼主觉得还不清楚,可以追问。谢谢。

3. 创办期刊需要办什么手续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将《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创办期刊需要办什么手续

4. 办杂志社需要怎么做?

你这样想当然是可以的,谁都有梦想的权力。我也是中文毕业,十年的杂志编辑经验,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中文出来的媒体人成长的速度肯定没你想像得这么快,做个五年也就能到资深记者资深编辑的层面,做个8年,如果做得好也不过是编辑部主任或者执行主编的职位。一旦离开了杂志编辑部要自己创业不是不可以,是太有难度。
首先,你得有业务和读者资源。有进有出,才能帮你赚到钱。
其次,你要有资本。杂志的制作不是一笔小费用,需要大量的经费,而且一个杂志的运营以及品牌的建立是需要时间的,短则两年,长则三五年。有耗得起的资金才能做得起杂志。
再次,做杂志人脉很讲究,有人脉才好干事,但是人脉往往都看中了利,有利的人家才愿意跟你分,不然一切都是白搭。
我做了十年的杂志,找我去做主编、总编的都有,都不敢自己做杂志,因为我知道这个压力太大了。 
 
 
你要是乐意,可以跟你交流。有问必答。

5. 创办杂志社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必须有一家政府机构作为你的主管部门,然后再申请相关工商首先和杂志出版刊号。建议到你最近的代办公司办理,其中有许多程序和技巧你不熟悉目前流行在香港创办杂志社,也有专业机构代办自己办理耗时耗资巨大.如果你占时没有资金,你可以挂靠边人的文化公司先自己把杂志创办发行出来.具体的事于和其它的事就是你和你挂靠的文化公司谈了.就这么简单.以后杂志赚钱了在自己注册出来.
你会发现,传说中的批号如此难搞的。不是打击你的话,现在出版杂志是低技术含量的事情,小杂志很难吸引到广告,基本都是过段时间就关门,无法维持的。 
杂志没有泛滥还因为没有一个叫批号的东西。这个东西很难搞到的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创办杂志社的程序是怎样的?

6. 如果自己要创办一个杂志社需要具备什么

首先就是资金问题 ,然后是定位,但是有一样就算有资金也难以实现地事情——刊号。
有了自己的刊号 ,就可以做杂志 ,读者就可以订阅杂志,可以在街上赠送甚至贩卖。
人员方面 ,美术专业的人做DM——小型报刊3个人够了。
新文中文专业做文案——5个足够。
口才绝佳脸皮超厚的做广告业务员也要有。
后盾方面 ,还可以有印刷厂、排版技术、办公楼。
而且杂志社现下设编辑部、市场部、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职能分别为: 
编辑部:负责征集、编选大学生原创投稿,并编辑、采写杂志其他文章和杂志美术编辑、排版设计等工作。 
市场部:负责对外联系、交流,为企业与学生生活搭建联系平台,并负责杂志广告、大学生旅行和杂志印刷、发行、征订业务及杂志社经费运做。 
办公室:负责杂志社与学校和校内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交流,并负责杂志社常规活动与杂志发行中的宣传工作。

7. 创办杂志需要什么条件

一定要做好以下手续即可:
1,杂志刊号(国统一刊号):有了这个刊号你的杂志才能进入流通市场才能用来卖买。否则你就是一本非法刊物。现在我们在市面上看到的一些拥有国际刊号的杂志或者DM只能免费赠阅,不能进入正规的流通渠道。有关国际刊号的问题,就是国际刊号只是一个书刊杂志的分类,要申请一个国际刊号非常容易,你只要花上几欧元去国外申请一个就可以了,但是那个刊号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也就是把你的杂志进行归类而已。只有国统一刊号才能上架销售。,2,杂志的广告运营证:你的杂志要做广告,要被许可做广告就必需去相关部门申请一个广告运营证,不然你杂志上刊载的广告也是不合法的,有关部门是可以取缔你的广告运营并作查封处理。

创办杂志需要什么条件

8. 创办杂志社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九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二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