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未单独设账核算原因分析

2024-05-05 12:52

1. 专项资金未单独设账核算原因分析

过检查,市财政局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调整预算科目支出未办理报批手续、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当、个别支出的原始凭证不合法或不够完整、暂存或暂付款项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个别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符、专项资金未进行单独核算、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个别装修改造项目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专项资金未单独设账核算原因分析

2. 专项资金的注意事项

 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专项资金具有项目多、金额大、使用范围广的特点,主要包括扶贫、农林水、教科文卫、交通能源和开发等资金。在实际工作中,对各项专项资金的审计有时不够全面深入,其主要原因是往往忽视了专项资金审计的几个重要环节:1、注重账簿审计,忽视实际项目的审计。审计往往只是将被审计单位的专项资金收支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送达审计组,审计完后即为审计结束。即使到实地查看工程,也是走马观花,没有认真丈量、记录,也没有计算材料实际用量与账面决算数所使用数量是否一致,看是否有高估冒算或实际使用量小于决算量的现象。2、注重账面的收支凭证专项资金审计的传统方法是看账面收支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合规,而对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容易忽视。由于某些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多数采用配套资金空运行方式,即真拨付、后转回、账面反映配套资金到位了,而实际上根本没有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查阅开户行银行对账单所反映的收支明细与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收支栏目,就可能反映同等金额的一收一支,而且时间相近;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审计单位账上反映现金增加而银行对账单没有记录付出,则采用现金支票存根联入账,提款联没有取款、主观上也不想取款,客观上也无款可取。只要重视加强对银行票据系列的审核力度,弄虚作假的现象便一目了然。3、重视资金使用,忽视资金使用效益。主要看在建工程项目借方数或专项支出数,累加后与上级下达计划指标进行对比,看资金是否全部支出,全部支出即视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被挤占、挪用,忽略了该项资金的使用经济效益,有的即便在审计报告中有所反映,也总是很勉强,其数据不够准确真实。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某些地区或部门为了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早日投入,项目立项具有盲目性、随意性,缺乏对当地经济社会等现实环境的可行性论证,从而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工程项目竣工时间较短,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效益不明显;三是由于审计人员少,时间短,根本不可能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往往是“从书本到书本”的反映效益;四是注意资金到位率,忽视资金到位的时间性。在对各项专项资金审计中,审计人员总是查找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联合下达的专项资金的指标文件,然后与同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额进行对比,计算资金到位率,比例大则资金足额到位,比例小则到位小,并在审计中予以评价。但是,较多当年下达的专项资金的指标,由于财力有限调剂其他用途,下拨渠道不畅等,拖欠到年底,有的甚至到第二年底才勉强拨付完毕,资金到位时间迟缓,严重影响工程项目设施建设。以上四个环节的审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同等对待,相互对应,互为牵制。这样才能在专项资金审计中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资金收支的全貌。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5、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已经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环境,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北京市财政局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安排专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建立本区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在同级预算中安排。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第四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及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本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分工合作、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管理。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起到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对象为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的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包括:1、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弥补代偿损失;2、支持中小企业再担保事业发展;3、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其他事项。(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的具有平台式公共服务职能的服务机构的项目,主要包括:1、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信息、咨询等服务的综合性项目;2、为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及专业化服务的项目;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改造、扩建项目;4、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项目。(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2、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3、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4、为大企业协作配套、专业化发展项目;5、开拓国际市场项目;6、开展特色经营和业态创新、采用新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的项目;7、采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符合政府引导方向的便民服务类项目;8、推进绿色经营和绿色消费,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9、市政府要求扶持的其他项目。(四)中小企业清洁生产项目,主要包括:1、实施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2、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3、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和服务平台项目;4、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其他事项。(五)市政府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用担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十条 专项资金具体扶持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贴息、财政拨款补助和引导性委托入股方式:银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拨款补助,主要用于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建设等项目。引导性委托入股,主要用于符合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能较快形成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产业化开发项目。第十一条 已享受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同一年度内不再予以支持。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为:财政拨款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项目贷款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按实际利率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扶持项目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引导性委托入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第十三条 市政府要求支持的重点项目,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第十四条 对区县组织申报的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区县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安排项目扶持资金的,市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扶持重点,根据本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发展指导目录确定的原则安排。第十六条 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中介机构,均可申请使用本专项资金。区属企业可通过区(县)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区(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市属企业及其他企业可通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申报项目。凡申报使用本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对区县专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报项目预算申报书。第十七条 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对已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对本系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第十八条 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制发年度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安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办理专项资金拨付。会同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需专家评审的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资金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及跟踪管理等费用支出,可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但每年不超过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2%。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北京市财政局可委托同级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二条 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财政拨款后,项目建设期每半年向北京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在3个月内向北京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竣工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财政局会同组织申报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扶持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第二十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区县财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发。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项目概要1.1 专项资金申请表1.2 专项资金申请单位及依托单位1.3 项目申请必要性1.4 项目市场分析1.5 技术工艺1.6 设备及能耗1.7 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第二章 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2.1 项目概况2.2 项目法人概况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4 主要建设条件2.5 项目结论第三章 产业化依托或工程依托落实方案3.1 建设规模3.2 产品方案产品型号 产品产能 专题研究产品一产品二产品三第四章 市场分析4.1 产品市场总量预测及国内生产力布局4.2 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风险4.3 产品目标市场定位第五章 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概况和趋势5.1 产品技术来源及先进性5.2 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5.3 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第六章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6.1 土建工程6.2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6.3 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6.4 环境保护、节能措施6.5 生产安全设施6.6 消防设施6.7 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6.8 建设期和进度安排第七章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方案7.1 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7.2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7.3 申请国家资金第八章 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8.1 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8.2 财务评价8.3 不确定性分析8.4 社会效益分析第九章 项目进展9.1 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情况9.2 建设条件落实情况9.3 项目的实施进度第十章 结论附件1 财务预测表附件2 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 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4 用地证明附件5 企业荣誉证书

3. 事业单位收入中,“非专项资金收入”指的是哪些资金

  是“专项资金收入”的对称。指在事业单位各类收入当中,除专项资金收入以外的那些收入。
  专项资金收入是国家或有关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如更新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等。这种资金要求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事业单位各类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事业单位收入中,“非专项资金收入”指的是哪些资金

4. 高新企业同期总收入中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专项资金收入?

高新企业同期总收入中,不包合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专项资金收入,在所得税清算时这些收入不能计入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费的收入。

5. 农机合作社收到专项应付款,项目涉及科目经营支出和经营收入,无法形成资产,专项应付款怎么处理

2811 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
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因此,如果你收到的专项基金符合规定,应作处理:
收到专项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农机合作社收到专项应付款,项目涉及科目经营支出和经营收入,无法形成资产,专项应付款怎么处理

6. 如何优化收支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应以用得合理、有效、职工满意为衡量标准。用得合理,就是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规章制度,用得有效,应体现在工会经费为工会全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上,体现在工会组织的重点工作和服务方向上,体现在职工满意上。本文结合自己从事学校工会会计工作实际,谈谈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体会。一、目前工会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缺乏相关的制度约束。一直以来,有的工会领导认为工会财务工作比较简单,因此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表现在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经费使用过程无控制、缺乏计划性,预算执行力不强,增加预算随意,有时甚至没有预算,只要领导签字就全部报销。2、缺乏科学、合理、有效的预算。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着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追加预算的审批程序不够严格,缺乏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3、缺乏相应的理财意识及理财积极性。部分领导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工会不同于企业,不搞经营,不用理财。目前工会的现状是收入来源单一,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经营性资产的效益不高,一些工会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银行存款利息甚至没有收益。一些资产闲置,没有发挥应的效益。4、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广大职工和会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缺乏了解的途径,不能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致使行政性、会议性支出偏大,经费支出不合理,公款吃喝等不合规现象得不到约束。二、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应重点做好的工作1、建立和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事。根据《工会法》和全总相关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如,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独立核算。根据审定批准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对单位专项费用和会议费等制定明细开支办法,建立和执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要开辟依靠职工用好经费的渠道,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此外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经费使用不出问题。2、严格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全面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即一切经费收支都要先预算后先执行。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根据工会重点工作安排好支出预算,体现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工会重点工作。将更多的支出安排在为基层服务和用于职工的教育培训、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上,加大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方面的投入,在职工维权、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再就业培训等方面安排更多的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种捐赠助学及救灾慰问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审查、审计监督,促进预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工会经费收支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预算,保证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3、提高理财意识及理财积极性。学校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拨缴经费收入和会费收入,上述收入都是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收缴的,目前这部分收入基本能及时足额到位。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财意识及理财积极性,当前用工会经费进行投资及产生收益或其他收入都很少,只是一些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对当前学校工会经费仍不太充裕而言,提高理财意识及理财积极性,增加收入,促使经费增值显得尤为必要,也是可以做到的。如,可以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工会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利用结余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活动,比如投资“金边债券”国债,或者把活期存款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分别转存成长短不一的定期存款,可以得到比活期存款更多的利息收入。再比如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经营性资产的效益对增加收入的作用也不可小视。例如,有的基层工会可以在不影响工会开展正常活动的空闲时间利用工会的闲置资产(场地设备)提供有偿对外服务,增加经费收入。4、坚持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会组织应坚持财务公开,政策透明,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应向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以各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布,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7.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锦村第一书记孙莹玉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锦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立新锦物业管理服务处。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锦村位于当涂县江心乡北部,区域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37亩,盛产蔬菜、小麦、油菜等,是当涂县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马鞍山市政府2004年重点建设的“城市供应型蔬菜基地”。 近年来,新锦村先后被评为市、县“先进基层组织”和“五个好党支部”等多项荣誉。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新锦村实行整村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建整村推进安置小区住房26栋,安置610户,被拆迁村民即将入住新居。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12月份村民入住之前,以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投入运作,为村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三、市场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开展生活服务、秩序维持、保洁、绿化、维修保养等工作,为村民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社会环境,实现农村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互动双赢。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村民提供优质、超值服务。把现代物业管理的模式引入农村治理当中,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四、效益分析
        以村民、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它突出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作用,因其物业管理机构与基层组织一致,在实施管理时具有权威性,制约力强。在村委会领导下,由村委出资,各自履行自己职责,能做到统一安排,分工明确,专业协作,各负其责。
        物业管理服务处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原则确定红利分配和使用,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可以为村集体带来近0.5万元的收益。
        五、项目实施
        1、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前期工作。2015年四季度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以经营手段管理物业,对小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其他准备工作。组建制定物业管理的工作班子,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以及财务收支预算等。
        3、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定期向业主提供管理报告,报告经营情况、服务情况、基金账目情况等,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并配合物业管理处的运作。
        六、资金筹措
        专项资金伍万元主要用于村兴建物业,其它资金由党员群众出资一部分,村委成员出资一部分,政府相关部门补贴一部分,三部分相结合。
        七、地点和范围
        村委员会积极探索村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创办村服务实体,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设在村部,办公场所70平方米,设有处长室、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四大部门,采取合作制经营,总资金50万元。公司将参照物业管理标准,统一聘请保安、保洁员等专业人员开展服务,并重新整合小区公共资源,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56071.62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52387.62万元,追加36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55641.02万元,其中:
        (1)重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8027万元,追加2600万元,共计30627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930.02万元,追加1084万元,共计10016.02万元;
        (3)实行单编预算的专项资金15000万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2000万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2、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厅科技专项资金执行数55881.62万元,其中其他专项资金还有190万元未下达。未下达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承担单位(省统计局150万元、省信息所40万元)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目前正在协商。
        (二)科技专项资金安排重点
        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办急事的原则,省科技厅优先把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和全省的科技重点工作。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75项,经费12000万元,这批项目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海洋产业项目49项,经费2000万元。这些涉海项目主要支持我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3、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平均“切块”下达给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资助43.5万元,自主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
        4、重点专项资金30627万元。重点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专项经费共同用于以下方面:一是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实施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共组织12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24个专题项目。开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全年启动实施110个科技重大项目。这批科技重大项目均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承担,促进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牵头项目的科技成果,体现协同创新的政策方向。三是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着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引导性项目),科技合作、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的工作部署。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大。新资助5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带动我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我省自主创新的水平和层次。启动41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5、其他专项资金10016.02万元安排情况
        (1)国家科技奖配套奖金和省科技奖奖金1675万元;
        (2)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协议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500万元;
        (3)福建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1000万元;
        (4)省级科研实验室及大型仪器协作共用补助600万元;
        (5)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562万元;
        (6)福建省统计局等承担的科技统计专项经费190万元;
        (7)事务性工作委托专项经费200万元;
        (8)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经费140万元;
        (9)科技成果与市场技术工作经费140万元;
        (10)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专项经费40万元;
        (11)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专项经费30万元;
        (12)科技宣传(新闻节目制作)专项经费80万元;
        (13)科技专项业务费70万元;
        (14)国内重大科技交流与调研专项经费60万元;
        (15)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管理专项60万元;
        (16)省科技奖评审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
        (17)部门预算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专项1375.7万元;
        (18)科技条件建设专项539.32万元;
        (19)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奖补经费7万元;
        (20)省微生物研究购置液质联仪专项80万元;
        (21)省直单位科研专项经费250万元;
        (22)省科技信息所台湾科技文献信息平台硬件设备购置专项经费50万元;
        (23)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
        (24)第十二届6•18展会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
        (25)其他零星专项270万元。
        6、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用于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省科技干部管理学校专项业务费补助。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省科技厅继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1、加强制度建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于10月15日印发。为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及省直有关单位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在福州召开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座谈会,宣讲落实文件内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若干意见》文件进行解读。完善省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修订《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改进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适度简化小额项目经费使用手续,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
        2、改进项目分类。进一步梳理、调整现有科技项目计划管理体系,优化项目立项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对部分项目计划名称进行调整,将原来6大计划类别23个项目计划,归并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转移计划、公益类计划等6个项目计划,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公开和民主决策。坚持“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在省直单位率先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业务在线办理,业务办理过程网上公开,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立项信息主动公开,科技经费的使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专家评审与管理评审相结合,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实现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分类管理目标,提高各类项目立项决策水平。为提高重大项目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项项目质量,推行重大专项和平台项目全厅评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民主决策。
        4、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资金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编制由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条财处审核把关,分管厅领导审核,再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现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与条财处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层层把关。
        二是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对实行申报指南管理的科技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等各个环节机制建设。在项目立项上,通过公布项目指南、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处复审(包括经费预算审核)、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对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评审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预算合理性、预算结构和安排的合规性等开展预算评审。
        5、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绩效自评资金逐年增加,绩效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累计达3.7亿元,其中:2016年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量已达1.46亿元,约占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支出5.88亿元比例24.8%。连续四年综合评审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 什么是非财政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自有收入,包括经营收入、捐助收入、不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等。
据此,采购人全部用非财政性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不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约束。
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都是属于非财政资金支出,前者核算的是专项资金,后者核算的是非专项资金 到年终时财政补助资金部分要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部分要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其他资金部分要结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拓展
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它由国家预算资金和国家预算外资金所组成。前者属于国家集中性的财政资金,后者属于分散的、非集中形式的财政性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主要是为了有计划地用于满足国家机器,社会消费和建设的支出需要。因此,合理聚集和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国家理财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资金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财政资金的主体是税收收入和国家企业上缴的一部分税后利润.
为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依据国家权力进行分配的那一部分社会产品的货币形式。表现为国家通过无偿的方式或国家信用的方式筹集、分配和使用的货币资金。它是国家进行各项活动的财力保证。

参考
百度百科-财政资金