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2024-05-04 14:54

1. wto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
1、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2、透明度原则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3、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

wto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2.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

是允许发展中国家做出的减让承诺比发达国家少的原则。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透明度原则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
非歧视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

3.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中对什么国家的一种原则?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度中对(发展中国家)适用的一种原则。
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y)也称作开发中国家、欠发达国家,指经济、技术、人民生活水平程度较低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对。
发展中国家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这个国家的人均GDP相对比较低,通常指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其他地区的国家,占世界陆地面积和总人口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还有许多战略要地,无论从经济、贸易上,还是从军事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从未来趋势看,发展中国家整体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高于发达经济体,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人类大家庭19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 。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
综合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来看,当今世界除了以下发达国家剩余的都是发展中国家:
英国、爱尔兰、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奥地利、瑞士、挪威、冰岛、丹麦、瑞典、芬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塞浦路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新加坡。
2021年7月2日(日内瓦当地时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第68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会议中通过韩国地位变更案,正式将韩国认定为发达国家。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中对什么国家的一种原则?

4.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度中对(发展中国家)适用的一种原则。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y)也称作开发中国家、欠发达国家,指经济、技术、人民生活水平程度较低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对。


发展中国家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这个国家的人均GDP相对比较低,通常指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其他地区的国家,占世界陆地面积和总人口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还有许多战略要地,无论从经济、贸易上,还是从军事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从未来趋势看,发展中国家整体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高于发达经济体,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人类大家庭19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 。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
综合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来看,当今世界除了以下发达国家剩余的都是发展中国家:
英国、爱尔兰、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奥地利、瑞士、挪威、冰岛、丹麦、瑞典、芬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塞浦路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新加坡。
2021年7月2日(日内瓦当地时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第68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会议中通过韩国地位变更案,正式将韩国认定为发达国家。

5. 判断对错:非歧视原则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体现。

正确。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非歧视原则
第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原则。
第二个是国民待遇原则。
前一个原则,虽然成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实际上应该是没有所谓的“最”,而应该是针对WTO成员采取相同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是针对进口商品之间,不能有待遇差异。
后一个国民待遇原则,实际上应该是“国产品待遇原则”,此原则约束的是针对进口商品,在国内税、国内运输销售过程中,要保证其享受到不低于国产商品的待遇。

判断对错:非歧视原则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体现。

6. 国际贸易法作业之试述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
zuìhuìguó dàiyù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

最惠国待遇 ,Most Favoured Nation 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 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路透金融词典的解释
最惠国待遇是指双边贸易协定中的一项承诺,规定缔约国的一方若给与第三国某种优惠待遇,缔约国的另一方即时获得相同的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可分为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两种。前者指缔约国的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应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国的另一方。后者指缔约国的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 第三国的优惠,缔约国的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 

最惠国待遇范围广泛,其中主要的是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待遇。在贸易协定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进口、出口或者过境商品的关税和其他捐税
2、在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有关海关规定 、手续和费用;
3、进出口许可证的发给。在通商航海条约中,最惠国待 遇条款适用的范围还要大些,把缔约国一方的船舶和船上货物驶入、驶出 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等也包括在内。

在特殊条件下,最惠国待遇源于自由贸易原则,即各国在世界市场上享有平等的、不受歧视的贸 易机会。是用来作为对付重商主义保护关税政策的一种手段。到自由资本 主义时期,为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后来帝国主义国家往往利用他们签订的最惠国条款,在殖民地、附属国中享受各种特殊优惠,而后者则由 于所处的从属地位,实际上难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二次大战后,许多发 展中国家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要求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出 口商品实行单方面的、普遍的关税减免,即实行关税普遍优惠制。

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有可以不执行的例外情况:

第一,某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成品以更加优惠的差别的关税待遇;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的待遇;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行的优惠关税;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可不给予其他发达国家成员。

第二,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及边境贸易所规定的少数国家享受的待遇和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待遇,可不给予其他世贸组织成员。

第三,一些成员为保障动、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的所有措施,不受最惠国待遇的约束。

第四,当一国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不受最惠国待遇的约束。

第五,反补贴、反倾销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授权采取的报复措施,不受最惠国待遇的约束。

第六,货物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不受世贸组织管辖,所以不受最惠国待遇的约束。

第七,不属世贸组织管辖范围的诸边贸易协议中的义务。主要指在民用航空器贸易、奶制品及牛肉贸易等方面,世贸组织成员彼此间可以不给予最惠国待遇。在服务贸易中,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WTO规定在服务和服务的提供者方面, 各成员应该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但鉴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 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少数成员在2005年以前,存在与最惠国待遇不符的暂时性措施。在2005年之后,最惠国待遇原则上应是无条件的、永久的在所有成员间实施。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除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外,某一成员提供给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全体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国民

7. wto采用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

主要适用于货物,不适用于人的权利
其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应缴纳的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著作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等。但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零售贸易权等通常不包括在内。 1.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GATT体制的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较小,仅适用于货物贸易,更具体地说,仅适用于对进口商品的国内税收和政府对进口商品的法规、规章等管理措施方面。GATT文本第3条是“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条款。根据该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对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收费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商品从通过海关进入进口方境内至该商品最终被消费期间经过的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章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国内商品所享受的待遇。GATT订入该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政府实行保护主义,干预进口货物,保证各成员享受关税减让带来的利益,并保障进口商品与国内同类商品获得同等的竞争条件。
GATT国民待遇条款具体适用于如下三个方面:
(1)国内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国内税收指政府对进口商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及各种附加税等;其他各项费用指对处于流通过程中的进口商品应承担的仓储费、运费和保险费及有关服务费用。按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各成员政府在对进口商品的征税和收费方面,都必须将适用于国内同类商品的税种、税率、征收方法、征收程序和减免税优惠等同样适用于进口商品。凡对进口商品设置了更高的税率或收费标准,或更繁琐的征收程序,或更为不便的征收方法等等,都会提高进口的成本,使其与国内同类商品处于不同等的地位上,导致不公平的竞争。

wto采用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

8. 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发展中国现有的特殊差别待遇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延期,承担相关义务豁免承担相关义务

特殊和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各协定给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优惠待遇,源于关贸总协定。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其基本的含义是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可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背离各协定所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而享有较优惠的待遇、现已成为世贸组织处理发展中国家问题时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具体内容存在优惠幅度不足、不够具体明确等局限性。为达到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的有效实施、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仍需不断努力争取。【摘要】
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发展中国现有的特殊差别待遇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延期,承担相关义务豁免承担相关义务对不对?【提问】
特殊和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各协定给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优惠待遇,源于关贸总协定。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其基本的含义是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可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背离各协定所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而享有较优惠的待遇、现已成为世贸组织处理发展中国家问题时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具体内容存在优惠幅度不足、不够具体明确等局限性。为达到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的有效实施、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仍需不断努力争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