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2024-05-16 15:18

1. 公司能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是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股票可以流通并可以抵押。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原因在于,当公司债权得不到偿还时,公司有权对债务人的抵押物进行变卖、拍卖,以所得价款抵偿债务。但若以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自己的债务,公司作为债权人对该股票进行拍卖时,易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影响自己利益的实现,起不到抵押作用。
网友咨询:
A、B、C三家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了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年,经股东大会同意,我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长期买卖合同,A公司以自己持有的我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请问,我公司能否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解答:
贵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因此,贵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质押行为无效,但贵公司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因此,贵公司应当要求A公司更换抵押,并积极履行买卖合同义务。A公司拒绝的,贵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
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存单。
(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
(3)股份、股票。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公司能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2. 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 质押 权的标的。 1.公司如果任意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变相减资;同时导致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从而使资本虚置,就是有一部 分公司 的资产是虚无的;另外,属于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因为公司自身也属于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主体。 2.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的标的,首先,实现质权时出卖这些股份,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次,出卖又属于发行行为,未经过法定程序。  根据《 公司法 》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 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法律分析:公司是不能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的。但是,如果出现一定条件时,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吗

4. 如何理解“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因为质押是移转占有的,我们的法律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所以假设公司的债务人用本公司的股票质押的话,这相当于公司持有公司的股票,这是法律禁止的。
原因在于,当公司债权得不到偿还时,公司有权对债务人的质押物进行变卖。但若以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自己的债务,公司作为债权人对该股票进行拍卖时,易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影响自己利益的实现,起不到质押作用。
例如:张某持有甲公司1000股,张某如果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那么可以以该1000股的股票提供质押,如果张某是从甲公司借款的话,那么就不能以甲公司的股票来质押了。即: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 什么是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法143条4款: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如果该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现质权变卖自己的股票时,知道自己的股票什么时候价格最高,将在自己的股票价格最高时变卖,是内幕交易行为。
“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
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


扩展资料股票质押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权利质押,是先有债权产生,再有质押出现,因而具有从属的特性,它与其担保的债权形成了一种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股票质押权为从权利。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
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什么是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

【答案】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7. 公司股权质押公司能否做决定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分为两种情形,具体为以下:      (一)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如果为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要依照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具体规定为以下内容: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前款说明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说明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说明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若股权出质人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权质押公司能否做决定

8. 公司能否以公司股权质押

公司可以公司股权质押,因为所有的股东都能质押自己的股权,公司也可以在别的公司称为股东,本公司持有的不得质押。质权登记才能设立。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一、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股权质权。债权人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拍卖、变卖股权的,应当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三、股权质押风险大吗
存在风险,风险适中。
股权质押的风险包括:
1、股权价值波动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