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理论的分支融合

2024-05-17 12:40

1. 契约理论的分支融合

虽然契约理论不同分支之间在一些主要的观点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在一些领域,契约理论分支已经表现出相当明显的融合趋势: 交易成本理论注重借助实证研究的工具,如Lyons(2001)通过对英国制造业制造程序契约的调查,发现契约方对不确定性的反应既不是签订更繁琐的契约(代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也不是风险中立地选择使用一个特定质量与专用性作为再谈判基础(不完全契约理论),而是签订很少内容的契约。其原因是不完全契约主要是一次性契约,而没有考虑企业间因为存在长期合作关系而导致专用性投资的形成。针对交易成本理论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提醒式”批评,不完全契约学者也意识到了,仅仅依靠数学公式的严格推导与逻辑证明,难以准确解释充满复杂性的“不完全”的现实。因而部分不完全契约学者也开始逐步转向实证研究,如Rahman(2002)开始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实证检验了不完全的财务契约是公司治理(包括信息披露)的重要决定因素。Bolton和Rosenthal(2001)以美国1819年经济恐慌(该次恐慌导致了棉花价格的大幅下降)为实证研究基础,指出政府对不完全债务契约的干预(允许对土地相关债务的延期支付),具有效率提升的作用。不完全契约理论若得到更多的实证研究的结果支持,对契约理论分支的整合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契约理论的分支融合

2. 契约理论的分类

首先必须明确,契约理论究竟包括了哪些理论流派。按照Brousseau & Glachant(2002)的观点,契约理论应包括:激励理论(incentive theory)、不完全契约理论(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the new institutional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Williamson(1991,2002)指出,契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公共选择、产权理论、代理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四种。激励理论是在委托代理理论(完全契约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布坎南提出的用契约研究公共财政的公共选择方法主要用来分析“公共秩序”(public ordering,Williamson,2002)。契约理论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三个理论分支,这三个分支都是解释公司治理的重要理论工具,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3. 契约理论的介绍

契约理论是近30年来迅速发展的经济学分支之一,也因为如此,契约理论一直处于不停的整合过程之中,中国部分学者在介绍该理论时,将代理理论列为传统理论,但这种归类可能产生一些误导,使人感到代理理论是一种过时的理论,已被不完全契约理论所替代。

契约理论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