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2024-05-08 11:04

1. 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2. 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该缴纳的税款有哪些?

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税等。其中,涉及机构投资者的税种有营业税、印花税和所得税等,涉及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而其他税种主要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公司和基金承销公司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该缴纳的税款有:
1、营业税: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印花税:暂免征收;
3、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应该缴纳的税款有: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在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3. 企业所属基金会购买本企业服务,本企业需要缴营业税吗

不需要,作为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外汇、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而是到期兑付利息,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则对你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并不是卖、有价证券,如果你单位买卖上述金融产品。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有价证券;如果你单位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产品、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有价证券,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

企业所属基金会购买本企业服务,本企业需要缴营业税吗

4. 基金投资者应交税款

我国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政策、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答:所涉税种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税等。其中,涉及机构投资者的税种有营业税、印花税和所得税等,涉及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而其他税种主要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公司和基金承销公司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该缴纳的税款有:
1、营业税: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印花税:暂免征收;
3、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应该缴纳的税款有:
1、印花税:暂免征收;
2、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款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免征收;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在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相关规定
1、1998年8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02年8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5. 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个人购买基金取得的收益是不缴税的。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暂不征税的范围:对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买卖基金暂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购买基金取得的收益是需要缴税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缴税是先分后缴,和一般的企业缴税方式是一样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报表是属于企业类的,因为有限企业并非金融公司。

扩展资料:
基金投资的风险:
一是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明显变化,导致基金市场大幅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的风险。
二是经济周期风险。指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三是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投资

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6. 各种形式的基金在纳税上有何不同?

问: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和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在纳税方面有何不同?基金管理公司所有投资都可以免税吗?还是只是针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纳税方面有什么要求和政策?  1、法人公司形式基金与合伙人形式基金在纳税方面,差异主要为所得税方面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定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定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可按如下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关于所得税问题的规定,……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

7. 下列各项关于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A
解析: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各项关于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

8. 基金投资如何纳税

个人购买基金取得的收益是不缴税的。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暂不征税的范围:
对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买卖基金暂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购买基金取得的收益是需要缴税的。
1、有限合伙企业的缴税是先分后缴,和一般的企业缴税方式是一样的;
2、有限合伙基金的报表是属于企业类的,因为有限企业并非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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