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

2024-05-20 05:04

1.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

2005年3月22日,欧盟轮值主席、卢森堡首相容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当晚举行联合记者招待会宣布,刚刚在布鲁塞尔开幕的欧盟首脑会议已正式批准欧盟成员国财长于20日达成的对《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改革方案。此外,容克在记者招待会上还表示,欧盟25国已基本达成共识,要对欧盟委员会就开放服务业提出的建议进行重大修改。但这一修改必须遵循既开放服务市场,又要使欧洲传统的社会模式得到尊重的原则。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首相容克在当天会议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成员国领导人经过短暂的讨论就通过了公约的修改方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领导人能够就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这一敏感问题达成一致,是欧洲取得的一个胜利,这将有利于增强欧洲的信心。为保证欧元的稳定,欧盟于1997年制定了《稳定与增长公约》。其主要内容是要求欧元区各国的年财政赤字不得连续3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负债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否则将面临欧盟的巨额罚款。由于近年来欧洲经济复苏乏力,到2004年,德国、法国等国的财政赤字已经连续3年超标。于是,欧盟成员国之间围绕着如何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产生了争议。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要求灵活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在决定是否处罚财政赤字超标的国家时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但奥地利等小国则要求严格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大国小国一视同仁。欧盟成员国的财政部长已经在多次会议上讨论过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的问题,由于成员国之间的争论激烈,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本月20日,在欧盟春季首脑会议召开前夕,欧元区财政部长在特别扩大会议上就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问题达成了协议,并提交首脑会议讨论。这一修改方案有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维持了3%的财政赤字和60%的债务上限;二是加强了公约执行的灵活性,允许成员国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超标,如:因为在国防、科研、发展援助、维和行动等方面的支出过高而引起财政赤字超标』;三是把要求超标国家财政赤字水平恢复到规定的3%之内的期限从1年放松到5年。《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方案是一个折衷的产物,照顾到了各方的要求,因而受到欧盟成员国的广泛欢迎。修改后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加强了执行的灵活性,因而首先获得了法、德等超标国家的欢迎。法国总统希拉克说,修改后的公约把促进发展放在了核心位置,是一个“更有智慧、更可以接受、也更受尊重”的公约。德国财政部长艾歇尔表示,修改后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有利于使欧洲经济在不影响稳定的情况下更好地发展。而维持公约中3%和60%的上限,也部分满足了一些主张严格执行该公约的欧盟小国的要求。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对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功能也得到了尊重。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

2.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介绍

《稳定与增长公约》是为了保证欧元的稳定,防止欧元区通货膨胀而制定的。1997年6月17日在阿姆斯特丹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元区各国政府的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按照该公约,一国财政赤字若连续3年超过该国GDP的3%,该国将被处以最高相当于其GDP之0.5%的罚款。

3.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分歧

近年来由于经济衰退,欧元区经济规模最大的德国与法国不顾这一规定,为刺激经济复苏而放松预算控制,导致财政赤字连续三年超标。而且预计刚刚开始复苏的欧元区今年将有一半国家面临赤字超标的问题,特别是德国和法国。2003年11月欧盟财长们拒绝欧委会的提议,决定暂缓制裁德法,使该公约的信誉受到极大损害。一些欧元区国家抱怨该公约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限制了它们利用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的努力,就连欧委会主席普罗迪都认为有关财政纪律过于死板。因此,欧委会建议放松公约中免于制裁的规定,把只有在经济下跌2%的情况下超标才可以不受制裁,改为在经济长期低速增长的情况下超标就可以免受制裁。另外,对赤字超标的国家,应根据其具体经济情况,规定不同的纠正期限和预算目标,不搞一刀切。除希腊政府债台高筑之外,目前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4个成员国财政赤字状况超标,仅有爱沙尼亚、瑞典和卢森堡符合欧盟规定的3%的上限。分析人士指出,《公约》已使欧盟委员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欧盟现有的预算规则妨碍了各国在经济低迷时期采取刺激经济复苏的措施,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鼓励欧盟各国政府开展更多的结构性改革。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