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2024-05-07 01:22

1. 关于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1、在旧保险法年代,不可抗辩条款仅限于年龄误告,这个实际案例价值不大。我猜想你问的也不是这个。2、在新保险法年代,不可抗辩条款扩展到健康告知了,不过,新保险法是2009-10-01才开始实施,目前两年时间还没到,因此目前人寿保险合同还没有使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要到2011-10-01以后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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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2.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是

人寿保险合同会有一个可抗辩期,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如果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或者影响保险的其他因素,保险人可以行使可抗辩权将合同解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一、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
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
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3.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中负有承担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是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中,负有承担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费率 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中负有承担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是

4.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内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依据是

人寿保险合同会有一个可抗辩期,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如果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或者影响保险的其他因素,保险人可以行使可抗辩权将合同解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一、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
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
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5.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内保险人行使可抗辩的条件是

人寿保险合同会有一个可抗辩期,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如果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或者影响保险的其他因素,保险人可以行使可抗辩权将合同解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一、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
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
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在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内保险人行使可抗辩的条件是

6.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辩期是()。(单选题)

您好,人寿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如发现有任何足以影响保险承保或费率的因素,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个两年,就是可抗辩期。
一、人寿保险合同抗辩的介绍
(一)规定两年内出险无论何时报案均属可抗辩
针对两年内出险一些情况,国外通常作出一些相应的规定,比如美国的多数州往往在人身保险单中对不可抗辩条款约定为:在被保险人在世期间,自保单签发之日起至保单生效满两年后,我将不会对本保单提出抗辩。这意味着,在两年抗辩期限届满时被保险人必须存活,被保险人在可抗辩期内身故,则保险人永远可以提起抗辩。实际上,可以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
两年(可抗辩期)内出险,但拖延到两年后(不可抗辩期) 报案申请理赔的情况作出统一的规定:保险人永远可以提出抗辩,而不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改变,亦即在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
(二)规定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例外
无效合同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
( 1)新保险法第31条明文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是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因此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双方都不得依据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不可抗辩的问题。
( 2)新保险法第34条规定: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这样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允许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下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或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认可保险金额,甚至篡改保险金额,会导致不知情的第三人的生命和身体处在危险之中。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7. 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间保险人行驶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是

一、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
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
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二、人寿保险合同会有一个可抗辩期,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如果发现被保险人有骗保或者影响保险的其他因素,保险人可以行使可抗辩权将合同解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扩展资料: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则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相对方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其效力暂时受到阻碍。
因此,一旦相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充分的担保,抗辩权立即消灭,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依合同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同理,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也只使请求权的效力延期发生。
此外,即使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也只能发生永久阻却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不能直接导致请求权的消灭。抗辩权的这一特点与诉讼法上的权利未发生抗辩和权利消灭抗辩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辩权

人寿保险合同的可抗辩期间保险人行驶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是

8.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什么?

不可抗辩条款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