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4-05-05 17:33

1. 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2021-2025_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区、粤港澳大湾区,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例的重要时期,也是地区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条战略导向“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2. 十四五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情况

法律分析:吉安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工作 进展情况,按照应急体系建设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县重点规划“一案三制”、风险管理与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等方面的具体建设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九)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企业都要有应急预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实行牌板化管理。预案中要明确规定在遇到险情时,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要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促进相关应急预案间的衔接。
(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质量。
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与此同时,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1.企业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都要结合本企业特点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2.其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本行业(领域)主要特点和易发生事故环节的专业应急演练或综合性演练。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4.在搞好预案演练的同时,加强应急培训,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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