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益性岗位新政策

2024-05-19 14:01

1. 甘肃公益性岗位新政策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亲甘肃公益性岗位2021年新政策如下:一、岗位类别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计划开发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二、招聘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未实现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条件的下列失业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2。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持有《残疾证》的城镇居民;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7。城镇常住(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包括各类户籍人员);8。居住在城镇(6个月以上)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或失业的进城陪读人员;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置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1。登记为商铺买受人;2。登记失业不满6个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3。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缴费截止时间不满半年;4。以企业法人(个体户)、股东等身份注册营业执照。三、招聘方式各乡镇和社区向人社局申请临时城镇公岗开发数量,人社局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核下达开发指标,按指标各乡镇、社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统一报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协议,及时安排上岗。四、申报程序及资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在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边公示、边审批、边安置。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愿从事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到乡镇、社区申请,县就业局认定),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残疾证、退伍证、低保证等对应本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就业申请。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临时性就业协议,聘期不超过6个月。岗位补贴为1670元/月(环县最低工资标准),除岗位补贴外,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时长和强度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进行动态管理。

甘肃公益性岗位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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