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吗

2024-05-09 04:49

1. 可以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吗


可以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吗

2. 去医院看病可以用社保卡吗

法律分析:去医院是可以用社保卡的。社保卡里有专门的医保账户,像买药,挂号看门诊,还有住院治疗报销等等,都是可以用社保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3. 用别人社保卡可以看病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
1、医保卡实行实名制,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
2、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用别人社保卡可以看病吗

4. 医院看病可以用别人的医保卡吗

法律分析:不能。
1、医保卡实行实名制,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2、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5. 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社保卡是不可以外借他人使用的,若被发现是会按照情节严重性追究相关责任。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的。  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的。  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的。  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  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6. 去医院看病能用别人的医保卡吗

法律分析:不能。1、医保卡实行实名制,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2、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 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你好,不可以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规定,社保卡不得借用、冒用他人,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属于犯法行为。


用别人的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8. 用别人社保卡可以看病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
1、医保卡实行实名制,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
2、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