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社保新规

2024-05-12 12:23

1. 9月1日起社保新规

一、北京:9月1日起,个人账户不可自由支取!8月1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二、惠州市: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8月18日,惠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一)、人员范围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二)、待遇范围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三)、调整内容和时间安排1、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增人员按规定使用社保卡申领以上社会保险待遇。2、自2022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于已领取上述险种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将参保人原领取待遇金融账户通过系统批量变更为社保卡金融账户。3、为确保您的社保待遇发放顺利,请仍未激活本人社保卡的参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自行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请已领取社保待遇仍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三、金华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8月12日,金华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金华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一)、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并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通过线上服务渠道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上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为本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的两倍。缴存比例在5%-12%自主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采取委托收款按月汇缴方式,但不得办理补缴。四、苏州市:《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8月2日,苏州市政府发布《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一)、扩大城乡居保参保范围从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进一步扩大到了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二)、提高最低缴费标准将全市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提高至1000元/年,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三)、进一步规范待遇领取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不再执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已享受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原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不变。五、贵州省黔南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正式执行6月23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黔南州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自2022年9月1日起启动实施。通知明确,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减轻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负担;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家庭共济使用,减轻家属就医经济负担。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九)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配套规章;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举措,尽快制定规章;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章。

9月1日起社保新规

2. 9月1号社保新规定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需要的条件:1、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需按照相关法律申请;2、一次性缴费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居民户籍;3、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2022年社保补缴要怎么补1、自行办理:对于那些自由职业的人员,简单的说就是那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他们就是能够运用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进行参保的,这个就是需要你去你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去办理这些手续去了。2、单位加纳:如果说是单位的职工,在2022年的时候想要补交社保,这个怎么补呢?这个就是可以参照2022年职工补交社保的新政策了,就是说职工个用人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或者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就以个人身份参保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 2022年9月社保新政策

北京医保大改革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不能取现!
8月1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 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不满70周岁的按100元/月标准划入、70周岁(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标准划入。

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 参保人员不可支取。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京医保发〔2021〕22号)规定定向使用个人账户。

在此之前,北京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取出来的城市,绝大多数地方医保个人账户的钱都无法取出。

2022年9月社保新政策

4. 2022年9月社保新政策

亲亲😘2022年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进一步落实四部委办公厅纾困惠企政策的重要举措。【摘要】
2022年9月社保新政策【提问】
亲亲😘2022年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进一步落实四部委办公厅纾困惠企政策的重要举措。【回答】

5. 9月份社保调整

法律分析:9月份社保调整变化:1、社保缴,纳基数调整,工资、公积金、养老金都将跟着变,各地陆续公布了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2、社保优惠政策延长;3、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通过门诊统筹报销,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4、各省份养老金上涨将陆续落地;5、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使用社保卡;6、个人可领取社保2/3的补贴,为了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一些省份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灵活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9月份社保调整

6. 11月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届时部分地区的高龄基础养老金会增加,比如安徽芜湖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方案,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每人每月加发5元;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加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加发15元。二:医保范围扩大2021年11月9日表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会按法规给予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7. 11月社保新政策

11月社保新政策内容包括: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3、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月社保新政策

8. 8月份社保9月交吗

法律分析:个人交社保,一般在初次办理的时候都会签一个协议,然后每个月从银行卡上面扣钱。具体的扣款日期应该先可以约定的,不过为了操作方便的话,每个地方实际上都会在统一的时间去扣款。买社保的人只需要保证在那个时间之前卡上有足够的余额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