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弄丢了怎么办?

2024-05-13 06:41

1. 收据弄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需要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收据弄丢了怎么办?

2. 收据弄丢了应该如何补救

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应办理以下手续:1、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2、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声明作废.3、将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理,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企业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4、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一般不需登报声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理.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理.5、接受税务局处理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款税单.6、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7、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 收据丢失该怎么办

1、对方公司将收据遗失后,没有做账的凭证,势必会找开据公司另外收要收款收据。这时候应先和对方先确认遗失收据的号码、金额、开具日期等有效信息。将相关信息反馈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确认收据存根,确认收据确实从自己这里开出。
2、让对方开具一份遗失证明,说明遗失的具体情况,附上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受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公章。
3、将对方遗失证明资料提供给公司财务处,财务将相关资料存档,将对方遗失的收据存根联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财务章提供给对方公司即可。
4、如果对方拒绝收用存根联的复印件,款项又比较巨大,并且对方还未结款的情况下,要求另外开具新的收据的话,正式的做法是请求对方登报做遗失声明,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5、对方公司的收据遗失声明登报后,凭报纸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留存并重新开具收据,原有收据存根作废处理。
6、做遗失声明刊登是比较正式的做法,万一日后因此事发生经济纠纷就能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双方具备一定的信誉、合作基础,那么也可以在对方出示了遗失证明、委托时等文件后,也可以重新开具收据,在新的收据上注明:原xxx号收据因付款方自身原因遗失作废,本收据为重新开具。然后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
一、收据怎么写
1、标题“收条”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要求正文第二行空两个格书写。
3、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
4、落款要求写上收到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
5、最后写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二、收条适用于哪些场合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据丢失该怎么办

4. 收据丢失怎么办

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应办理以下手续:
1、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
2、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3、将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理,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企业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4、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一般不需登报声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理。
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理。
5、接受税务局处理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款税单。
6、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
7、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
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扩展资料:收据的不同种类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据

5. 收据遗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收据丢了需要重新开具;
2、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3、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六条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收据遗失了怎么办

6. 收据丢了怎么办

您好!
    您可向单位说明情况,同时在领工资时给单位写一张新的说明,证明收据遗失,本月工资实际已领即可。如果单位在得知后以此抵赖拒不支付,您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中,如单位主张已经给你发了工资,那么单位是要针对这个事实举证的,如举证不能,则单位要承担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最终对您还是有利的。
   为避免事后的麻烦,建议您在向公司说明情况的时候,告知其您已咨询过律师,告知其上述法律规定,以防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7. 收据丢失怎么办

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应该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一、登报解决

将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理,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企业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一般不需登报声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理。 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理。

二、接受调查

接受税务局处理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款税单。 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 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 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收据丢失怎么办

8. 收据丢失后怎么办

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应办理以下手续:
1、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
2、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3、将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理,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企业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4、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一般不需登报声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理。
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理。
5、接受税务局处理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款税单。
6、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
7、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
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一、房产证丢失可以买卖吗
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能卖,但是需要先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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