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2024-05-07 05:57

1. 如何理解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入,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票同为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2)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这种股票所有权的特点是必须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无记名股票的优点在于发行手续简单,易于购买和转让,不足之处在于公司对股东情况难以控制,可能导致经营风险较大。
按照相关规定,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如何理解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2. 什么是股票记名

记名股票的特点: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2、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次缴纳出资;3、转让相对不记名的股票更复杂;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5、记名股票的其他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3. 股票的记名是什么意思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不记名股票相对应。过户要办理过户手续。
一、股份转让是什么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转让的方式有下列要求: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并且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而对于上市股票,通常将股票交由托管机构,股票买卖的交割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转让双方并不谋面,证券和资金从账簿上划拨。
另外,股票的转让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我国《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公司股东怎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公司股份转让一般要去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的,要通过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无记名股票的,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转让后,公司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到股东名册上。
三、在我国公司法人和股东哪个大? 为什么?
公司法人作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和股东不是一个性质的。
1、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2、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股票的记名是什么意思

4. 股票按记名方式几种?

股票种类很多,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这些股票名称不同,形成和权益各异。股票的分类方法因此也是多种多样的。 按股东权利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

  普通股: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讨论公司重大事宜,并具有下列权利:1/投票选举权;2/收益分配权;3/资产分配权;4/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增发新股)。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无上述权利,但在利润和资产分配时有优先权,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公司还可以发行其它不同类别或级别的股票,如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可转换优先股等。

  股票又可分为记名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指的是股票上载有股东姓名,并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的股票。股票若转让,需将被转换人名记录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是无需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谁持有这种股票,谁就是股东。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深沪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及电子通讯系统进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是由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组组二进制数字而已。但从法律上来说,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须具备上述内容。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凭证。国外的股票(如图所示)通常象学位证书一样,做的很精致,通常有公司的图案或标志,一是为防止伪造,二是美观,三是起到广告宣传作用。股票证上标有所购股数、票面价值、种类(如普通股或优先股)及投票表决权。为便于交易流通及防止丢失,股票通常由经纪公司代为保存,所以一般投资者很少看到“真正”的股票。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是无纸化的,只是一张简单的股票交割凭单。

5. 记名股票的记名股票的特点

记名股票的特点有:1、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性缴足: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2、便于挂失,相对安全: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万一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有时会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有的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4、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华泰证券的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涨乐财富通”提供丰富的投资理财系列课程,欢迎下载学习。华泰证券,贴心管家,您想要的都在这里,快点击下方图片加入我们

记名股票的记名股票的特点

6. 怎样买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
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限制股份转让场所,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具有法律效力;
3、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是董事、监事和高级公司;
4、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非上市公司收购的股权可以怎么转让
非上市公司收购的股权转让方式有: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是怎样的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记名股票的差别主要在于股票记载方式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7.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和编号;
3、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的盖章;
4、如果是发起人的股票的,要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限制是公司的发起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一半以上必须在中国有住所;
3、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份为记名股份,并记录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以代表人的姓名另行设立户名或者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录其股票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二、招股说明书包括的事项包括什么
招股说明书包括的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发行总数;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6、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认股人逾期未募足时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公众了解发起人和设立公司的规范性文件,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相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是为了让投资者清楚了解公司情况,理性认购股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而制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8.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和编号; 3、 法定代表人 的签名和公司的盖章; 4、如果是发起人的股票的,要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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