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村级偿债有何规定?

2024-05-10 17:53

1. 2020年村级偿债有何规定?

1、由县级层面组织清理化债。进一步开展村级债务清理,进行核销减债。由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对村级债务进行审计,据实确认。确因工作需要形成的债务,村级又无力偿还的,由县级层面牵头组织化债。

2、兑现各级领导承诺化债。在开展财务清理中,经了解属实,无论是县、乡镇、部门领导,无论是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表态承诺的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建设和生产发展等方面的资金,应由作出承诺的县、乡镇、部门全额兑现以化解因而造成的债务。

3、由县直挂帮村的部门帮助化债。村级债务一经审查确认,由县委、政府统一作出要求,由挂帮村的单位或部门,每年用于帮助、支持挂帮村的资金,主要用于帮助、支持有债务的村化解债务。

4、立足村级自身发展化债。负债村(居)需要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偿还债务。

一是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对单位和个人拖欠村集体的款项,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综合措施进行清收化减债务;对一事一议项目拖欠集资款的农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清收事宜以偿债。

二是开展增收节支化解债务。一方面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是节支还债。债务村(居)要制定偿债计划,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少不合理开支,以节支逐年化解债务。

5、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追究防债。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提高对化解村级债务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把清欠减债和防止新债增加列入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把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债、挂账、欠款、承诺等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借、挂、欠、承诺的债务,谁负责还债”的原则处理;对没有偿清债务的当事人,不得提拔和调动,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0年村级偿债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