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筹资特点有哪些

2024-05-09 03:02

1. 可转换债券筹资特点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可转换债券筹资特点有哪些

2. 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点和缺点

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点和缺点如下:1、优点:(1)筹资成本较低。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人以优惠的价格转换公司股票的好处,故其利率低于同一条件下的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缺点:股票上扬风险:虽然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其发行时的股票价格,但如果转换使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扬,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让价格换出股票,便会降低公司的股票筹资额;(2)便于筹资资金:可转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使投资者获得固定利率;另一方面又向其提供了进行债券投资或股票投资的选择权。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3)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4)减少筹资中的利益冲突: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会太多增加公司的偿债压力,所以其他债权人对此的反对较小,受其他债务的限制性约束较小。同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潜在股东,与公司有着较大的利益趋同性,因而冲突较小。2、缺点:(1)股票上扬风险:虽然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其发行时的股票价格,但如果转换使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扬,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让价格换出股票,便会降低公司的股票筹资额;(2)财务风险: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如果股价低迷,持有人没有如期转换普通股,则会增加公司偿还债务的压力,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在定有回售条款的情况下,公司短期内集中偿还债务的压力会更明显;(3)丧失低息优势: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后,其原有的低利息优势不复存在,公司将要承担较高的普通股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较高。《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 对于筹资者和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对投资者:
1.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2.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
3.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对筹资者:

优点:可以快速获得融资
缺点:定期支付利息,转股后影响企业的控制权

对于筹资者和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4. 可转换债券筹资与发行普通股或普通债券筹资的不同点有哪些

从可转换债券自身特性看,发行可转换债券无疑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较佳选择。
(1)是因为可转换债券一旦转换成股票,上市公司依然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供给,除非发生股价远远低于转股价格的情况(深宝安转债就是失败的例子),因而可转换债券仍然具有债务和股权的双重性质,使公司具有融资的灵活性。
(2)即使出现意外情形,可转换债券也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依照这个水平,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成本应该是所有债权融资方式中最低的。另外,可转换债券利息可以当做财务费用,相比红利来说,一定程度上也起到避税的作用,这使相同条件下增加了留存收益; 

(3)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者未来可转可不转的权利,且可转换债券转股有一个过程,可以延缓股本的直接计入,因此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会像其他股权融资方式那样,造成股本极具扩张,从而可以缓解对业绩的稀释;
(4)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获得比直接发行股票更高的股票发行价格,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准,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一般情况下相比较配股和增发来说,在扩张相同股本的情况下可以募集更多资金

5. 简述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答案精简一些。

答案提示: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主要优点有:
(1)发行初期资本成本较低。
(2)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新股的发行价格。发行可转换债券筹资有四个主要的缺点:
(1)会减少公司筹资数量。
(2)低成本的优势将丧失。
(3)普通股每股收益将下降。
(4)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筹资的灵活性。

简述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答案精简一些。

6. 可转换债券它的特点是什么?及构成他的要素有那些啊?

你好,可转债具有债券性、股权性、可转换性、期权性,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债权性。债权性是可转债的基本属性。
第二,股权性。可转债转股后,原来的债权人就转变成了公司股东,享有红利分配等股东权利。
第三,可转换性。可转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赋予债权人灵活的转换选择权,而且转换与否完全由债权人自行决定,使可转债成为一种“攻守兼备”的投资品种。
第四,期权性。可转债是在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有条件的期权,是债权与股权互换而成的金融衍生品。
可转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发行规模、存续期限与转股期限、标的股票、转股价格、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这里重点介绍后面四项:
第一,转股价格。转股价格是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支付价格,是可转债看涨期权部分的“行权价”。该价格在可转债存续期会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当转股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时,等于低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格就会上涨;当转股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时,等于高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格就会下跌,有的甚至跌破面值100元。
第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修正条款分为主动修正和被动修正。主动修正是指发行人在可转债发行后,由于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股份数额变动,股票价格下降,发行人因此而对可转债转换价格所作出的必要调整,其意义在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被动修正条款,即“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一般指如果股票价格在一定期间持续低于转股价某一幅度,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下调转股价。
第三,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指如果可转债在发行后正股价格大幅下跌,当其正股价格远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照事先约定以债券面值加利息补偿金的方式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回售条款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者本金的安全性,降低了可转债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回售期限及回售价格
第四,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可转债的发行人在特定条件下,按照约定将投资者持有的未转股的债券赎回的条款,主要目的是保护发行人的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当股票市价远超过约定的转股价,发行人有权按照约定价格赎回可转债。从投资者角度看,这一条款是可转债价格的天花板。投资者需重视此条款的时间节点,避免因为未能按时转换成股票而造成损失。
此外,在交易前投资者还需注意,可转债一张面值为100元,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可转债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10张的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与股票买卖不同,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0交易,可以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可转债没有涨跌停限制,交易费用上一般只收取交易佣金,不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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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换债券的债券要素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⒊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⒋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⒌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尚未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可转换债券的债券要素

8. 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含义,基本要素,特点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筹资灵活性、资本成本较低、筹资效率高、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基本要素有标的股票,票面利率,转换价格,转换比率,转换期,赎回条款。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持有者有权按照约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其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公司债券。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具体如下:1、标的股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权的标的物,就是可转换成的公司股票。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2、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3、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4、转换比率转换比率是指每一张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在债券面值和转换价格确定的前提下,转换比率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商:转换比率=债券面值/转换价格;5、转换期转换期指的是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能够行使转换权的有效期限。由于转换价格高于公司发债时股价,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6、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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