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的原则

2024-05-04 20:14

1. 股票交易的原则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预期年化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股票交易的原则

2. 我国股市交易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3. 股票的交易规则都有哪些?

股票的交易规则有哪些?(二)

股票的交易规则都有哪些?

4.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则

      股市中的股票交易是股市中最最重要的一个程序,也可以说是股市赚钱的关键。要保证股票交易不出差错光靠万分小心是仅仅不够的,我们还得知道股票交易要遵循的原则还有一些交易方式。下面是经过精心整理梳理得到的一些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则,以供所有投资者参考。      一、      二、      股票交易原则      1、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2、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偿债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4、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股票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1) 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3)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贷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5. 股票交易有哪些基本规则

你好,沪深股市基本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
1手=100股  1—99股为零股  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
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股票交易有哪些基本规则

6. 股票交易三大原则?

股票交易三大原则分别是价格优先原则、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成交的决定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7. 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8. 股票交易有什么规则?

你好证券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注意事项:深市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证不能转托管。

以上转摘 希望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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