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减资退股需要审批吗

2024-05-08 02:43

1. 国有企业减资退股需要审批吗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转让国家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有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家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国有企业减资退股需要审批吗

2. 跟民营合作的国有参股企业以减资方式退出国有股权可以吗

您好!跟民营合作的国有参股企业以减资方式退出国有股权有可以,但一般不实行。减资手续不如股权转让那样公开透明,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提问者提出定向减资可能成为国有股东规避公开挂牌手续的手段,所以国资委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摘要】
跟民营合作的国有参股企业以减资方式退出国有股权可以吗【提问】
并有哪些政策依据【提问】
您好!跟民营合作的国有参股企业以减资方式退出国有股权有可以,但一般不实行。减资手续不如股权转让那样公开透明,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提问者提出定向减资可能成为国有股东规避公开挂牌手续的手段,所以国资委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回答】
扩展资料:《公司法》是允许定向减资的,32号令及相关制度只规定了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企业增资需要进场挂牌交易,并没有明文规定减资也要挂牌。但国资委的态度很明确:不鼓励国有股权以减资的方式退出。【回答】
以土地作价注资的国有参股企业,想退出?【提问】
这种情况下建议股东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公司章程有关退出的规定来进行操作。【回答】
以什么方式退出国有资本注资,有哪些政策依据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以及相关程序【提问】
跟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4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因此,在对外转让过程中主要包括公开进场交易与非公开协议转让(非进场交易)两种形式。【回答】
走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提问】
股权转让【回答】
股权转让时具体需要做什么【提问】
股权转让时具体流程和手续: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回答】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回答】
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回答】
股权转让时不用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吗,只要做律师做尽职调查就可以吗【提问】
需要评估的,国有资产都需要评估【回答】

3.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法律分析: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转让国家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有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家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4.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要求挂牌吗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转让国家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有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家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6.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转让国家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有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家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7.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不需要挂牌,但需要以下步骤: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转让国家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转让国家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有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家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家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国有股权减资退出需要挂牌吗

8. 减资退出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法律分析: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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