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2024-05-06 22:36

1.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2. 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什么

一、申请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和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需要的条件是: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出质如何进行转让
从《民法典》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三、民法律中质押的股权转让时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被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即不能卖,如果要转让的,需要出质人与质权人都同意,并提前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4. 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6. 股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7. 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有哪些条件的呢?

各地的金融管理机构有不同的规定,但大体相同,都以《担保法》为依据
1、独立的法人持有,2、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3、作为质物的股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已经被各地或沪深2市的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股权质押贷款办理有哪些条件的呢?

8. 股权质押贷款都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质押贷款资料有主合同、质押合同以及股权证明书。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质押权登记才会设立,解除也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能转让的。
一、股权质押登记在哪查询?
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股权质押的程序,即首先签订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进行内部登记,将股权出质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最后进行外部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这个登记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履行外部登记,债权人欲设立股权质押的目的便无法实现的。
二、公司法律上可以质押股权吗?
股权质押,就是出质人用自己全部的股权,来作为质押的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的话,可以分为两种: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从而导致债权人取得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就是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合法转让给他人的股份、股票,允许质押。如果股权能够转让,就能够进行出质。用可以转让的股票进行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合同,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进行出质的,适用《公司法》里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质押合同,则从股份出质,记载到股东名册里的当天起产生效力。
三、怎样办理股权质押
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第二步: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第三步: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第四步: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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