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2024-05-13 06:33

1. 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2. 哪些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个人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个人的名字。凭此捐赠票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二、通过支付宝捐款,支付宝中有相关接收款项的单位提供的电子捐赠证书。凭电子捐赠证书以及查询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可以进行扣除。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 给消费者协会的捐赠支出算不算公益性捐赠?

消费者协会不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其捐款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列支,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即可。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给消费者协会的捐赠支出算不算公益性捐赠?

4. 哪些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个人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个人的名字。凭此捐赠票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二、通过支付宝捐款,支付宝中有相关接收款项的单位提供的电子捐赠证书。凭电子捐赠证书以及查询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可以进行扣除。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 私人募捐筹款违法吗

私人发起众筹是违法行为。如果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关于私人发起众筹犯法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私人发起众筹犯法吗      1、私人发起众筹是违法行为。      如果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众筹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设立责任主要是发起人责任,这是由发起人在相关权利义务关系链条中的独特地位所决定的。具体而言,发起人责任是立法考虑以下因素的必然结果;      1、发起人责任是平衡发起人权利的直接结果;      一般地讲,一定的权利总是和一定的责任相对应。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享有普通认股人无法享有的诸多特权,如获取报酬权、现物出资权、创立大会召集权等,也更了解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和公司成立后的去向。因此,对发起人课以较重责任首先是对其拥有较多权利的必然回应;      2、发起人责任是效益价值观念的体现;      发起人责任既可避免因资本不足而导致公司成立无效的现象发生,减少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又可以促进公司人格的健全和营运价值的实现,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益,还可以促使发起人在发起设立公司时更加慎重,尽心尽责,提高设立效率;      3、发起人责任是保护弱者的原则的体现;      从公司与发起人的关系上看,在公司成立以前,设立中公司只能是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发起人则是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成立后公司的命运基本上可以说是由发起人的创设活动预先安排或设定的。发起人又完全可能利用其特殊地位,以自身利益为中心.把公司当作发起人的公司甚至是自己获利的工具,而不注重未来公司健全人格的培育。从此角度来看,与发起人相比,成立后的公司显然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发起人责任也是对处于弱者地位的公司利益的保护;      从发起人和社会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发起人对设立中公司的情况了如指掌,而社会投资者则除了从发起人发布的信息中获悉公司的情况外,对公司的真实情况毫不知情。他们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平衡。社会投资者从发起人处得到的信息可能是不全面的和不真实的,据此做出的判断也可能是不准确的。故因错误判断而造成的投资损失不应该由投资者自己承担,而应该由造成损失的过错人即发起人承担;      4、发起人责任是责任自负原则的要求;      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以前,公司还未成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还不存在。但为了设立公司,必须要有启动公司设立程序和完成公司发起行为的人,这即为发起人。公司发起阶段,发起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发起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自然也应该由发起人承担,这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体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私人募捐筹款违法吗

6. 哪些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个人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个人的名字。凭此捐赠票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二、通过支付宝捐款,支付宝中有相关接收款项的单位提供的电子捐赠证书。凭电子捐赠证书以及查询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可以进行扣除。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哪码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李大哪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仿肢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 财政资金能否捐赠慈善会?

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 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 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 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 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只有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自行进行 的捐赠,不得扣除。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会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 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财政资金能否捐赠慈善会?

8. 哪些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1、哪些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捐赠“抵税”,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为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而捐赠。也就是说,我们捐赠款物是为了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所指的“公益事业”。二是接受捐赠的机构属于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后,才能谈如何“抵税”的问题。2、捐赠金额如何确定(1)捐钱的,按照实际金额确定。(2)捐股权、房产的,按个人持有的财产原值确定。(3)捐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公益捐赠如何税前扣除(1)个人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分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2)一个项目扣不完可以可以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扣。(3)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4)个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收入适用不同税率,自己选择扣除顺序。4、公益捐赠什么时候扣除(1)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的,可以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限额是截止到当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30%;有多处工资薪金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2)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3)个人取得年终奖、股权激励等,且单独计税时,比照分类所得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