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

2024-05-18 20:05

1. 2022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

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以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88%、86%、83%调整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0%、88%、85%调整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2%、90%、87%调整为95%、92%、87%,将进一步减轻基层患者的就医负担。
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还将再提高1个百分点,

祝您平安[心]【摘要】
2022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提问】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

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以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88%、86%、83%调整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0%、88%、85%调整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2%、90%、87%调整为95%、92%、87%,将进一步减轻基层患者的就医负担。
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还将再提高1个百分点,

祝您平安[心]【回答】

2022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

2. 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首先是以家庭为单位加入新农合,合作医疗本的人口必须和户口本一致;再就是新农合只是针对大病救助,对于工伤、酗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计划生育、自杀自残等不予报免。一、结报范围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2、药品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二、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三、结报比例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四、结报程序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五、相关事项1、2005年度的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此期间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结报,所有门诊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2、当年度的医药费用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全部结清,逾期将不再给予报销。3、无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费用清单或医嘱单中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4、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一般会按照门诊、住院及大病医疗制定相关报销比例。河北城镇居民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河北城镇医疗保险一门诊报销为例,社区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网将为大家详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河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河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比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      2、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      3、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      4、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      2、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万元以上(含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      3、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报销;      4、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三、参保人员类别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四、住院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河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律师为你解答。

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4.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一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也是要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才能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按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超限部分由保险人赔付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获赔20万元,赔付比例和赔付限额都要高于居民医保。参保职工的保费集中扣缴要享受待遇,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45周岁以下参保职工每月每人2元、45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每月每人3元。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组织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根据当月被保险人人数,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提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向保险人缴纳。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关系终止后,从次月起不再扣缴和划拨。和居民医保一样,职工医保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在申报赔偿30个工作日内核定赔付数额,并及时予以赔付。新农合: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河北省的参合农民来说,大病保险新政的实施办法还没制定出来,但河北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这20种大病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5. 河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按比例: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河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6.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三大医保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国家指导的50%8月30日,卫生部等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大病医保个人自付报销不低于50%。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石家庄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新农合(20种大病)都已经实施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而且大病赔付比例均大于50%。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新规调整政策,给居民带来更多实惠。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赔付70%目前,石家庄市实施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未成年人(含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人(18周岁以上年龄居民)按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筹集,大学生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凡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人如果发生大病,可以按怎样的比例赔付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限额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启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70%,限额为每年每人1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结算年度也与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一致。参保居民先垫付20日内赔付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市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限额时,保险人会收到通知。参保居民仍凭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本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应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诊疗,但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参保居民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赔付比例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没有大病医保呢?石家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同样享有“双保险”保护,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一年最多可获赔20万元。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一样,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也是要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才能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按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超限部分由保险人赔付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获赔20万元,赔付比例和赔付限额都要高于居民医保。参保职工的保费集中扣缴要享受待遇,就要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为:45周岁以下参保职工每月每人2元、45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每月每人3元。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组织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根据当月被保险人人数,从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提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向保险人缴纳。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关系终止后,从次月起不再扣缴和划拨。和居民医保一样,职工医保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也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在申报赔偿30个工作日内核定赔付数额,并及时予以赔付。新农合: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河北省的参合农民来说,大病保险新政的实施办法还没制定出来,但河北已经将20种大病纳入了新农合保障范围。这20种大病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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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冀政[1999]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第三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暂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县(市)区实施办法由县(市)区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章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职责第六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二)拟定本市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三)会同卫生、医药等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资格审定,并对合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给证书;(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医疗保险的有关配套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办法》等;(五)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六)受理有关医疗保险的争议;(七)对模范遵守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八)其他应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作。第七条成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隶属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经办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二)负责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三)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其有关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四)办理参保单位和职工参保的有关手续。(五)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六)提出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七)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八)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参保者的监督。第三章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第八条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本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规定及市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等因素适当调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第九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或按季向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第十条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准设立30天内,必须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人数及其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执行。若单位不按规定审报,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本单位上年度缴费额的110%做为其应缴数额。第十二条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委托开户银行从其帐户中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医疗保险费的,应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第十四条职工个人工资总额超过全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或缴足医疗保险费的,其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仅限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到用完为止,不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有关待遇,欠缴期间的医疗费仍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第十五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上缴和个人缴费,均由行业或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第十六条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在清偿债务时应当优先清偿所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和缴足退休人员以后所需(计算至70周岁)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七条缴费单位撤消或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医疗保险责任,及时缴纳或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监督。第十九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划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的部分,可从公益金中列支,也可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第二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一)个人帐户的设立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并统一进行管理。经办机构要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设立医疗保险号码,个人帐户使用医疗保险智能卡(IC卡),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①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②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30%中应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计入金额高于同等在职职工个人帐户计入金额的20%。2、在职职工实足年龄的确定以当年7月1日前的实足年龄为准,申报花名册时一次性核定。当年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不作变动,如有变动在下年度核定时统一调整。3、在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相应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二)统筹基金的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款规定的比例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后,其余部分全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第二十一条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加保险人员个人所有,只限于支付医疗费用,不得透支,不得提取现金,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职工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结余额随之转移。第五章医疗保险服务第二十二条本市所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医务室、社区服务站等医疗机构;所有国营、集体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审合格零售药店,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都可以申请定点资格。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坚持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下,遵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配伍”,能用国产药不用进口、合资药的原则,规范医疗、药品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第二十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批准其成为定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并发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证书。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出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的人员,确诊患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在该患者缴纳住院预定金后,应当及时安排住院治疗。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住院医疗费用清单,除自付医疗费外,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第二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8. 河北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石家庄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贴每人不少于610元。收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贴每人不少于610元。缴费方式      1.微信。“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纳。      2.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3.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费”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4.便民缴费自助终端。代征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5.银行缴费。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等。      6.税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