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啊
你公司必须到你企业所辖的县、市、区残联就业中心申报、填写《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审核情况表》,必须准备的手续有:残疾证、身份证(残疾人)、用工合同、医保、社保、工资表、单位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拉手续的复印件。这些资料一式三份,残联就业中心、税务部门、单位各一份。每年必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1.1-5.31日(各地方时间有所不同),过期视为无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要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的 残联网站了解下。祝顺利!!!
2.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
(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1.5%-1.7%都有,有些没有×0.6打六折)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3.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是公式,你自己算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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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计算2015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何计算2015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4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4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4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5.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1、因为不知道你单位具体所在的地区,无法得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无法计算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2017年4月1日起执行的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可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从2017年开始你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使用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2、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 怎么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1、因为不知道你单位具体所在的地区,无法得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无法计算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2017年4月1日起执行的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可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从2017年开始你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使用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2、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