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传销吗

2024-05-17 18:17

1. 投资是传销吗

什么是资本传销?

投资是传销吗

2. 这是不是传销投资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
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3. 民间投资是不是传销

  可以根据是否有以下行为来判断是否为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民间投资是不是传销

4. 互联网投资是不是传销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如何甄别传销还是投资?

笔者最近遇到一位中年大叔,竟然深陷传销组织三年之久。据这位大叔说自己是通过身边的朋友介绍,加盟了一个据说是世界五百强的公司,作为公司联盟会员,每个月投入2000元人民币,每天利用该公司的所谓“IRIS云端服务系统”完成作业任务,进而获取PSP点数,在年中旬进行分红。
直至今年年底,这个公司的“全球总裁”给所有的会员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大致意思就是公司遇到了上市方面的问题,至少需要2-3年的时间才能解决,因此公司多次提上日程的上市计划,又一次推迟。
该邮件中还暗示了公司已经开始发展菲律宾的市场,海外市场一片红火。公司会继续招募联盟会员,此前的会员将会升级为“忠诚会员”,享有与后来加入的会员不同的待遇。
笔者在网上搜索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大多涉及传销字眼,但这位大叔对这个所谓的世界五百强公司深信不疑,认为所有的公司都会存在负面的消息,这个公司在网络上也有一些正面的评价(多半是传销组织的人员在网上写的正面信息)。
经过进一步的了解,这个公司通过互联网大肆进行联盟会员招募,要求会员每月不间断的缴纳会费2000元或是发展其他会员,会员每天在公司网站进行作业,增加网站的点击量,最后以点击量来兑换一定额的年中分红。该公司有一个官方网站,有英文、日文、中文几个站点,网站上也有部分商品展示,类似电子游戏、软件,或是保健品。
我们曾经认为的传销,就是发展下线,一堆人被控制人身自由,向亲朋好友进行坑蒙拐骗......在互联网电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传销也已然改头换面。传销已经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直销”、“众筹”的名义,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洗脑,最终放长线钓大鱼。
传销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拉人头”,发展下线
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形成“无限循环一拉多关系网”模式,且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于介绍后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
 二:高额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笔者遇到的这位大叔每个月交纳会员费2000元,看似不多,但是常年累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
三:虚假宣传
对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这位大叔遇到的这个传销组织,利用高大上的包装,让参与者认为公司在全球开发市场,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一心一意等待公司上市。
四:高额利润
实物商品定价高于合理市场价格,如保养品或高科技产品,吹嘘产品有抗衰老、补充某种元素的神奇功效,引诱会员投入资金,或是以虚拟的商品,诸如电子产品,如手机软件、游戏等作为噱头。
五:强制会员购买产品,不许退货
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这种方式类似某些微商,强制代理商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笔者遇到的这位大叔,他涉入的这个传销组织目前还没有要求会员购买产品,但是经常向会员推荐公司的新产品,吹嘘产品的功效。
我们应该怎样甄别是传销还是投资呢?
现如今各种各样的网络投资方式,类似p2p平台,众筹的方式层出不穷。但是最基本的,这个公司必须真实存在,而且有真实的注册地址。
查询一家公司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这个网站可以查询到公司的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及期限、登记机关、登记状态、股东信息以及公司的年度报告等信息。
如果是香港注册的公司,可以通过香港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进行查询。(网址:https://www.icris.cr.gov.hk/csci/)
其他的信息,诸如公司的财务收支,债务情况等比较细的内容,很多公司都不会在网站上公示,慎重起见,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部门查询企业信息。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有十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8、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财务审计。 
警惕类似的传销,我们需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幻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在进行投资以前,必须对公司是经营情况有一个真实的了解,不要偏信对方的一面之词,最后骑虎难下,像笔者遇到的那位大叔,意识到误入传销组织之后却因舍不得前期投入的资金,不舍放弃。

如何甄别传销还是投资?

6. 投资,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投资公司是传销吗?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投资公司是传销吗?

8. 传销的人会一直投资吗

传销的人是会一直投资的。这要根据具体的传销活动确定 。但必须缴纳会费或者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的,就一定是传销。远离传销,害人害已。【摘要】
传销的人会一直投资吗【提问】
传销的人是会一直投资的。这要根据具体的传销活动确定 。但必须缴纳会费或者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的,就一定是传销。远离传销,害人害已。【回答】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传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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