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务代理?

2024-05-09 23:00

1. 什么是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对代理制度的基本规定。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1994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1996年11月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注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
  民法通则依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将代理明确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税务代理属于民事委托代理范畴,是专门从事涉税事务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此,税务代理人必须通过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税务事宜的代理。
  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的业务:
  开展各项业务涉税的筹划及税务咨询
  受聘税务顾问及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
  协助处理税务稽查、财务纠纷
  对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各项财产损失的鉴证(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代理涉税减、免、退的鉴证
  对企业所得税亏损额的认定以及弥补亏损核准鉴证
  代理日常涉税服务(如申报、购票、验证、变更、注销)
  代办验资、审计、评估、司法鉴定、工程预决算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涉税服务和鉴证

什么是税务代理?

2. 税务代理是指什么

问题一: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进行税务检查; 
  7.建账建制; 
  8.办理账务 
  9.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 
  10.受聘税务顾问; 
  11.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 
  
   问题二:税务代理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税务代理的范围: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代理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 
  
   问题三:税务代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税务代理的范围: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代理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国税、地税)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 
  
   问题四:税务代理是什么意思?  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也就是说税务代理必须要有代理资质,目前厦门做的比较好的有账益达。 
  
   问题五: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税务代理人是指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单位或者个人。 
  (1)委托人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务的,税务代理人的逃税行为应当视为委托人的逃税行为;且成立单位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成为单位逃税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而应受处罚。 
  (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项应税事实资料无误,但税务代理人单方面逃税而事后又为委托人所追认的,委托人构成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应税事实后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宜,代理人按照虚假的事实进行税收处理,仍构成委托人逃税罪,责任由委托人自负;税务代理人明知应税事实虚假而进行税收处理的,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问题六: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税务代理是社会中介服务,注册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的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自愿委托原则;②依法代理原则;③独立、公正原则;④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问题七:税务代理的简介  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 一般来说,您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的帮助下,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注册税务师还可以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见进行调解,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相关事宜。 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5.制作涉税文书;6.进行税务检查;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8.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9.受聘税务顾问;10.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人员的出现,推行税务代理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随着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税务代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制度,使其逐步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正由于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事务,涉及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中国建立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自愿、公正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般由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4.独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既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又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左右,独立代办税务事宜。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范围,是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的。因此,税务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 税务代......>> 
  
   问题八:税务代理是做什么的?  税务代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对代理制度的基本规定。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1994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1996年11月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注册、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 
  民法通则依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将代理明确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种。税务代理属于民事委托代理范畴,是专门从事涉税事务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此,税务代理人必须通过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税务事宜的代理。 
  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的业务: 
  开展各项业务涉税的筹划及税务咨询 
  受聘税务顾问及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 
  协助处理税务稽查、财务纠纷 
  对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各项财产损失的鉴证(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代理涉税减、免、退的鉴证 
  对企业所得税亏损额的认定以及弥补亏损核准鉴证 
  代理日常涉税服务(如申报、购票、验证、变更、注销) 
  代办验资、审计、评估、司法鉴定、工程预决算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涉税服务和鉴证 
  
   问题九:税务代理业务的鉴证业务主要指什么?  什么是税务签证,税务鉴证业务包含哪些具体项目,如何才能开展好这些税务鉴证业务呢? 要分清税务鉴证业务的内容,首先应该明白什么是“鉴证”。鉴,审查;证,证明。根据《辞海》解释,指鉴定,证实,特指工商或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而“涉税鉴证”尚未查到权威解释,我们是否可以借鉴社会上已公认的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验资等报告具有鉴证作用为例,把注册税务师的鉴证业务内容理解为:具有合法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对某涉税经济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目前,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的从业人员进行了资格和准入的规范,出台了相关的执业准则。注册税务师可根据需要,对所从事的代理业务通过审查核实,运用书面报告来表述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签发报告书成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标志。因此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鉴证职能,应该可以理解为对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书具有鉴证性的认可。 给你这个链接,较详细: hbtax/ReadNews.asp?NewsID=1228 
  
   问题十:税务代理与 代理记账 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法律依据不同: 
  税务代理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业务的;代理记账则是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开展业务的; 
  二是业务范围不同: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而代理记账是指受托对企业进行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 
  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而代理记账则要承担约定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四是资格要求及认定不同: 
  税务代理资格认定由税务机关认定颁发;代理记账资格由财政部门认定颁发。

3. 税务代理是什么意思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向税务代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委托税务代理。税务代理内容为:单项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税务咨询、聘请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委托税务代理可以是单项代理、综合代理或全部代理。一、代理的合同形式应该包括: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2、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话 邮编。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单位、个人)的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二、法定代理人的特点:1、代理权的产生是根据法律的规定。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只适用于代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或第三人的个人进行诉讼,而不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或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代理是什么意思

4. 互联网财税代理服务是什么?

财税代理业务:
代理企业的开户、记账和财务系统设计,帮助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减税、退税和免税的费用;完成企业进行验资、评估、年检和审计;配合企业完成税务检查;全年提供会计和税务咨询服务。
财税代理服务内容:
1、审查原始文件、记账凭证的生成、编制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编制季度财务分析报告、财政和税收政策的转移、日常咨询和回答问题。

扩展资料:
一、效率提升。通过直接对接电子发票系统,工作量大大缩减,极大提高了财务的工作效率与发票的管理效率。通过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实现发票、日记账自动生成凭证,缩短记账时间;一键报税减少了税务的申报时间。
二、税务成本最小化。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和相关信息技术提升了信息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后,税务机构能更便捷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通过分析涉税信息,挖掘涉税信息的技术含量,能够深入分析企业税务风险,降低税收管理成本。
三、节税筹划成为可能。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对发票进行合理税负的测算,自动提供进项发票抵扣清单,使得企业维持一个平稳合理的增值税税负水平。
四、税务结构社会化。互联网+税务得到快速发展,税务机关能够实现与中介组织、社会其他部门的合作,能够将相关税务工作“外包”。税务机关作为税务工作的管理者,更能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于提供更为精准的纳税服务,税务管理结构的社会化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ATMe互联网财税服务联盟
中国经济网-“互联网+财税”联盟成立 为企业赋能


5. 财税代理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目前,在税务代理理论或者实务工作中,无论是管理部门、行业内部或者社会上,对税务代理的属性没有清晰定位以至存在争议。本文仅提出一些个人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希冀促进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务代理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从我国颁布税务代理制度的立法原意看,税务代理的主要任务和原则是:
  1、税务代理的主要任务是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帮助。税务代理的重点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特别是为广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提倡税务代理人为个体户建帐和申报纳税提供代理服务。
  2、税务代理的首要原则是必须遵循纳税人“自愿”聘请税务代理人,税务机关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纳税人接受税务代理服务。
  3、税务代理行业管理应当遵循“开放”的基本原则。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应不局限于税务师事务所一种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被允许从事税务代理行业。
  从税务代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看,[#ff0000]“咨询”、“自愿”、“税务代理人”[/#]构成税务代理行业的关键词。制定税务代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不能脱离这些核心法律概念意思。
  税务代理人的概念比较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11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显然,在法律条文上,注册税务师不等同于税务代理人,应仅是税务代理人的一种,税务代理行业管理部门把税务代理人解释为注册税务师违反国家立法原意(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征求权威法学家的意见)。根据国际惯例,在英、美和欧洲大部分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无专门的税务代理立法,税务代理业务主要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即使在专门有税务代理立法的国家,注册会计师也自动取得税务代理资格。税务机关应允许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甚至律师资格的经申请成为税务代理人。凡具备上述三种资格的人士只要向税务代理管理机关申请税务代理业务,税务代理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批准。
  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是税务代理行业设立的宗旨,只有“开放”行业管理才符合此立法原意,而“封闭”行业管理是不符合此立法原意的。即使在安然事件后,美国国会立法限制注册会计师部分咨询业务(其实立法限制的是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部分咨询业务,而非我们所理解的所有公司的所有咨询业务),税务代理行业仍然保留在注册会计师咨询业务范围内。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并不会影响税务代理的独立性,因为税务代理是审计的副产品,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必须审查税务的帐务处理,税务代理和审计报告内容应当一致,不应产生矛盾。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都没有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影响税务代理“独立性”的理论依据和典型案例。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代理也可以避免纳税人接受双重“审查”而减轻纳税人负担,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相反,纳税人对税局有天然的敬畏心理,如果税务代理人利用和税局的天然关系拉拢审计业务和其他注册会计师合作分成(注册会计师在制度上并不存在和税局的天然联系),无疑使审计业务,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审计业务从属于税务代理,对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产生毁灭性影响。
  高素质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参与税务代理行业,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做大做好税务代理市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才能做到三赢的局面!

  二、税务代理行业的“鉴证”与“代理”之争
  “鉴证”一词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也没有收录。按字面理解,鉴证就是鉴定证明的意思。而代理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代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经济法理论还是行政法学理论都没有鉴证与非鉴证划分的学说,[#c04000]现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把中介行业区分为鉴证与非鉴证行业并不科学,建议弃用“鉴证”一词,以免误导社会。[/#]
  “鉴证”与“代理”也是一对矛盾的概念,同一份报告不可能既是“代理”行为,又是“鉴证”行为。中介行业应该根据法律属性予以定位,如注册会计师可以定义为法律授权出具审计报告,法律允许出具咨询报告的专业人士,而税务代理人可以定义为法律授权代理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代理,法律允许进行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士。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理人仅在代理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纳税人没有将有关资料告之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人是不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注册会计师即使不明知委托人的会计资料违反规定,也不能当然的免除其法律责任。因为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规则应当知道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点上,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有着根本的区别,显然,注册会计师具有鉴证的法律后果,而注册税务师则没有。
  另外,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独立审计也是一门单独的学科,理论和实践性都特别强,对人的素质要求特别高;而税务代理是一般性的事务工作,税务代理不是一门学科,企业一般财务人员足以胜任。据此,税务代理人也无须鉴证职能。

  三、税务代理行业的认识误区
  目前,税务代理行业有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认为税务代理行业有为税务机关服务的职能,税务代理有助于增加税收、降低税收成本。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将严重妨碍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尽管健全、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可能有助于增加税收、降低税收成本,但这决不是税务代理的立法原意,切忌利用所谓税务代理增加税收、降低税收成本的假说,强制纳税人接受税务代理。理由如下:
  一方面,国家设立专门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内设登记、征收、稽查部门,这些机构的设置足以保证国家依法征收税收。不管是否设立税务代理制度,按时征缴税收、降低税收成本是税务机关本身的义务,设立税务代理制度不能免除税务机关本身的义务,这种义务更不能转嫁到税务代理头上。正如司法公正,法官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只能靠自己坚持司法公正,不能把司法公正转嫁到律师头上。如果任由税务机关转嫁自身的责任,将会使税务机关减少追求公正、效率的原动力,而一旦税收体制出现大的问题,税务代理行业是不可能负担起如此重任的,造成的损失将会由全体纳税人承担,而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得到弥补的。
  另一方面,按照行政法学的观点,行政法作为管理的职能早已过时(管理论),而西方国家实施行政法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控制行政机关职权的学说也暂不被我们所接受(控制论),但是行政法是为了平衡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法理学说已被我国法学界广为接受(平衡论)。 在如此繁复的税法面前,纳税人无疑处于弱势地位。[#c04000]国家为了平衡作为强者的税务机关和作为弱者的纳税人权利义务关系,在赋予税务机关很大权力的同时,也设立税务代理制度,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关于税务代理的行政、刑事责任,目前税务代理行业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罚款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些部门规章规定,而刑法没有明确的惩处条款。这些法律规定不系统,且规章因法律位阶较低,受《行政处罚法》制约更难发挥效用。税务代理行业立法因而有非常迫切的必要,即使人大立法难以立即实现,至少也应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规范税务代理行业。立法的内容应包括资格取得、行业准入、执业准则及规范、法律责任等。
  税务代理的民事责任主要应遵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如以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规则应当知道的视作“明知”,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还对利害关系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作比较,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民事责任比注册税务师大得多,加上行政法、刑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五、税务代理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税务机关并不合适作为税务代理行业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是唯一受理税务代理报告的当事人,也是相关利益方。如果同时又作为税务代理行业的管理方,显然影响其独立性。税务代理行业执业准则不成体系,过程也极不透明,完全受税务机关一方控制,而没有其他第三方的制衡,这也是目前税务代理行业没有暴露大问题的主要原因。只要这种单极体制存在,就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单纯靠税务机关的自律,没有外部的监督,从历史的经验看,这种体制是失效的。为此,[#c04000]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把住资格考试关和法律监督关,而把其他的职能如注册、行业内部执业规范、行业自律等交给行业协会。[/#]当然这种体制安排的前提必须是行业协会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税务机关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而行业协会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c04000]各地方税务机关根本就没有理解国家制定税务代理的初衷和立法原意,曲解税务代理规定,按照有利于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税务代理政策。[/#]比如,强制纳税人接受税务代理服务;强制纳税人接受注册税务师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查帐。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向地方各级税务机关指导、管理税务代理政策不偏离立法原意。当然,税务代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应当鼓励纳税人聘请税务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比如对聘请税务代理人的纳税人减少检查次数,对信誉好的税务代理人代理的纳税人减少检查次数,但同时应严防纳税人串通税务代理人偷漏税,对此种行为,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严惩处。只有这样,税务代理才能被纳税人真正所接受,为社会造福,为民族谋利!

  [#c04000]鸣谢:[/#]
  这篇文章的观点是在与网友的探讨中产生的,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我的观点,我衷心感谢各位网友!没有这场争论,也就没有这篇关于税务代理成文的观点。

  附:
  代理政策摘录——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节选) ——国税发[1994]211号
  ……
  第二条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第三条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需要开展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在本机构内设置专门的税务代理部、配备五名以上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税务师,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方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代理政策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节选)
  ……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

  代理政策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节选)
  ……
  第一百一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

  代理政策摘录——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6年11月22日,由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颂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开始在税务代理行业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将税务代理人员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控制范畴,标志着税务代理作为国家确认的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已经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代理政策摘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节选)?
  1997年1月23日 国办发〔1997〕1号
  ……?
  要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服务。国家在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中建立税务代理业,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帮助。税务代理实行自愿的原则。纳税人出于自身的需要,可以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代理。税务代理的重点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税务代理,已建立的税务代理实体,必须与税务机关脱钩。?

  代理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节选)
  1997年2月21日 国税发[1997]27号
  ……?
  纳税人可依照税收法规,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代为办理涉税事宜。税务代理服务的重点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倡为个体户建帐和申报纳税提供代理服务。要加强对税务代理行业的管理监督,严格税务代理机构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审批,严格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税务代理机构必须与税务机关在人、财、物上脱钩。
  ……

  代理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节选)
  2002年5月16日 国税发[20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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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根据本办法和有关税收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省级税务机关可以作出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时,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

财税代理

6. 税务代理有那些?

税务代理的范围: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代理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国税、地税)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