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是怎样发展的?

2024-05-19 18:26

1. 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是怎样发展的?

中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
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提出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
但是当时拆借量小,没有形成规模市场。
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做出了具体规定,从此,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步入了发展轨道。
199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撤销其所办的拆借市场。
1996年1月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使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培育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同业拆借市场不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逐年扩大。
2014年、2015年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成交分别为37.7万亿元、64.2万亿元。
参与机构类型也大大增加,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同业拆借市场。
在未来的同业拆借市场里,参与主体将进一步增加,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日渐形成,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形成的利率也将更加合理。

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是怎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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