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平安理财太坑人了,一天亏几千?

2024-05-13 07:37

1. 我也是,平安理财太坑人了,一天亏几千?

新型诈骗——角色分工表演?
 
投资有风险,盈亏本正常,也理解!如果银行已尽责,是自己愿赌服输,亦无可抱怨。但是,银行经营的是信用!从理财经理到软件、高管乃至各级行长都心虚、胆怯、躲猫猫、鬼鬼祟祟、作缩头乌龟,说明了什么?
 
1.    理财经理之责:
平安不应该误导储户投资,理财经理们不应该为了多提成而对储户宣传“不保本的理财产品也保本”,不应该在风险已经开始升高后对储户保持沉默而等亏损严重后又推脱责任!这就明显涉嫌银行欺诈和内部管理不善了!事前不提醒,事后推责任!理财经理不仅不回答储户所关心的问题,反而继续撺掇储户继续购买能给她带来高回报的产品,置储户的安全于不顾!被连续追问而难以自圆其说后,竟然连起码的礼貌也没有了,长期不理不睬!储户资金为银行贡献价值,客户经理既无需付出服务,又可以继续享受相关提成!而另一边,储户的心,在滴血!
 
理财涉及专业的金融知识,不同于网购可以看一下功能、外观和价格自己下单(前提也是要确保产品安全,符合相关安全规范)。银行之所以设置客户经理,非专业的储户之所以需要专业的客户经理帮忙提醒风险、分析行情,正是因为自己非专业人士!储户如果有能力、有时间把产品说明书上的每一个字的内涵和外延研究清楚,把相关的法律政策、经济金融都研究清楚,那就成为全职的专业人士了,要客户经理有何用?如果客户经理完全置储户风险于不顾,岂非引狼入室?
如果资金不达标,不用理财经理完全自己分析提醒,亏了是自己造成的,也无话可说,而资金达标后,有了理财经理,却不尽提醒风险的义务,反而造成储户的更大损失,就存疑了!如果有及时、专业的提醒,其中有多少支产品是本可以避免不买的?理财经理的失职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怎样承担赔偿责任?(看到网上有平安雇佣的托 洗地强调产品本身的风险,推卸银行责任,马后炮!理财经理怎么不早提醒?)
 
2.    管理系统之责(软件、高管)
我之前也将一小部分资金存在深发展,低风险产品也遭受意料风险之外损失,起初自认倒霉。后来越想越不对劲!现已出清。
前几年银行的软件可以做到每购买一支产品,都主动地显示:起息日、金额、收益、结息日、到账日等最起码的产品信息,这些都可以保存在电脑上作为法律依据,其他银行也能做到,以体现银行诚信、供储户明明白白消费。但是后来,平安通过修改软件,原本正常的信息,被一次次地、偷偷摸摸地越隐藏越深了,令储户得不到这些法律证据了。既不在改前征得储户的授权,又不在改后提醒储户风险。不排除这是早几年就开始为近期理财亏损做准备的可能性!涉嫌蓄谋已久?对本行储户割韭菜?疑云重重!
 
以上产品基本信息,不仅不能像前几年一样购买当时看到并保存,即使事后追查,也讳莫如深成了一笔糊涂账,分行相关部门找尽各种借口逃避提供合法信息的法律责任!内心有鬼?自知理亏?侵蚀了所有储户的合法知情权,不可告人?故意设置人为障碍,捂盖子!相关部门欠缺服务意识,高管死活不肯合法提供相关信息,反而睁眼说瞎话地混淆视听,说曾经提供过了,被揭穿并确认撒谎、敷衍、拖延后,便开始表演装疯卖傻,顾左右而言他(“冇知啦”,“别查啦”,“有难言之隐啦”,“讲真话会倒霉啦”)。作为金融从业人员,平安银行所雇佣的高薪管理人员连基本的诚信都存在瑕疵!
 
 
 
敲黑板,划重点:
a)    同一笔理财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信息被IT人为故意分成两张不相关的订单,故意造成储户无法关联、对应起来供分析之用。
b)   金额一会儿用“元”作单位,一会儿用“份”作单位,且无任何换算关系可查,残疾的信息故意令储户无法对比分析。
c)    购买时显示的收益(或可能收益)现在查不到,银行也不敢提供给储户分析原因。
d)   原本用来承诺未来收益的位置故意被偷偷摸摸替地换上此前收益(在波动的前提下,买前收益越高很可能意味着买后收益就下行越快直至本金遭受损失,导致了平安银行众多非专业储户按照惯性在客户经理的失职甚至主观故意下造成损失),而软件无特殊、醒目字体提示,故意误导储户。银行明知这一软件改动只要不提醒,必然导致众多储户承受巨大风险,却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令非专业的储户上当受骗!误导储户的责任由谁承担?
e)    如果单看一支产品,或许银行将责任都推到风险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多支产品同时都出现了规律性的问题,就非偶然可以解释了。平安银行官方对R2级(中低风险)的定义为:“。。。。。。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1.    作为算数问题:问其“较小”是多小?永远顾左右而言他(预料之中)!
2.    作为语文问题:那么,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中文语法中,四分之三的定期理财产品本金同时出现损失,75%还能不能算“较小”?100%才算“较大”?
3.    作为IT问题:既然已做过风险评估,在R2级的选购范围内为什么会出现高于储户承受能力的产品?是因为高层嫌理财经理们忽悠效果不够,嫌销售理财产品利润达不到经营目标,因而直接从软件下手将R3级产品故意(或者失误)筛选入R2级?让储户承担本金损失风险来提高销售利润?所以原本明明白白的订单信息也被故意改成最近这样令储户无法追查到相关合法信息,银行也拒绝履行义务提供合法信息?银行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赔偿责任?
 
 
 
3.    行长之责(支行、分行、总行)
支行行长略显温和,但每问两次不一定能回一次,至今无任何结果!
 
几个管理子系统(不同模块)同时订立攻守同盟,回避同一个敏感问题,偶然乎?想掩盖什么侵害储户权益的行为?逃避什么责任?
 
95511聋子的耳朵——摆设。投诉流程三部曲抄得很专业,但是不执行抄得再好有何价值?从无一次“03回访及提升“,莫名其妙地一次次结案(每一次均有电话录音可查)。
 
平安银行的相关部门长期 客观无能、主观不愿 履行合法义务提供合法记录,分行行长一个多月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紧拽住底裤不肯被曝光,高层涉嫌包庇、纵容、授意下级部门以上不诚信的操作!
 
作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1),亏前有策划、有预谋、有组织、改软件,亏后极尽推责、敷衍、拖延、撒谎、装疯卖傻之能事!既然分行行长及相关高管都一个接一个地心虚、胆怯、躲猫猫、鬼鬼祟祟、作缩头乌龟了,最后,养了一群龟儿子不敢出头,是不是该轮到平安总行行长(姓谢?)替得力帮凶们,抻出龟头,让储户、股东、媒体、监管部门剁一刀了?
·       到底黑了储户多少钱?
·       基于储户的损失,平安赚了多少?
·       还想隐瞒多久?
·       到底想逃避什么法律责任?
 
是人都会犯错,本无可厚非!如果单纯是管理能力问题,只要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就多少还有改进的机会。但是平安从下到上一级一级地不诚信,团伙作案,长期掩盖故意损害储户权益的事实,心怀鬼胎,就属主观故意欺诈了!
 
列位看官如果在平安还有账户的,欢迎都亲自去核实一下,看有没有冤枉了平安银行一丝一毫,很容易即可查清,查清后也问一下各自的行长,看看他们是不是统一背好了台词,一样拒不回答?如果正打算将血汗钱转入平安,对这种连从业人员诚信都存在瑕疵,高层涉嫌包庇、纵容、授意的金融机构,割个别储户的韭菜才能赚多少?列位平安储户群体可是成批的韭菜啊!割起来才过瘾!被骗一次之后,谁还愿意被平安继续骗?
 
 
 
平安银行不平安,
高管睁眼说瞎话
拒不提交糊涂账,
何日君爆雷?

我也是,平安理财太坑人了,一天亏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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