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权?如何操作?

2024-05-04 22:19

1. 什么是期权?如何操作?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 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力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它包括股票、政府债券、货币、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期权是这些标的物“衍生”的,因此称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权出售人不一定拥有标的资产。期权是可以“卖空”的。期权购买人也不定真的想购买资产标的物。因此,期权到期时双方不一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而只需按价差补足价款即可。
3、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4、期权的执行。依据期权合约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行为称为“执行”。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期权持有人据以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固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

扩展资料:
期权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
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
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权

什么是期权?如何操作?

2. VC说:创业公司为什么要设立期权池,VC是在压价吗?

,他在文中解释了
估值和期权池的关系
,并从风投的角度阐释了
。对于创业者来说,知道得更多,显然更能给自己的公司谈个好价钱。以下为正文部分:融资时
,创业者和VC之间通常会有一个很有争议的事情就是“期权池”(Option Pool),我的朋友Zynga的共同创始人Mark Pincus就喜欢说:期权池就是VC们压低你公司估值的一种另类手段。然而,今天我想谈谈我对这方面的看法。
首先作个简要解释:公司的估值分为融资前估值和融资后估值,比如融资前估值是400万美元,融资100万美元,那么融资后的估值就应该是500万美元,那么这100万美元带来的股权稀释就是20%(也就是说创业者100%的股权被稀释成了80%)。
如果融资时VC还要你根据融资前的估值设立一个期权池的话我们再来看情况:公司融资前估值仍然是400万美元,融资100万美元,融资后估值仍然为500万美元,然而如果要设立一个15%的期权池(换算成实际价值为15%×500万美元=75万美元)的话,创业者的真正股权价值就变得只有325万美元了(此前为400万美元)。那么此时的股权分配变成了以下情况:创始人65%,VC 20%,未发行的期权池15%。也就是说引入一笔总额为100万美元的投资,创始人被稀释掉的股权不是20%而是35%。
也难怪
Mark说这是“VC变相压价”了,创业者肯定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做法了。不过我的具体看法如下:
第一点就是VC应该很直率的对待这件事,因为其本质上就是一个简单的价格问题。比如在以上情况,若融资前估值降为325万美元的话,不设立期权池,我也会很高兴 的投下100万美元,但是如果说估值保持在400万美元的话,那我就会要求创始人设立这样一个期权池了。这两个选择是一样的。所以创始人们要做的就是分别计算好不设期权池和设期权池下的公司融资前估值,这样融资时就会少很多争论。
在我过去的投资历史上,我一般是要求创始人设立约10%的期权池,也有过15%的,但是非常少,5%的就更少了。但是这个数字不是随便选的或猜的,创始人需要好好计算一下才能在和VC的谈判中更加自如。
最后我想以一个我自己的小故事结尾。当年Zynga的共同创始人Mark Pincus和我谈判Zynga的第一轮融资的时候,我们为这个问题争论得很厉害,因为他十分不愿意设立这样一个期权池。后来当我们一致看到这只是一个估值问题时,谈判就变得容易多了,最后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估值,我也得到了一个期权池。

3.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未来公司的发展才能顺畅。文| 及轶嵘案例:小A在化妆品行业“潜水”多年,对这个行业的门道摸得一清二楚。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小A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过来人支招: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柳阳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只出资金的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的天使投资人,也可以给股份,但一个公司,出资的占什么样的比例,实际操作的占什么样的比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下子确定下来,其实也比较难。但是第一期小天使投资人,最好不要超过30%。因为如果太高,再做几次融资,主要的创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对创始人长远的激情会是一个伤害。王映初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设立防冲突机制王映初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确定股权怎么分配,我们会建议团队里面比较核心的人物能够做一些代持,就是大家先有一些大体的分配,然后再根据这个来做一些调整,比如创业半年,可能大家都比较清楚状况了,根据大家事先的一些约定来做调整。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柳阳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要适时发放期权柳阳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天使投资占比10%~30%柳阳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王映初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4. 初创公司如何分配股权与期权


5.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未来公司的发展才能顺畅。 文|及轶嵘 案例:小A在化妆品行业“潜水”多年,对这个行业的门道摸得一清二楚。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小A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 柳阳 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只出资金的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的天使投资人,也可以给股份,但一个公司,出资的占什么样的比例,实际操作的占什么样的比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下子确定下来,其实也比较难。但是第一期小天使投资人,最好不要超过30%。因为如果太高,再做几次融资,主要的创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对创始人长远的激情会是一个伤害。 王映初 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设立防冲突机制 王映初 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 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 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 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确定股权怎么分配,我们会建议团队里面比较核心的人物能够做一些代持,就是大家先有一些大体的分配,然后再根据这个来做一些调整,比如创业半年,可能大家都比较清楚状况了,根据大家事先的一些约定来做调整。 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 柳阳 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 要适时发放期权 柳阳 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 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天使投资占比10%~30% 柳阳 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 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 王映初 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6. 期权池的介绍

期权池(Option pool)是在融资前为未来引进高级人才而预留的一部分股份,如果不预留,会导致将来进来的高级人才如果要求股份,则会稀释原来创业团队的股份,这会造成一些问题。如果融资前估值是600万,而风险投资(vc)400万,那么创业团队就有60%的股权,VC有40%。也就是说,现在的创业团队把自己的20%预留给了未来的要引进的人才。

7.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
,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柳阳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王映初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设立防冲突机制王映初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
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
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
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柳阳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
要适时发放期权柳阳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
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天使投资占比10%~30%柳阳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
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
王映初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8. 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未来公司的发展才能顺畅。
文 | 及轶嵘
案例:小A在化妆品行业“潜水”多年,对这个行业的门道摸得一清二楚。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柳阳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王映初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设立防冲突机制王映初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
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
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
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柳阳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
要适时发放期权柳阳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
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天使投资占比10%~30%柳阳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
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
王映初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